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9-518-99110
首页
房产买卖
房产租赁
拆迁安置
离婚房产
建筑工程
工程欠款
法律咨询
联系我们
房屋产权
|
房产赠与
|
物业管理
|
业主维权
|
房屋拆迁
|
拆迁维权
|
婚姻家庭
|
房产继承
|
土地使用
|
建筑许可
|
施工承包
|
房产开发
|
工程索赔
|
合同法
|
法律顾问
律师团队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电 话:025-84110110
手 机:13951899110
服务范围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法律服务包括:
·办理房地产领域的各类诉讼和非诉讼法律事务;
·担任公司、企业、个人及其他社会组织常年法律顾问、房地产专项(常年)法律顾问;
·担任境外组织、个人投资房地产专项法律顾问;
·代理购房置产(新房、二手房);
代理房地产租赁(写字楼、厂房);
·代理业主集团诉讼、代理房屋买卖(新房、二手房)纠纷仲裁、诉讼。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联系电话:84110110
专项服务
首页
>>正文
离婚孩子抚养权怎么判定
www.nj64.cn
当夫妻双方感情破裂的时候会选择离婚,离婚一般有两种方式,一种是协商离婚,这种情况下双方都能达成一致,可以和平离婚了。还有一种情况就是双方达不成一致,所以就闹上法庭,这里面说的就是诉讼离婚,这种离婚通常情况下一是财产问题,还有一种就是孩子的抚养权了,很多夫妻虽然要离婚,但是还是要争取孩子的抚养权的,对于我国的婚姻法,对于孩子抚养权的问题也是有明确的规定的。离婚孩子抚养权怎么判定有一个很重要的标准就是对于孩子现在的情况成长有利。对于两周岁以下的孩子一般都会判给孩子的母亲,主要是考虑这个时间的孩子目前还对母乳有所依赖,如果这时候让孩子离开母亲会对孩子的健康产生影响,所以从孩子年龄小的方面考虑这时候一般都会给母亲,但是这个不是绝对的,如果出现以下的几种情况,有可能就要判给父亲:1、如果母亲患有重病,对于孩子没有办法照顾,自己可能在生活上都有一些困难,导致无法照顾孩子的情况,一般会判给父亲了。2、母亲本身对孩子就没有什么责任感,在之前把孩子判给他之后,没有对孩子尽到照顾的义务,没有照顾好孩子,这时候法院会根据情况把孩子的抚养权变更成父亲。3、如果母亲生活上本来就有一些恶习,比如说赌博等,没有办法给孩子一个很好的成长空间,这时候一般会考虑把孩子判给父亲。4、如果双方是协商离婚,在协商中已经说明了孩子给父亲的话,法院也会尊重当事人的意愿将孩子判给父亲的。如果还在已经满了2岁但是还未成年,对于这个年龄段的还是就不会优先考虑母亲了,一般情况下都是根据双方的家庭条件来对孩子进行分配。也就是说谁的条件更好,孩子就跟着谁,谁能让孩子过的更好,就判给谁的可能性更大一些。出现这些以外会有特殊情况,一方会有优选考虑权:1、其中一方因为种种原因都不能再有孩子了, 这点会优先考虑。2、在发生矛盾之前,孩子一直长期和其中一方生活,而另一方对孩子的事情并不是很了解,这种情况下也是要考虑的,环境变化太大也不利于孩子的成长。3、双方离婚,一方没有孩子,而另外一方已经有了孩子的情况下,一般都会判给没有孩子的哪一方。4、双方离婚,其中一方已经有了再婚对象,这时候会判给没有对象的哪一方,这样可以减少新家庭对孩子的伤害。5、如果双方的条件都是差不多的, 一般会考虑家庭因素,看谁的家庭可以更好地照顾孩子,主要看老人的身体情况。不过如何判决离婚对孩子的伤害都是很大的,所以大家还是多为孩子着想,如果不到非要离婚的那步尽量不要离婚,如果需要诉讼离婚,可以找更专业的律师来帮你分析案情,根据实际的情况,会帮你做出最合适的决定。
<<案发地
*
<<手机号
*
·
被宣告死亡,是否意味着婚姻关系消灭?
宣告死亡是指自然人离开自己的住所,下落不明达到法定期限,人民法院经利害关系人的申请,依法宣告失踪人死亡的法律制度。为了保障公民的民事权利,公民下落不明...
·
丈夫是精神病现在能否离婚
丈夫是精神病现在能否离婚《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中有关内容的规定第三十一条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
·
在失业后抚养费能不支付吗
一、失业后能否拒绝支付抚养费“抚养费”,顾名思义,是对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所必须的费用,它包含日常的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内容。离婚后,一方抚养子女...
·
分居的两人多久自动离婚?
分居的两人多久自动离婚?一、分居的两人多久自动离婚?不管多久都不会自动离婚。依据我国《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规定,双方感情破裂,可以直接...
·
哪些属于夫妻分居的证据
哪些属于夫妻分居的证据分居是指夫妻双方在继续维持其夫妻关系的情况下,停止共同生活,并各自建立属于自己的生活方式的状况。在现实生活中,如果以夫妻分居起...
·
离婚后两个孩子抚养权归谁对于有两个孩子的父母
离婚后两个孩子抚养权归谁对于有两个孩子的父母,可以先协商决定孩子抚养权的归属,协商不定时,可以选择通过诉讼的方式争取孩子的抚养权,如果两个孩子都过了哺...
·
离婚财产分割判决不服怎么办
??如果夫妻双方感情已经破裂,不能够继续走下去,那么是可以离异的。夫妻双方在决定离婚时,很多夫妻会选择协议离婚,在离婚协议中进行约定财产的分割与子女分...
·
在我国再婚又离婚财产怎么写
夫妻之间的婚姻关系正式解除以后,是不妨碍各自再婚的。可是有的情况下,再婚也不一定就能够双方互相携手走到最后,再婚又离婚的这一种现象在当今社会来说也不是...
·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宜昌离婚小孩抚养费多少钱?
离婚对于双方当事人来说都非常的痛苦,如果离婚的话需要考虑到孩子的抚养费用等问题。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您都知道离婚的话肯定是需要给付孩子抚养费的。那么根...
·
审理离婚案件时发现重婚怎么办
审理离婚案件时发现重婚怎么办一、审理离婚案件时发现重婚怎么办?审理离婚案件时发现重婚的法院应裁定中止审理,并将发现的情况或线索及时移送具有侦查权的侦...
网站首页
|
律师介绍
|
法律咨询
|
联系方式
电话:025-84110110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网
版权所有 2009-2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