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律师团队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电 话:025-84110110
  • 手 机:13951899110
服务范围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法律服务包括:
    ·办理房地产领域的各类诉讼和非诉讼法律事务;
    ·担任公司、企业、个人及其他社会组织常年法律顾问、房地产专项(常年)法律顾问;
    ·担任境外组织、个人投资房地产专项法律顾问;
    ·代理购房置产(新房、二手房);
    代理房地产租赁(写字楼、厂房);
    ·代理业主集团诉讼、代理房屋买卖(新房、二手房)纠纷仲裁、诉讼。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联系电话:84110110
专项服务
首页 >>正文

保险公司法人代表是什么?

保险公司法人代表是什么?

我们肯定很多人都是在公司当中上班的,对于公司方面的事情肯定也都很关心。对于公司肯定是有一个重要的人物,那就是法人代表。保险公司法人代表指的是代表法人形式民事权利和履行民事义务的主要负责人,是一个由法人来设立的职务。

保险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是指依法代表法人行使民事权利,履行民事义务的主要负责人(如:工厂的厂长、公司的董事长等)。

一般的保险公司的中心支公司是没有独立的法人资格的。

财产保险公司一般都是法人授权经营,每个分、支公司都是由总公司授权经营的,不是独立的法人主体,这是经过保监会和金融局认可的。想证明该公司是否有资质,只需要得到该公司的法人授权和经营保险的许可证即可。

法定代表人是指依法代表法人行使民事权利,履行民事义务的主要负责人(如:工厂的厂长、公司的董事长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49条规定:法人由其法定代表人进行诉讼;其他组织由其主要负责人进行诉讼。法定代表人有权直接代表本单位向人民法院起诉和应诉,其所进行的诉讼行为,就是本单位(或法人)的诉讼行为,直接对本单位(或法人)发生法律效力。法定代表人与法人的代表是有一定区别的,代表人的行为不是被代表人本身的行为,只是对被代理人发生直接的法律效力,而法定代表人的行为,就是企业、事业单位等本身的行为。

保险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由董事会过半数通过选举的,可以由董事长、总经理、副总经理担任。

公司的法人代表是企业法人的法定代表人,代表法人从事民事活动,成为法人代表后,其自然人格即被法人吸收,其以法人代表的身份进行的民事行为所承担的责任都由法人承担。但行使与法人代表身份无关的民事行为而承担的责任由自己承担,法人代表行使代表权违法法律法规存在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责任。

我国民法通则第四十五条规定了六种情况:

(1)超出登记机关核准登记经营范围从事非法经营活动的;

(2)向登记机关、税务机关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

(3)抽逃资金、隐匿财产逃避债务的;

(4)解散、被撤销、被宣告破产后,擅自处理财产的;

(5)变更、终止时不及时早请办理登记和公告,使利害关系人遭受重大损失的;

(6)从事法律禁止的其他活动,损害国家利益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的。

这些非法行为仍然由法人来承担责任,法定代表人由此而引起的其他责任,法律并不免除,也就是可以给予行政处分、罚款等处罚,构成犯罪的应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当然法定代表人还有以下的权利:

(1)企业法定代表人在国家法律、法规以及企业章程规定的职权范围内行使职权、履行义务,代表企业法人参加民事活动,对企业的生产经营和管理全面负责,并接受本企业全体成员和有关机关的监督。

(2)企业法定代表人可以委托他人代行职责。

(3)企业法定代表人在委托他人代行职责时,应有书面委托。法律、法规规定必须由法定代表人行使的职责,不得委托他人代行。

(4)企业法定代表人一般不得同时兼任另一企业法人的法定代表人。因特殊需要兼任的,只能在有隶属关系或联营、投资入股的企业兼任,并由企业主管部门或登记主管机关从严审核。

(5)企业法人的法定代表人是代表企业行使职权的签字人。

(6)法定代表人的签字应向登记主管机关备案。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文件是代表企业法人的法律文书。

所以,作为公司法人代表是要承担一定责任的,至于要不要给好处就看你们自己协商了。

对于保险公司法人代表是什么的问题我们国家的规定是非常的明确的, 对于这个问题我们首先要认识到的是法人代表是有一定的风险的,所以说如果想要当法人代表就应该有承担风险的能力。所以说对于这一个方面我们需要注意的问题是有很多的,并不是谁相当就能当的。





南京<{{lmname}}>律师
<<案发地*
<<手机号*

·公司注册资金认缴不够怎么办?
    公司注册资金认缴不够怎么办?一、公司注册资金认缴不够怎么办?1、认缴的时候不缴纳资金,以后再缴纳。2、注销公司。二、什么是认缴注册资本认缴登记制是工商登记...


·怎样处理公司并购后管理的问题
    怎样处理公司并购后管理的问题怎样处理公司并购后管理的问题1、关注并购公司的所有人逐步了解并购来的公司的所有各个方面,将是非常重要的一步。不仅仅要与这些公...


·合法权益受到侵犯可以多人诉讼公司吗
    合法权益受到侵犯可以多人诉讼公司吗一、合法权益受到侵犯可以多人诉讼公司吗?可以的,这是共同诉讼。《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五十二条当事人一...


·股份有限公司法人代表怎么变更?
    股份有限公司法人代表怎么变更?在我国,公司一般分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无论是哪种公司都会有一个法人代表,一般是董事长或者理事长担任。而一个...


·有限公司股权质押有哪些
    有限公司股权质押有哪些限制条件?一、有限公司股权质押有哪些限制?1、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不得以向本公司的出资为自己对本公司的债务提供质押。我国法律绝对禁...


·公司融资的风险有哪些
    公司融资的风险有哪些内容呢?融资作为一个公司集资的主要方式之一,在融资的过程中也会受到像市场经济的波动等原因的影响从而产生风险,作为公司的经营管理者...


·重庆中小企业融资政策是什么?
    重庆中小企业融资政策是什么?在经济飞速发展的今天,人们跟银行,公司等中小企业打交道的机会越来越多,中小企业也成为国家发展中的一股新欣力量,一个重要组成...


·企业并购风险及其防范分别有哪些?
    企业并购风险及其防范分别有哪些?一、企业并购风险的类型1、支付风险企业并购通常的支付工具包括公司现金、股票、债券、银行借款等,涉及巨大的资金金额,...


·公司非法集资会抓多久人?
    现在大部分非法集资案件都是公司主导的,属于团伙作案。一般这类案件中,公司内部分工明确,有专门负责宣传的,有做账的,还有普遍员工。非法集资活动被举报后,...


·法律上金融公司怎么防范电信网络犯罪
    法律上金融公司怎么防范电信网络犯罪金融公司最大的隐患便是电信网络犯罪。近年来,电信网络犯罪在逐渐增多,我们应该对此加以防范。那么,金融公司怎么防范电...


网站首页 | 律师介绍 | 法律咨询 | 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