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律师团队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电 话:025-84110110
  • 手 机:13951899110
服务范围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法律服务包括:
    ·办理房地产领域的各类诉讼和非诉讼法律事务;
    ·担任公司、企业、个人及其他社会组织常年法律顾问、房地产专项(常年)法律顾问;
    ·担任境外组织、个人投资房地产专项法律顾问;
    ·代理购房置产(新房、二手房);
    代理房地产租赁(写字楼、厂房);
    ·代理业主集团诉讼、代理房屋买卖(新房、二手房)纠纷仲裁、诉讼。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联系电话:84110110
专项服务
首页 >>正文

一、人伤交通事故医药费谁垫付?

一、人伤交通事故医药费谁垫付?


人伤交通事故医药费由受害者自行垫付,虽然对于肇事的受害者是不需要自己支付医疗费的,但是事故发生初,此交通事故的责任没有认定,并且受害者的伤残等级也是未知的,对于此种情形,肇事主体不需要承担赔偿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五条: 医疗机构对交通事故中的受伤人员应当及时抢救,不得因抢救费用未及时支付而拖延救治。肇事车辆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由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支付抢救费用;抢救费用超过责任限额的,未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或者肇事后逃逸的,由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先行垫付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机构有权向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九十条 投保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因抢救受伤人员需要保险公司支付抢救费用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通知保险公司。在交强险中,关于承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垫付医疗费须具备以下条件:


1、由交警出椐医疗费垫付通知书;


2、抢救费用已经产生,医院必须提供医疗费清单和发票;


3、符合国务院颁布的《交通事故创伤人员临床诊疗指南》和出险当地的医疗保险规定;


保险公司的垫付款是以转账方式支付给医院的;


交强险医疗费有责赔付限额为:10000元;


交强险医疗费无责赔付限额为:2000元;


二、常见垫付问题


在实际发生交通事故后,事故双方因垫付医疗费用问题经常产生很大的纠纷,情况也是错综复杂,根据办案经验和实际操作中经常遇到以下因为医疗费产生的问题:


1、肇事方从事发后就玩消失,拒绝垫付任何费用。


2、肇事方垫付简单抢救费后玩消失,拒绝支付受伤者任何后期治疗费。


3、肇事方对受伤者全额出资治疗。


因为发生交通事故后,如有人员受伤,抢救、治疗伤者肯定是此时事故首当其冲应当进行的事情,但很多肇事司机会考虑,他到底在此次交通事故中承担多少责任,而此时交警部门还没有做出责任划分,所以不愿意垫付医疗费用或者只垫付少量的抢救费用。


这时通常会将交强险范围内的10000.0元通过保险公司划拨到医疗机构,但往往对于构成伤残的伤者治疗费是远远不够的,如果肇事司机能急事垫付医疗费是最好的解决方式,但的确也有个别伤者因肇事司机垫付足额费用,致使待交警部门责任认定后自己多出的费用无法要回,照成垫付方较大损失。


三、医疗费究竟怎么垫付


在交通事故发生后,肇事双方都要根据事故情况和伤者受伤情况做不同处理:


对于肇事司机,应当及时垫付伤者的抢救费用和必要手术等费用,这样至少应当保证伤者的伤情不能因无钱医治而扩大,这样因为伤者耽误最佳治疗时机,导致更严重的伤害,损失也在不断扩大,后期理赔也会无形加大肇事司机的赔偿责任。


对于受伤方,肇事司机能及时垫付所有医疗费是最好的情形,但在肇事司机不配合垫付的情况下,自己应及时自行垫付治疗费用,若治疗费用紧张的应及时和交警部门联系,看能否和保险公司、肇事方或医疗基金部门协调,及时保障受伤者身体健康利益。


医疗治疗是需要支付费用的,对于非紧急治疗情形,是需要先挂号支付医疗费等后才会开始治疗的,由于此时并不能确定造成事故发生的责任人,故此都是由需要治疗的人,或者是其家属先垫付费用,在之后再凭借这些单子要求赔偿。






南京<{{lmname}}>律师
<<案发地*
<<手机号*

·分期付款车辆出事故谁来赔偿
    分期付款车辆出事故谁来赔偿一、分期付款车辆出事故谁来赔偿在通常情况下,车辆发生交通事故时,车主必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但是,对于购买人使用分期付款购...


·机动车主要责任交通事故代理词范文包含哪些内容
    关于xxx与xxx、平安财产保险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的代理意见尊敬的审判长、审判员:XX律师事务所接受本案xxx的委托,指派我作为其代理人出庭诉讼...


·单方交通事故要出具事故责任认定书吗
    通常交通事故都是发生在双方之间的,但这也不能排除出现单方交通事故的情况。而在单方交通事故的情况下,由于当事人只有一方,那么此时是否还有必要作出事故责任...


·输抚养权拒交儿子怎么办
    现今社会情况复杂,婚姻问题,家庭问题纷争不断,谁都想有子女继承香火,这就涉及到离婚后抚养权的归属。法院一般根据实际情况判决子女的归属,如果遇到对方打官...


·交了投标保证金不去投标退保证金吗
    交了投标保证金不去投标退保证金吗可以退还。缴纳投标保证金后,未参与投标、未中标或者没有违反投标程序的,保证金应当退还。投标保证金是确保投标人依法参与的...


·交强险死亡残疾赔偿金是怎么规定的
    交强险死亡残疾赔偿金是怎么规定的?1、机动车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有责任的赔偿限额死亡伤残赔偿限额:110,000元人民币医疗费用赔偿限额:10,000元人民币财产损失赔偿...


·承租人租车欠钱不还怎么办?
    承租人租车欠钱不还怎么办?可以进行诉讼或者调解。起诉大概的程序如下:1、写好起诉书;2、携带证据和起诉书到法院立案并交诉讼费;3、法院审查确定受理后就会开庭...


·一、酒驾出交通事故后保险公司会赔偿吗?
    一、酒驾出交通事故后保险公司会赔偿吗?因酒驾造成的交通事故,保险公司是不予理赔的,且酒驾会处以罚款和拘留的处罚。根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


·一、交通事故误工日评定准则的参考依据是什么?
    一、交通事故误工日评定准则的参考依据是什么?1、受害人因伤住院或在家休养但未定残的,误工时间根据病历本或住院小结中医嘱的休养时间为准,从交通事故发生之日...


·销售假药移交公安立案标准是什么
    销售假药移交公安立案标准是什么一、销售假药移交公安立案标准是什么?(一)含有超标准的有毒有害物质的;(二)不含所标明的有效成份,可能贻误诊治的;(三)所...


网站首页 | 律师介绍 | 法律咨询 | 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