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律师团队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电 话:025-84110110
  • 手 机:13951899110
服务范围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法律服务包括:
    ·办理房地产领域的各类诉讼和非诉讼法律事务;
    ·担任公司、企业、个人及其他社会组织常年法律顾问、房地产专项(常年)法律顾问;
    ·担任境外组织、个人投资房地产专项法律顾问;
    ·代理购房置产(新房、二手房);
    代理房地产租赁(写字楼、厂房);
    ·代理业主集团诉讼、代理房屋买卖(新房、二手房)纠纷仲裁、诉讼。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联系电话:84110110
专项服务
首页 >>正文

醉驾撞死人逃逸怎么判刑处罚

一、醉驾撞死人逃逸怎么判
《刑法》第133条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行为人在交通肇事后为逃避法律追究,将被害人带离事故现场后隐藏或遗弃,致使被害人无法得到救助而死亡或严重残疾的,以故意杀人罪或故意伤害罪定罪处罚。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10年以上有期徒刑;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致人重伤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死刑。行为一般以为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在没有造成重大的损失的前提下,一般只是交通肇事行为,只需要赔偿被侵权人的人身和财产损失,但是一旦构成了交通肇事罪后,将要承担的是刑事责任,而非侵权责任。醉驾后撞死人后逃逸是个非常严重的行为,因为逃逸将可能导致被害人本应能够得到救治却因为肇事者的逃逸行为导致死亡。
二、交通肇事逃逸的情形有哪些
1、出于自信的过失导致先前交通肇事中的被害人死亡的。以实践中的情况看,肇事者撞伤被害人之后,有的肇事者给被害人的伤口进行止血后,武断地认为被害人不会死亡;有的肇事者看见被害人尚能行或说话,以为伤势不重不会死亡,或者对这类被害人扔下一定数额的金钱,以为被害人可以自行去医院而不会死亡,等等。总之,在这些情况下,行为人都预见到了自己的行为发生危害结果的可能性,但是根据自身的经验或者凭借自己采取的客观措施,认为被害人不会死亡,或者说对被害人的死亡抱有侥幸心理,于是驾车逃走,导致被害人丧失了抢救机会,最后死亡。2、出于疏忽大意的过失导致先前交通肇事中的被害人死亡的,这是指行为人在交通肇事撞伤被害人后,本应预见到由于自己将撞伤之后逃离现场的行为,可能会发生导致被害人死亡的危害结果,但是,由于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以致被害人丧失了抢救机会,导致最终死亡。比如有的肇事者曾经受骗上当于一些欲骗取钱财的所谓的交通事故被害人,根据以往被骗的教训,结合当时肇事的情形,以为是被害人装泼耍赖,于是逃离现场,有预见到自己的行为会发生被害人死亡的后果,导致被害人死亡。醉驾撞死人逃逸往往会按照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自然在判刑处罚的话,肯定就会按照《刑法》中规定的量刑标准来处罚,结合不同的犯罪情节,自然给予行为人的处罚就是不同的。





南京<{{lmname}}>律师
<<案发地*
<<手机号*

·个人销售假药多少可入刑?
    个人销售假药多少可入刑?一、个人销售假药多少可入刑?个人销售假药获得超过五千元的收入就可入刑,我国《刑法修正案(八)》第二十三条规定,将刑法第一百四十...


·刑事辩护诉讼代理的区别是什么?
    一、刑事辩护诉讼代理的区别是什么?刑事辩护诉讼代理的区别是:双方会在诉讼地位和对象上有所区别。刑事辩护适用于公诉案件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自诉案件的被告...


·盗窃罪的法律责任是什么?
    一些老旧小区,由于管理方面存在问题,发生盗窃案的几率比较大。盗窃也是威胁老百姓财产安全的主要犯罪活动之一。人们家里被盗后,在保护好现场的时候,要尽快的...


·拘捕时间多久才到开庭
    案件从拘留再到法院开庭要多长时间,要看具体情况。刑事案件从决定拘留到法院开庭,要经过立案侦查、审查起诉两个阶段,其中立案侦查阶段刑事拘留不超过三十七天...


·醉酒驾驶撞人拘留多长时间会起诉
    醉酒驾驶撞人拘留多长时间会起诉?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


·拘留之后必然会逮捕吗?
    一、拘留之后必然会逮捕吗?刑事拘留并不意味着必须逮捕。拘留只是防止嫌疑人逃跑、自杀或者继续危害社会,暂时采取的一种羁押程序,后续不一定会逮捕的哦,是有可...


·犯罪中止可以发生在哪些阶段
    犯罪中止可以发生在哪些阶段犯罪预备阶段、犯罪实施至犯罪既遂之前的阶段,均可成立犯罪中止。刑法第24条第一款规定犯罪中止的概念是:“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


·伪造、倒卖伪造有价票证罪判几年
    伪造、倒卖伪造有价票证罪判几年1、自然人犯本罪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可以并处或者单处票证价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二年以上...


·刑事案件中逮捕批捕拘留什么区别
    一、刑事案件中逮捕批捕拘留什么区别?一)概念不同1、逮捕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为了防止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实施妨碍刑事诉讼的行为,逃避侦...


·怎样处罚信用卡诈骗罪信用卡诈骗罪
    信用卡透支制度在很大程度上方便了人们的生活,缓解了人们的经济压力,但是也给了很多犯罪分子可乘之机,很多犯罪利用信用卡进行诈骗活动,骗取较大数额的财物。...


网站首页 | 律师介绍 | 法律咨询 | 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