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律师团队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电 话:025-84110110
  • 手 机:13951899110
服务范围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法律服务包括:
    ·办理房地产领域的各类诉讼和非诉讼法律事务;
    ·担任公司、企业、个人及其他社会组织常年法律顾问、房地产专项(常年)法律顾问;
    ·担任境外组织、个人投资房地产专项法律顾问;
    ·代理购房置产(新房、二手房);
    代理房地产租赁(写字楼、厂房);
    ·代理业主集团诉讼、代理房屋买卖(新房、二手房)纠纷仲裁、诉讼。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联系电话:84110110
专项服务
首页 >>正文

商品房可以贷款吗?

现在人们关心大事之一就是买房子,为了让自己更加有归属感,很多人都会选择买房子,生活上也可以过得舒适一点。市场上有一类房屋也是卖得比较好的,那就是商品房。但是如果经济上出现危机或者需要大笔资金时,大多会靠贷款,解决资金问题。一般贷款都需要抵押物。那么,商品房可以贷款吗?房屋贷款的含义:房屋贷款就是一种抵押贷款来的,是由房主用来向银行进行贷款申请的抵押物,同时需要上交身份证、保证书等必不可少的文件和证明。银行需要一定的时间进行审核吗,审核通过之后就会同意房主的贷款了,并跟房主签订贷款合同。按照法律规定,商品房是可以贷款的:但是进行房屋贷款有一定的要求,商品房带看也需要符合这些要求。一般情况下,贷款并不是想要多少就能多少,而是有额度限定的。正常情况下,贷款的总额度不能高于房屋的总价格和首付款之间的差价。在不同的地区,房屋贷款的政策不一样,进行房屋贷款申请时要先了解好要求,以下几个条件一般都要符合:一、 贷款的申请人要有当地的户口,而且是长期居住的或者用身份证也行,但身证必须是有效的,年龄要符合18至19周岁的中国居民。二、 贷款的申请人要有稳定的经济来源,这样才能保证一定的还款能力,而且按时还款会增加你的信誉度。三、 贷款的申请人需要有一定的抵押物,而且还需要银行作出认定才行,或者是找个担保人,但是担保人也是要求有能力偿还贷款的,并且承担连带责任。商品房贷款的金额也是有规定的:房屋抵押的贷款金额是按照房产来决定的商品房一般的抵押金额在百分之七十左右。此外,贷款申请人的个人收入也是影响贷款金额的因素。如果只有一套房产,那申请能拿到的贷款可能就房屋估价的一半;如果有多处房产,就可以贷款到更多的钱了。其个人收入的多少也是影响贷款金额的数量,会被银行加以考虑归为贷款的相关因素范围之内,当个人的收入较低时,银行会考虑其相关的因素,考虑其是否能够具有相应的偿还能力,当个人收入过少时银行也会降低其贷款金额的额度。综上所述,商品房是可以贷款的。但是要相关的的条件。要符合银行贷款的申请要求,符合条件才能申请商品房贷款。





南京<{{lmname}}>律师
<<案发地*
<<手机号*

·广州市房屋租赁备案合同怎么写?
    广州的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制度有十多年的历史,管理已经十分规范,对于在广州租房的打工人群来说,可能还是不了解广州市房屋租赁备案合同要怎么写,又是否和一般房...


·一、解除商品房买卖合同的原因怎么写?
    一、解除商品房买卖合同的原因怎么写?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填写,如果存在违法的,或者造假的情况则需要追究相关违约的责任,《解释》第十五条规定“法律没有规定或者...


·一、无偿办公租房合同范本的内容有哪些?
    一、无偿办公租房合同范本的内容有哪些?出租方(以下称为甲方):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甲、乙双方本着友好协商就房屋租赁事宜达成以下协议:一、租赁地点...


·房屋出租合同书范本需要注意哪些事项?
    房屋出租合同书范本需要注意哪些事项房屋出租合同书范本主要注意不要和经纪人个人隐瞒公司私下成交,在订房时一定要自己审查房东的身份证、户口本、房产证原件,...


·房产合同违约金比例是多少
    房产合同违约金比例是多少?房产合同违约金比例是多少法律没有具体规定合同违约金的比例,合同违约金以当事人约定为主,可以约定具体数额,也可以约定计算方法,...


·上海离婚房产贷款买房怎么分割?
    上海离婚房产贷款买房怎么分割?情况一:一方婚前贷款买房并取得房产证,婚后共同偿还贷款取得了房产证书,就意味着取得了房屋的所有权,离婚时房产应归属于其...


·个人婚前购房房产证一定要加配偶名字吗
    个人婚前购房房产证一定要加配偶名字吗一、个人婚前购房房产证一定要加配偶名字吗?个人婚前购房房产证可以不加配偶名字,是否加配偶名字应该由本人做决定,夫...


·买房合同未订立要返还定金吗
    买房是大事,在当事人协商一致之后需要实际签订书面的合同,而在正式签订买房合同之前,一般卖方会要求买方交付一定的购房定金。那最后要是买房合同未订立的话,...


·赠送的房子可以收回吗?
    赠送的房子可以收回吗?赠送的房子不可以收回,但是具体的还需要,分不同的情况来进行一定的区别对待,通常情况下是不能够进行一定的撤回的,因为我们国家规定,房...


·不按期交付商品房纠纷的处理
    在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中,预售方不能交付或不按期交付商品房的纠纷也占有相当大的比例。这种纠纷的形成原因是多方面的。有的是因为预售方的建房资金不到位而引起...


网站首页 | 律师介绍 | 法律咨询 | 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