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律师团队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电 话:025-84110110
  • 手 机:13951899110
服务范围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法律服务包括:
    ·办理房地产领域的各类诉讼和非诉讼法律事务;
    ·担任公司、企业、个人及其他社会组织常年法律顾问、房地产专项(常年)法律顾问;
    ·担任境外组织、个人投资房地产专项法律顾问;
    ·代理购房置产(新房、二手房);
    代理房地产租赁(写字楼、厂房);
    ·代理业主集团诉讼、代理房屋买卖(新房、二手房)纠纷仲裁、诉讼。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联系电话:84110110
专项服务
首页 >>正文

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事故会拘役吗?

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事故会拘役吗?

一、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事故会拘役吗?

会被拘役的;

醉酒驾驶机动车辆,吊销驾照,5年内不得重新获取驾照,经过判决后处以拘役,并处罚金;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辆,吊销驾照,10年内不得重新获取驾照,终生不得驾驶营运车辆,经过判决后处以拘役,并处罚金。

第九十一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十五日拘留,并处五千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二、关于办理醉酒驾驶机动车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办理醉酒驾驶机动车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

为保障法律的正确、统一实施,依法惩处醉酒驾驶机动车犯罪,维护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刑法、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结合侦查、起诉、审判实践,制定本意见。

(一)、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血液酒精含量达到80毫克/100毫升以上的,属于醉酒驾驶机动车,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第一款的规定,以危险驾驶罪定罪处罚。

前款规定的“道路”“机动车”,适用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有关规定。

八种醉驾从重处罚

(一)造成交通事故且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或者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未构成其他犯罪的;

(二) 血液酒精含量达到200毫克/100毫升以上的;

(三) 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驾驶的;

(四) 驾驶载有乘客的营运机动车的;

(五) 有严重超员、超载或者超速驾驶,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使用伪造或者变造的机动车牌证等严重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行为的;

(六) 逃避公安机关依法检查,或者拒绝、阻碍公安机关依法检查尚未构成其他犯罪的;

(七) 曾因酒后驾驶机动车受过行政处罚或者刑事追究的;

(八) 其他可以从重处罚的情形。

综合上面所说的,喝酒而且发生交通事故之后一般是会受到严重的处罚,而对于处罚的标准就要看发生事故的实际情况,所以,醉驾的产生是会涉及到很多的法律责任,不仅自己的安全没有保障,而且也会威胁到他人的生命安全,一定要远离酒驾才能减少事故的发生。






南京<{{lmname}}>律师
<<案发地*
<<手机号*

·一、发生交通事故致人死亡怎么处理?
    一、发生交通事故致人死亡怎么处理?1、报案事故发生后,事故各方车辆应停在原地,保留好事故现场,并立即向保险公司和交警部门报案;如有人员伤亡,应立即送往医院...


·交通事故起诉前要做什么准备
    交通事故案件虽说比较普遍,但却属于比较复杂的案件,诉讼前的准备工作至关重要,但是很多普通老百姓的感情就是简直是无从下手。具体来说,交通事故起诉前要做什...


·醉驾非机动车出事故进行怎样的处罚首先
    醉驾非机动车出事故进行怎样的处罚首先,根据《刑法》第133条的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


·交通事故逃逸不构成犯罪该怎么处理
    很多人认为只要是交通事故逃逸的,那就一定会构成交通肇事罪,但其实并不然,虽然逃逸属于事故中比较严重的情节,但法律中也没有规定只要有逃逸行为就会构成犯罪...


·股权转让是否要交个税?
    股权转让是否要交个税?在企业股权转让的过程中,当事人除了注意企业需要缴纳相应的营业税、印花税和企业所得税。除此之外,还需要注意股东个人的个人所得税问题...


·国有股权转让印花税需要交吗
    国有股权转让印花税需要交吗?国有股权转让印花税需要交吗?一、关于国有股权转让的一般程序规定1、国有股权的转让要经过内部和外部的批准程序根据有...


·蓝牌货车超高处罚标准有哪些法律依据?
    在我国对交通的治理一直都较为严格,这是因为我国的交通安全得到强有力的保障。相关的驾驶者和运输者都应该遵循我国的交通法律法规。那蓝牌货车超高处罚标准有哪...


·车辆质押权人能否出卖车辆?
    车辆质押权人能否出卖车辆?一、车辆质押权人能否出卖车辆?由于车辆质押业务中,如果出借人只是控制了车辆,没有办理任何登记手续,不能对抗第三人,也不能控制...


·一、交通事故认定对方全责怎么赔偿?
    一、交通事故认定对方全责怎么赔偿?交通事故认定对方全责的情况下,己方的损失应当由全责方承担,可以举证自己的损失,并要求对方赔偿。双方事故需要在事故现场打...


·第二年车险怎么买
    第二年车险可以直接在原车险的官方网站购买,且需要谨慎选择购买的险种,第二年基本不需要再买全险。一般需要注意以下几点:1、交强险必须买,不管第二年险种如何...


网站首页 | 律师介绍 | 法律咨询 | 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