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律师团队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电 话:025-84110110
  • 手 机:13951899110
服务范围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法律服务包括:
    ·办理房地产领域的各类诉讼和非诉讼法律事务;
    ·担任公司、企业、个人及其他社会组织常年法律顾问、房地产专项(常年)法律顾问;
    ·担任境外组织、个人投资房地产专项法律顾问;
    ·代理购房置产(新房、二手房);
    代理房地产租赁(写字楼、厂房);
    ·代理业主集团诉讼、代理房屋买卖(新房、二手房)纠纷仲裁、诉讼。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联系电话:84110110
专项服务
首页 >>正文

当事人双方离婚应作哪些赔偿

一,当事人双方离婚应作哪些赔偿离婚的时候可以要求的赔偿主要包括了三方面,即人身损害赔偿、财产损失赔偿以及精神损害赔偿。其中人身损害赔偿往往是基于伤害行为,而精神损害赔偿,通常就是在一方具有法定过错的情形下,无过错方要求过错方作出的赔偿了。离婚损害赔偿制度具有弥补损失、抚慰精神、制裁和预防违法行为等三种功能。基于离婚损害赔偿制度上述功能,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28条明确规定:“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的‘损害赔偿’,包括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涉及精神损害赔偿的,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的有关规定。”离婚损害赔偿所涉及的人身损害赔偿项目主要有: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生活补助费、营养费、残疾赔偿金(残疾者生活补助费) 、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 生活费。财产损失费,是指离婚案件中无过错方因对方配偶存在;《婚姻法》第46 条规定的妨害婚姻家庭关系的违法行为造成自己财产损失,所应支付的赔偿损失的费用。精神损害的民事责任有两类:一为非财产责任,主要表现为侵权人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另一为财产责任,即支付精神损害抚慰金。精神损害抚慰金包括以下方式 :(一)致人残疾的,为残疾赔偿金;(二)致人死亡的,为死亡赔偿金;(三)其他损害情形的精神抚慰金。离婚损害赔偿的条件有哪些根据《婚姻法》第四十六条的规定,离婚赔偿条件如下:(一)一方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的、具有虐待、遗弃行为的。(二)因为上述行为而导致法院判决离婚。也就是说,离婚赔偿应该以离婚为原因,如果没有达到离婚程度,而是在婚内损害,则不应该单独提起夫妻之间的损害赔偿。(三)受害方受到了损害。这种损害包括财产损害和精神损害两种。(四)请求人无过错。无过错方作为原告提起离婚诉讼,如果提出请求离婚赔偿,必须与离婚诉讼同时进行。如果原告不提出,视为其对这一权利的放弃,以后也丧失了请求赔偿的权利。如果有过错的一方是原告,到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无过错的一方为被告,被告不同意离婚,也没有提起离婚赔偿请求,可以在离婚后一年内,单独提出离婚损害赔偿。在一审时如果没提出,在二审时才提出来,人民法院应当进行调解。对于调解不成的,应当告知当事人在离婚后1年内,可以另行提起离婚 赔偿诉讼。离婚赔偿的问题需要结合实际进行有效的分析,只要自己按照既定的标准就可以获得权益上的保障,但是需要自己注意有关的法律要求,不能自己的婚姻权益没有受到侵害,就开始进行程序上的设定,所以有关的当事人需要留意有关的细节,尽量减少自己失误。





南京<{{lmname}}>律师
<<案发地*
<<手机号*

·第二次判离婚男方不签字怎么办?
    第二次判离婚男方不签字怎么办?一、第二次判离婚男方不签字怎么办?第二次判离婚,男方不签字的可以提交有关证据来进行判决离婚,夫妻双方不能协商一致,只能...


·一、刑法重婚罪的认定标准是什么?
    一、刑法重婚罪的认定标准是什么?依据我国刑法的规定,一方有配偶的情况下与他人结婚,或者明知对方有配偶的情况下与其结婚的,就会构成重婚罪,构成重婚罪的会得...


·拍到老公到第三者家照片可以是重婚吗?
    拍到老公到第三者家照片可以是重婚吗?一般情况下不构成,婚外情的取证方式要注意,无论是当事人自己亲自取证,还是请其他人帮你取证,必须要注意的是,都不能侵犯...


·一、哈尔滨离婚财产纠纷律师事务所诉讼时间是多久?
    一、哈尔滨离婚财产纠纷律师事务所诉讼时间是多久1、离婚后财产纠纷中的“财产”不限于离婚时未处理的财产“财产”不仅仅是指离婚协议中未作处理的财产,即使是...


·婚内出轨算犯法吗
    很多夫妻婚后生活一段时间就会觉得乏味,于是有的人就会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出去乱搞,这就是我们说的婚内出轨或者有婚外情。虽然我们都清楚这样的行为是不道德的...


·丈夫在看守所妻子起诉离婚怎么办理离婚手续?
    丈夫在看守所妻子起诉离婚怎么办理离婚手续?丈夫在看守所服刑时妻子起诉离婚的,丈夫不同意的话可以与妻子协商,协商一致的法院就会判决离婚。协商不一致的,法...


·根据法律规定重婚案件公安可受理吗?
    根据法律规定重婚案件公安可受理吗?根据法律规定重婚案件公安可受理,因为重婚罪他也是属于可以公诉的案件,公诉类型的案件就是由公安机关管理。根据《最高人民法...


·离婚男方付抚养费标准是多少父母离婚时
    离婚男方付抚养费标准是多少父母离婚时,离婚孩子的抚养费标准需要考虑什么因素呢?一般而言主要从三个方面综合进行考虑:一是子女的实际需要;二是结合抚养地当地...


·关于犯重婚罪判几年刑犯重婚罪的法律责任有以下规定
    关于犯重婚罪判几年刑犯重婚罪的法律责任有以下规定:《婚姻法》第四十五条规定,对重婚的,对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离婚后孩子的抚养费是多少由什么确定?
    一、离婚后孩子的抚养费是多少由什么确定?离婚后孩子的抚养费是多少由孩子的实际需要、父母的经济能力以及当地的经济发展水平确定,根据司法解释,夫妻双方协议离...


网站首页 | 律师介绍 | 法律咨询 | 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