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律师团队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电 话:025-84110110
  • 手 机:13951899110
服务范围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法律服务包括:
    ·办理房地产领域的各类诉讼和非诉讼法律事务;
    ·担任公司、企业、个人及其他社会组织常年法律顾问、房地产专项(常年)法律顾问;
    ·担任境外组织、个人投资房地产专项法律顾问;
    ·代理购房置产(新房、二手房);
    代理房地产租赁(写字楼、厂房);
    ·代理业主集团诉讼、代理房屋买卖(新房、二手房)纠纷仲裁、诉讼。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联系电话:84110110
专项服务
首页 >>正文

新婚姻法离婚孩子归属和抚养问题

离婚孩子归属和抚养问题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2.父母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3.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4.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5.父母双方对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二、如何争取孩子的抚养权离婚的当事人,如果想争取孩子的抚养权,最好做到如下几点:1.离婚前多照顾孩子,增加与孩子的感情;2.如果双方已经分居,最好争取与孩子一起生活;3.如果夫妻双方都忙于工作,最好让自己的父母帮助照看孩子;4.自己身上有不好习惯的,要及时改正;5.自己没有工作的,要积极进去,寻找一份收入尚可的工作;明确了法律考虑的相关因素,解决离婚孩子的归属和抚养问题的关键在于关注孩子的身心健康,保障孩子的合法权益,同时也要结合父母双方的经济能力和抚养条件,最终目的是给孩子一个好的成长环境。上文中小编也列举了一些争取抚养权的方法,以供参考。





南京<{{lmname}}>律师
<<案发地*
<<手机号*

·新婚姻法过错方是否应该净身出户
    一、《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施行)过错方是否应该净身出户?对于夫妻离婚系因为一方过错导致的,共同财产如何分割在司法实践中存在两种观点,一是在分割共同...


·新婚姻法对彩礼的解释是怎样的?
    2021年1月1日起《民法典》正式施行,《婚姻法》同时废止。彩礼是我国一直以来延续下来的风俗习惯,现在很多地方都还是在延续,很多地方对彩礼的要求还是十分的高...


·一、离婚时拒绝财产分割怎么办?
    一、离婚时拒绝财产分割怎么办?离婚时拒绝财产分割的,应当向司法机关申请诉讼来解决,可以通过强制分割的方法来执行。离婚财产分割即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是指离...


·一、离婚协议公证后可以反悔吗?
    一、离婚协议公证后可以反悔吗离婚协议书一旦经过公证,那么它的真实合法性就得到了法律的认可。离婚协议书公证后,如果一方反悔,要对离婚协议的内容进行更改,...


·再婚后孩子改名字需要什么手续?
    再婚后孩子改名字需要什么手续?一、再婚后孩子改名字需要什么手续?再婚后孩子改名字需要双方当事人同意之后,到当地的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来进行办理。离婚后...


·老公坐牢了怎么办离婚手续?
    夫妻双方离婚的原因通常是双方的感情破裂,已经无法共同生活,在这种情况下,双方可以协商离婚,对婚内财产以及孩子的抚养权作出合理的安排。不过实践中会有一些...


·对方重婚如何申请离婚赔偿,需要满足什么条件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重婚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所以对方重婚,不仅起诉离婚时法院会判决准予离婚,而且还可以申请离婚损害赔偿。那么实践中...


·现在很休假休闲最喜欢做的事情之一就是打麻将,打麻将不分男女老
    现在很休假休闲最喜欢做的事情之一就是打麻将,打麻将不分男女老少都喜欢,打麻将可以锻炼头脑,增进感情,但是相对来说也产生了很多问题,特别是上了年纪的老年...


·涉外婚姻离婚的各国规定中,我国是如何规定的?
    涉外婚姻离婚的各国规定中,我国是如何规定的?一、我国对涉外婚姻离婚是如何规定的?我国《民法通则》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同外国人结婚,...


·女人离婚争取抚养权可以吗?
    女人离婚争取抚养权可以吗?抚养权是可以争取的;在双方不能协商解决的情况下,人民法院主要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


网站首页 | 律师介绍 | 法律咨询 | 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