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律师团队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电 话:025-84110110
  • 手 机:13951899110
服务范围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法律服务包括:
    ·办理房地产领域的各类诉讼和非诉讼法律事务;
    ·担任公司、企业、个人及其他社会组织常年法律顾问、房地产专项(常年)法律顾问;
    ·担任境外组织、个人投资房地产专项法律顾问;
    ·代理购房置产(新房、二手房);
    代理房地产租赁(写字楼、厂房);
    ·代理业主集团诉讼、代理房屋买卖(新房、二手房)纠纷仲裁、诉讼。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联系电话:84110110
专项服务
首页 >>正文

二次退回补充侦查犯罪嫌疑人会被释放吗?

一、二次退回补充侦查犯罪嫌疑人会被释放吗?二次退回补充侦查犯罪嫌疑人并不一定就会被释放,这是由于此时虽然已经达到了我国法定的退侦次数,但是此时只要公安机关只要能在时限内,找到可以判刑的犯罪证据,就可以对其施加刑事处罚,但若此时依旧不能收集齐全就需要释放该主体。二、法律规定公安机关在检察机关二次退回补充侦查期间,发现嫌疑人有其他犯罪事实的,应当重新计算侦查羁押期限。《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公安部令127号)第一百四十七条 在侦查期间,发现犯罪嫌疑人另有重要罪行的,应当自发现之日起五日以内报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后,重新计算侦查羁押期限,制作重新计算侦查羁押期限通知书,送达看守所,并报批准逮捕的人民检察院备案。前款规定的“另有重要罪行”,是指与逮捕时的罪行不同种的重大犯罪以及同种犯罪并将影响罪名认定、量刑档次的重大犯罪。第十三节 补充侦查第二百八十四条 侦查终结,移送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的案件,人民检察院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的,公安机关接到人民检察院退回补充侦查的法律文书后,应当按照补充侦查提纲在一个月以内补充侦查完毕。补充侦查以二次为限。第二百八十五条 对人民检察院退回补充侦查的案件,根据不同情况,报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分别作如下处理:(一)原认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不够充分的,应当在补充证据后,制作补充侦查报告书,移送人民检察院审查;对无法补充的证据,应当作出说明;(二)在补充侦查过程中,发现新的同案犯或者新的罪行,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重新制作起诉意见书,移送人民检察院审查;(三)发现原认定的犯罪事实有重大变化,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重新提出处理意见,并将处理结果通知退查的人民检察院;(四)原认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人民检察院退回补充侦查不当的,应当说明理由,移送人民检察院审查。第二百八十六条 对于人民检察院在审查起诉过程中以及在人民法院作出生效判决前,要求公安机关提供法庭审判所必需的证据材料的,应当及时收集和提供。检察院可以退侦的唯一理由,就是经过审查发现,并不能证明该公民确实犯罪了,在审判之前,若是又发现了其可能存在新的罪名的,也会要求要求侦查,但是此时并非是退侦,而是审查与侦查一起进行,此种方法可以减少冤假错案的发生。





南京<{{lmname}}>律师
<<案发地*
<<手机号*

·中国《刑法》第224条关于传销的规定
    中国《刑法》第224条关于传销的规定中国《刑法》第224条关于传销的规定【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在《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后增加一条,作为第二百二十四条...


·刑事责任已满75周岁故意犯罪怎么处罚?
    刑事责任已满75周岁故意犯罪怎么处罚?根据我国《刑法》第17条关于刑事责任年龄的规定,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故意犯罪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过失犯罪的,应当从...


·刑事证人证言的效力怎样的
    刑事证人证言的效力怎样的证人证言是我国刑事诉讼法明确规定的法定证据之一,但是由于其具有一定的主观性,因此对于它的效力问题一直都有争论。那么,证人证言的...


·刑诉法241条的具体内容是什么?
    刑事案件的处理需要公检法部门互相配合,检察院提请公诉后,法院会开庭审理,并依法作出判决。对于一审判决,当事人如果表示不服的,可以提出申诉,要求上级人民...


·犯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罪可以判缓刑吗
    一、犯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罪可以判缓刑吗?如果符合缓刑条件就可以判缓刑,根据现行《刑法》第七十二条规定,“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


·安全生产责任罪立案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安全生产责任罪立案标准是怎么规定的?(一)造成死亡一人以上,或者重伤三人以上;(二)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五十万元以上的;(三)发生矿山生产安全事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


·刑法盗窃罪犯罪构成要件是什么
    一、刑法盗窃罪犯罪构成要件是什么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的所有权。2、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具有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


·刑诉法罚金的相关规定是什么
    我国法律法规在审理一些案件的时候,会根据案件的情节,对当事人处相应的罚金。罚金的处罚,在我国的民法和刑法中,对于不同的案情都有着详细的规定。不过在涉及...


·售假一般是以什么罪起诉的
    一般是以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罪起诉。制假售假是对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犯罪行为的统称。根据我国现行法律,制假售假与制售劣质产品行为被统一归纳为“生产...


·盗窃涉案金额达到多少判刑?
    一、盗窃涉案金额达到多少判刑?盗窃数额在2000元以上的,但具体的也要看各地的标准;如果虽不足2000元但情节或后果严重的,立为重大案件;盗窃数额在20000元以上...


网站首页 | 律师介绍 | 法律咨询 | 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