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律师团队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电 话:025-84110110
  • 手 机:13951899110
服务范围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法律服务包括:
    ·办理房地产领域的各类诉讼和非诉讼法律事务;
    ·担任公司、企业、个人及其他社会组织常年法律顾问、房地产专项(常年)法律顾问;
    ·担任境外组织、个人投资房地产专项法律顾问;
    ·代理购房置产(新房、二手房);
    代理房地产租赁(写字楼、厂房);
    ·代理业主集团诉讼、代理房屋买卖(新房、二手房)纠纷仲裁、诉讼。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联系电话:84110110
专项服务
首页 >>正文

离婚男的要付多少抚养费父母离婚时

离婚男的要付多少抚养费父母离婚时,离婚孩子的抚养费标准。一般而言主要从三个方面综合进行考虑:(1)子女的实际需要;(2)结合抚养地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3)父母双方的给付能力(收入及财产情况)。对于离婚孩子抚养费标准的确定,双方可以根据上述三个原则进行协商,不能协商一致的,由法院判决。法院判决的依据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七条的规定。(1)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月总收入的20~30%的比例判决,对于在北京、上海、广州、深圳等一线城市,具体数额原则掌握在800~2000元/月。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以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50%。(2)对于高收入的。按照上述比例计算高于上述幅度的,可突破上述幅度,如无特殊情况,一般不超过3000元/月。(3)对于低收入的。按照上述比例计算低于上述的幅度的,如有较多其他财产的,可不按上述比例而按上述幅度判决,以维护子女的合法权益;如财产不多或无财产的,结合抚养人的抚养能力,可不按上述比例而低于上述幅度判决,以保障子女的最低生活水平。(4)对于无收入的。可用其财物折抵子女抚养费。如具有劳动能力的,原则上应支付子女抚养费,因抚养子女是父母的义务,不能因暂时无收入而免除其义务,应保障子女的最低生活水平。(5)对于子女患重病、出国读书(须经双方同意)等特殊情况,可超过上述幅度判决。二、在搞清楚离婚孩子抚养费标准后,离婚孩子抚养费怎么给呢?通常,无论是协议离婚,还是通过法院诉讼离婚,在孩子抚养费这样一方面,大概有两种给付方式:1.有条件的,可以一次性给付;2.暂时不具备条件的,可以按月或定期给付,也可按季度或年度给付。如果协商一致,一方可以承担全部抚养费的,如果一方抚养能力明显不能保障子女所需费用,影响子女健康成长的,则不可以。 即使达成上述孩子抚养协议,如果过一段时间后,双方经济情况确有变化,子女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确有增加或者给付的必要,一方仍可诉至法院,要求另一方承担抚养费。抚养费的给付期限,一般应至子女十八周岁为止;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以其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并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停止给付抚养费;在孩子成年后,尚未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生活困难的,父母又有给付能力的,仍应负担必要的抚养费。离婚男方需要支付的抚养费,如果是属于协议离婚,并且包含抚养费的内容,那么男方在支付抚养费的时候,是需要综合孩子生活当地的消费水平,以及结合自己自身的经济收入,将自己月工资按照20%-30%的比例,支付这笔抚养费的。





南京<{{lmname}}>律师
<<案发地*
<<手机号*

·提出离婚一方的抚养费应该怎么计算?
    夫妻双方离婚之后,如果子女还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是限制性民事行为能力人,夫妻双方是依然还是必须要抚养的,关于抚养费问题,在婚姻法当中是有明确的规定的...


·缓刑申诉宣告无罪可以申请国家赔偿吗?
    缓刑申诉宣告无罪可以申请国家赔偿吗?可以申请国家赔偿,国家赔偿是指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因行使职权给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的人身权或财产权造成损害,依法应给...


·领了结婚证还要退彩礼吗?
    领了结婚证还要退彩礼吗领了结婚证以后彩礼是可以返还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十条的规定,这三种情况可以要回彩礼的。(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结婚婚姻登记不予受理的情形是什么?
    结婚婚姻登记不予受理的情形是什么一、结婚婚姻登记不予受理的情形是什么申请结婚登记的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不予登记:1、未到法定结...


·派出所能查出重婚罪吗?
    派出所能查出重婚罪吗?婚姻登记是在民政局办理的,所以你要去民政局查一下派出所有没有婚姻登记信息。重婚罪不属于公安机关的管辖范围,公安机关一般不受理此类...


·一、离婚财产分割原则有孩子怎么进行?
    一、离婚财产分割原则有孩子怎么进行?在夫妻离婚时,只要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对共同财产的分割的权利是均等的,那么离婚怎样分割财产?一般有以下几个原则:...


·二次起诉离婚判离会成功吗?
    二次起诉离婚判离会成功吗?不一定。反问一下,一方想结婚就一定能结么?肯定不行。所以,一方想离婚起诉到法院,对方不同意离的,也不一定能离。《中华人民共...


·民法总则与彩礼返还的规定是怎样的?
    实践中,由于彩礼产生纠纷而闹上法院的例子并不少。彩礼是民间自行约定的,彩礼的多少根据各地风俗的不同而不同。如果给过彩礼但其中一方退婚或提出离婚,可能男...


·诉讼离婚需要多少费用 离婚请律师要多少钱
    对于离婚夫妻而言,不管选择哪种方式离婚此时都是需要支付一定费用的,但相比之下诉讼离婚的费用自然是要比协议离婚的费用低一些的,那究竟诉讼离婚需要多少费用...


·一、离婚名下财产归属的规定是什么?
    一、离婚名下财产归属的规定是什么?离婚名下财产归属的规定是:夫妻双方对共同财产归谁所有,以夫妻双方的约定优先。有约定的,离婚时应按双方的约定处理。夫...


网站首页 | 律师介绍 | 法律咨询 | 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