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9-518-99110
首页
房产买卖
房产租赁
拆迁安置
离婚房产
建筑工程
工程欠款
法律咨询
联系我们
房屋产权
|
房产赠与
|
物业管理
|
业主维权
|
房屋拆迁
|
拆迁维权
|
婚姻家庭
|
房产继承
|
土地使用
|
建筑许可
|
施工承包
|
房产开发
|
工程索赔
|
合同法
|
法律顾问
律师团队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电 话:025-84110110
手 机:13951899110
服务范围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法律服务包括:
·办理房地产领域的各类诉讼和非诉讼法律事务;
·担任公司、企业、个人及其他社会组织常年法律顾问、房地产专项(常年)法律顾问;
·担任境外组织、个人投资房地产专项法律顾问;
·代理购房置产(新房、二手房);
代理房地产租赁(写字楼、厂房);
·代理业主集团诉讼、代理房屋买卖(新房、二手房)纠纷仲裁、诉讼。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联系电话:84110110
专项服务
首页
>>正文
辞职是劳动者的权利
www.nj64.cn
辞职是劳动者的权利,劳动合同没到期可以辞职现在的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所以合同未到期辞职也是可以的,只要提前30天通知用人单位就可以了,至于赔偿问题,一般来说是不用赔偿的,在下面的这种情况下就有可能要承担违约责任:(一)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二)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三)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的,不影响按照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提高劳动者在服务期期间的劳动报酬。据《劳动法》第31条规定“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确立了劳动者的单方辞职权.劳动者在履行“提前通知义务”后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关系是行使法定授权,不违反《劳动法》,不构成“违约”。但原劳动部《违反《劳动法》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赔偿办法》第四条“劳动者违反规定或劳动合同的约定解除劳动合同,对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劳动者应赔偿用人单位下列损失:(四)劳动合同约定的其他赔偿费用”的规定,实际是指劳动者提前解除合同的违约金。因此,如果你们的劳动合同中明确约定了提前解除合同需要支付违约金的话,那么,老板扣除你当月工资作为违约金的做法,符合法律规定。反之,老板的做法就侵害了你的合法权益,与你形成劳动争议,你可以向单位住所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请求裁决单位支付被克扣的工资及25%的经济补偿金。同时还要注意,劳动仲裁的时效,是自争议发生之日起的60天内,切莫超过法律规定的60天,否则将失去维护权益的机会。劳动合同不到期也是可以辞职的,但是要在30天之前通知公司。然后解除劳动合同。一般来说是不会要求你赔偿的,但是只是一般情况下。如果你从事比较重要关键的工作,或者合同有此方面的明确规定,那就另当别论了。
<<案发地
*
<<手机号
*
·
员工怎样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如何解除
解除劳动合同应有充分的法律及合同依据,因此实践中,当事人可以根据法律中的规定来解除劳动合同,也可以根据当事人之间的约定进行解除。具体就其中的员工而言,...
·
按国家劳动法16周岁是童工吗,用人单位录用违不违法?
根据《劳动法》规定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必须通过劳动合同才能确立起双方的劳动关系,但是并不是所有的劳动关系都是合法的,就算是有劳动合同作为凭证也不能证明其合...
·
在我国工伤伤残鉴定费用是多少钱?
在我国工伤伤残鉴定费用是多少钱?(一)收费依据:自治区物价局、财政厅《关于劳动能力伤残等级鉴定收费标准的通知》。(二)收费对象:申请劳动能力伤残等级鉴定...
·
怎样才算是童工,哪些单位可以招录童工
未成年人是祖国的花朵,是祖国未来的建设者,因此,法律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但实践中,却时有出现一些不法企业雇佣童工的情况。那么,从法律的角度看,究竟...
·
拿到工伤认定书脑外伤怎么办?
由于我国现行法规定,职员在受伤后,若欲通过司法途径得到救济,是需要先按照既定的规定,做司法鉴定的。故而若职员与用人单位就各项赔偿事宜无法协商达成一致时...
·
订立劳动合同的形式包括了几种
订立劳动合同的形式包括了几种《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有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采用书...
·
社保的基数涉及到员工所享受到的福利待遇是什么?
社保的基数涉及到员工所享受到的福利待遇是什么样子的。基数大,员工和用人单位所要缴纳的费用就高,相应的以后可以领取的养老金的数额也就要高一些。但是用人单...
·
上海10级工伤鉴定标准2023是什么?
近年来由于法律的不断普及,大众的法律意识越来越强。劳动者的维权意识也不断增强。在面对工伤时,劳动不再选择沉默,而是积极挺身,运用法律的武器,为自己争取...
·
劳动关系从何时建立劳动关系何时终止
劳动关系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确定雇佣关系。劳动者受雇于用人单位,用人单位按照合同的规定确定劳动者的工作时间及薪酬。那么,劳动关系从何时建...
·
员工工作能力不足辞退需要赔偿吗
需要。因为能力不足被辞退,是因为不能胜任工作被辞退的。职工不能胜任工作的,用人单位应当进行培训或者调整岗位,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岗位依然不能胜任工作的,提...
网站首页
|
律师介绍
|
法律咨询
|
联系方式
电话:025-84110110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网
版权所有 2009-2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