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律师团队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电 话:025-84110110
  • 手 机:13951899110
服务范围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法律服务包括:
    ·办理房地产领域的各类诉讼和非诉讼法律事务;
    ·担任公司、企业、个人及其他社会组织常年法律顾问、房地产专项(常年)法律顾问;
    ·担任境外组织、个人投资房地产专项法律顾问;
    ·代理购房置产(新房、二手房);
    代理房地产租赁(写字楼、厂房);
    ·代理业主集团诉讼、代理房屋买卖(新房、二手房)纠纷仲裁、诉讼。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联系电话:84110110
专项服务
首页 >>正文

犯罪嫌疑人已经批捕多少时间判刑?

一、犯罪嫌疑人已经批捕多少时间判刑?

1、公安机关逮捕以后应当进行侦察,时间一般为2个月,但是最长可以达到7个月(重大疑难等情况)

2、交由检察机关审查起诉1个月,可以延长半个月,可以交公安机关补充侦察2次,每次1个月,但不得退回补充侦察2次。

3、进入法院审理阶段,一般为一个月,可以延长半个月,重大疑难再延长一个月。(简易程序20天内审结。)

以上为一审程序

如果有一方对一审不服则需要进入二审程序。二审也是一般一个月,延长半个月,重大疑难再延长一个月。最后判决生效。

所以总共的最短时间为4个月,最长为15个半月。

二、被批准逮捕后是不是要判刑

公安机关掌握犯罪嫌疑人有犯罪事实的证据后,可以申请逮捕,经检察机关批准后执行。因为被依法逮捕后会被限制人身自由,而且又是存在犯罪事实的基础上实施的,所以有些人以为被逮捕后即会被判刑。

事实上,犯罪嫌疑人是否被判刑,要看法院的判决。所以,只是被批准逮捕后,犯罪嫌疑人不一定接受刑事处罚。

不过,公安机关申请逮捕时,要具备以下条件:

1、已经掌握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

具体而言,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有证据证明发生了犯罪事实;

(2)有证明证明是犯罪嫌疑人实施的;

(3)犯罪嫌疑人实施犯罪行为的证据被查证属实。

2、犯罪嫌疑人可能被判处徒刑以上刑罚

所以,被批准逮捕时,针对的是有可能被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如果根据掌握的犯罪事实,对方可能被判处管制、拘役等较低刑罚的话,那么就不适用逮捕。

因此,一般被逮捕后经判决有罪的话,那么就有可能被判刑了。

3、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等方法尚不足以防止其发生社会危险性

当然,公安机关执行逮捕后,发现有错误的话,法院判决无罪的,也不会被判刑,并且,可以依法请求赔偿。

三、《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

《刑事诉讼法》

第八十五条 公安机关要求逮捕犯罪嫌疑人的时候,应当写出提请批准逮捕书,连同案卷材料、证据,一并移送同级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必要的时候,人民检察院可以派人参加公安机关对于重大案件的讨论。

第八十六条 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逮捕,可以讯问犯罪嫌疑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讯问犯罪嫌疑人:

(一)对是否符合逮捕条件有疑问的;

(二)犯罪嫌疑人要求向检察人员当面陈述的;

(三)侦查活动可能有重大违法行为的。

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逮捕,可以询问证人等诉讼参与人,听取辩护律师的意见;辩护律师提出要求的,应当听取辩护律师的意见。

第八十七条 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由检察长决定。重大案件应当提交检察委员会讨论决定。

第八十八条 人民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的案件进行审查后,应当根据情况分别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对于批准逮捕的决定,公安机关应当立即执行,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不批准逮捕的,人民检察院应当说明理由,需要补充侦查的,应当同时通知公安机关。

第八十九条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第九十条 公安机关对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决定,认为有错误的时候,可以要求复议,但是必须将被拘留的人立即释放。如果意见不被接受,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提请复核。上级人民检察院应当立即复核,作出是否变更的决定,通知下级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执行。

综合上面所说的,犯罪嫌疑人已经批捕那么就意味着证据基本上已经齐全,但并不代表着马上就要进行判刑,一般会有一个侦察期必须要等到案件的证据可以证明了犯罪实事之后才能进行起诉,但是也不能超过法律规定的最高期限,所以,在处理案件的时候就要好好的把握好时间,这样才能更好的保障案件可以更快速的处理。








南京<{{lmname}}>律师
<<案发地*
<<手机号*

·酒后袭警罪一般判刑多久?
    酒后袭警罪一般判刑多久?行为人酒后袭击警察,这种行为属于妨碍警察公务违法行为,如果袭击警察,并且导致警察收到伤害,根据我国法律里面的相关规定,这种酒后...


·漏罪与新罪计算应该怎么处理?
    漏罪与新罪计算应该怎么处理1、漏罪应当先并后减;2、新罪应当先减后并。3、既有漏罪又有新罪的,应当先将漏罪进行先并后减得出刑期,再将新罪刑期与前罪还未执行...


·新刑法醉驾是怎样量刑?
    刑法醉驾是怎么量刑的1、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血液酒精含量达到80毫克/100毫升以上的,属于醉酒驾驶机动车,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第一款的规定,以危险驾...


·犯盗窃罪请律师是否有用
    有的刑事案件中,可能当事人觉得没有必要,还有人为请律师没有用,于是也就没有给嫌疑人、被告人聘请律师。那对于犯盗窃罪的来讲,犯盗窃罪请律师是否有用呢?接...


·犯罪预备与犯罪未遂的异同点有哪些?
    犯罪预备与犯罪未遂的异同点有哪些?一、犯罪预备与犯罪未遂的异同点有哪些?根据《刑法》第二十二条:为了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是犯罪预备。对于预...


·持刀抢劫致人死亡会如何判刑?
    持刀抢劫致人死亡会如何判刑?一、持刀抢劫致人死亡会如何判刑?持刀抢劫还致人死亡的一般就会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认罪认罚具结书怎么写?
    坦白从宽历来是我国司法机关办案适用的原则,对于自首认罪的犯罪嫌疑人,检察院可以按照认罪从宽原则办案。犯罪嫌疑人对罪行供认不讳,表示接受刑罚的话,会签署...


·网络开设赌场罪你会受到什么处罚?
    在现在这个互联网时代真的是无奇不有,关于网络开设赌场罪相信相信您已经不陌生了,在网络开设赌场也是很多年轻人特别关注的话题,那么网络赌场和现实中的赌场有...


·贪污罪入刑标准具体有哪些
    一,贪污罪入刑标准具体有哪些1、个人贪污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所谓...


·刑事诉讼法不羁押有哪些情形
    刑事诉讼法不羁押有哪些情形一、刑事诉讼法不羁押有哪些情形《看守所条例》第十条看守所收押人犯,应当进行健康检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收押:(一)患...


网站首页 | 律师介绍 | 法律咨询 | 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