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律师团队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电 话:025-84110110
  • 手 机:13951899110
服务范围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法律服务包括:
    ·办理房地产领域的各类诉讼和非诉讼法律事务;
    ·担任公司、企业、个人及其他社会组织常年法律顾问、房地产专项(常年)法律顾问;
    ·担任境外组织、个人投资房地产专项法律顾问;
    ·代理购房置产(新房、二手房);
    代理房地产租赁(写字楼、厂房);
    ·代理业主集团诉讼、代理房屋买卖(新房、二手房)纠纷仲裁、诉讼。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联系电话:84110110
专项服务
首页 >>正文

双方进行离婚财产如何保全1.房屋的财产保全及手续

双方进行离婚财产如何保全1.房屋的财产保全及手续。如果一方有可能或正在转移夫妻共有的房产,另一方可以向法院申请对该房产进行财产保全。实践中,如果房屋虽然为共同财产,但产权记载在一方名下,那么,未经另一方同意,一方可以在法律程序上,完成房产转移的过户交易手续,将售房款归为自己掌握。如果受让方即买房方为善意,且支付了相当的对价,法院一般会认定该转让行为有效。而另一方的损失只能向擅自转移房屋一方索赔。根据现行的法律规定,当事人申请财产保全应该提供提保。意思就是说,既然你申请法院查封另一方的财产,那么你就应该在申请法院保全的同时向法院提供一定的财产作为担保,以保证自己的申请有错误时,另一方可以拿担保弥补损失。申请人财产保全的当事人,可以拿自己单方名下的财产担保,也可以用第三人即担保人的财产作保。当事人或担保人如果用现金担保,担保数额一般要等同于欲保全财产的数额。如果要保全房屋,也可能提供另一套房屋作为担保,只要二套房屋的价格差不多就可以。现在法院一般都比较愿意接受现金担保,简单好处理。因此,提供另一套房屋作为担保的同时,法院也会要求提供少量的现金作为担保。2.用另一套房屋作保对夫妻名下的房屋进行财产保全。实践中,如果房屋产权除了记载为夫妻一方或双方的名下外,还有第三人的名子,如一方父或母、或兄弟子妹,以及其他人,因涉及第三人的权益,法院一般不会受理一方当事人的财产保全申请。(1)用房屋担保保全房屋要提交的材料有:之一,财产保全申请书。之二,财产保全担保书,该担保书需要全体产权人签名。之三,产权人身份证复印件。之四,用来做担保的房屋产权证原件。之五,要查封的房产的产权登记册或产权证。之六,申请法院保全的保全费用。(2)用现金作保对夫妻名下的房屋进行财产保全。这种情况下,要提供的材料有:之一,财产保全申请书。之二,财产保全担保书。如果用现金作为担保,有的法院不同意用第三人名下的存款作为担保,而只能用申请人的名下的现金作担保。如果这笔钱是向第三者借的,最好相关借贷手续及资金流转相关的证据都要有个心眼儿留存好,不然,如果另一方主张这些作为担保的资金也是共同财产,那么申请保全一方可又是平添麻烦了。之三,将作为担保的资金打入银行指定的账户。一般法院没有外币账号,因此,如果用美金或日元作为担保资金,首先可能需要将外币兑换为人民币。之四,要查封的房产的产权登记册或产权证。法院如果受理的财产保全的申请,会派员到房地产交易中心,将保全的裁定交至房地产交易中心,该裁定会规定房产在一定期限该房不准买卖。3.股票账号的财产保全及手续。一般情况下,法院对股票的查封,一般限于冻结被申请人的资金账户,该账户只准进入资金,不准取出资金,而一般允许股票的继续买卖,以减小由于保全措施给被申请人造成的经济损失。如果申请人要申请法院查封被申请人股市内的财产,要向法院提交类似于房产保全的相关法律文件,如申请书、担保书、被申请人的股市账户基本信息等。法院受理当事人的申请后,会依法做出裁定,同时,到开户的证券公司依法冻结被申请人的资金账户。4.银行存款的保全及手续。如果申请人想对被申请人银行存款进行财产保全,首要解决的是担保问题,法院一般要求申请人提供等值的现金或其他财产作为担保。如果申请人提供了足额的担保,法院核实后,会裁定保全,并到被申请人的开户行对其银行账号进行冻结,被申请人将不能取出资金。5.汽车财产保全及手续。法院审查申请人提交的保全材料后,如果裁定保全,会到车管所办理查封汽车的保全手续,裁定生效后,该汽车只能使用,但不能买卖过户。最后,我们想提醒当事人注意财产保全是与诉讼紧密相关的,如果没有诉讼,就不可能走财产保全的程序。另外,财产保全也不是完全没有风险的,保全错误时也要承担赔偿责任。不过在离婚诉讼中,风险相对而言要小一些,因为保全的毕竟是夫妻共同财产。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大家的思想观念也发生了变化,离婚在当今社会已经可以被大家所接受。离婚最重要的就算孩子的抚养权和财产分割,如果怕对方转移财产,那么是可以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的,这个是对自己的负责任,法院也是比较支持的。





南京<{{lmname}}>律师
<<案发地*
<<手机号*

·一、买卖不破租赁租房损失可以要求承租人赔偿吗?
    一、买卖不破租赁租房损失可以要求承租人赔偿吗?可以;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要求其承担违约...


·房客违约申请断水断电合法吗?
    在日常生活中,无论是作为租客还是房东,我们都会遇到因水电纠纷而产生的断水断电行为,那么因房客违约申请断水断电,房东的行为合法吗?在出租房行为中,我们又应...


·房屋买卖合同范本是什么样的?
    房屋买卖合同范本是什么样的?房屋买卖合同出卖方:_____买受方:_____第一条房屋的基本情况。出卖方房屋(以下简称该房屋)坐落于_____;位于第_____层...


·子女欠债会牵扯父母房产吗
    如果子女欠债后,把自己房产赠与或者低价卖给父母,并过户给了父母。债权人可以申请法院撤销赠与合同或者买卖合同。因此,法院是可以执行处理父母名下的房子。如...


·一、贷款买房时需要什么证件?
    一、贷款买房时需要什么证件?如果是已婚人士,需要准备结婚证、户口本、收入证明以及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工资卡流水、夫妻双方的身份证。如果是两个...


·在法律中商品房产权多少
    在法律中商品房产权多少年?如今的房屋也是分为了多种类型的,就包括居民用房、商业用房等等,而一般说商品房往往都是指的居民用房。针对不同类型的房产,法律...


·房屋租赁税由谁承担
    房屋租赁税由谁承担土地使用税纳税人为出租方。对于拥有土地的纳税人不在土地所在地的,由代管人或实际拥有者纳税。土地使用权未确定或权属纠纷未解决的,由实际使...


·离婚房子可以留给孩子
    离婚房子可以留给孩子我国法律规定,公民有处理自己财产的权利,夫妻双方离婚时,只要双方协商一致,是可以把房产过户给未成年孩子的,这个时候,夫妻只需要去...


·什么情形下房屋买卖合同会被认定为无效
    什么情形下房屋买卖合同会被认定为无效1、当事人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行为能力根据规定,房产交易合同的签订人必须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如果当事人没有民事行...


·一、房屋买卖协议违约金应该如何约定?
    一、房屋买卖协议违约金应该如何约定?违约金可以由买卖双方依据自己的意愿协商确定,但如果发生纠纷,并不一定能完全按照约定的数额执行。因为我们国家合同法的违...


网站首页 | 律师介绍 | 法律咨询 | 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