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律师团队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电 话:025-84110110
  • 手 机:13951899110
服务范围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法律服务包括:
    ·办理房地产领域的各类诉讼和非诉讼法律事务;
    ·担任公司、企业、个人及其他社会组织常年法律顾问、房地产专项(常年)法律顾问;
    ·担任境外组织、个人投资房地产专项法律顾问;
    ·代理购房置产(新房、二手房);
    代理房地产租赁(写字楼、厂房);
    ·代理业主集团诉讼、代理房屋买卖(新房、二手房)纠纷仲裁、诉讼。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联系电话:84110110
专项服务
首页 >>正文

主体工程验收纠纷有哪些需要注意的地方

建筑施工过程中经常会遇到各种纠纷,为了避免不必要的纠纷发生,就需要对他们的资质什么的心理有很清晰的认识,首先是发包方的资质,那么他们的资质需要特别注意建设的手续是否齐全,他们的项目是否列入了投资计划,项目的规划,设计有没有获得相关的审批,材料是否齐全,有没有进行招标。其次就需要关注履行能力了,工程实施运营过程,项目的资金是否到位了,有没有落实到位,对于承包方的资质,主要还是关注这几点,承包方的施工技术如何,能力够不够建设这个项目,这个公司的信用好不好,信用还是非常重要的,公司的财务是否清晰明了无失误,他们的旅履行能力一定要有非常客观的分析和判断。其次就是需要关注履约管理之工期,在认定开工日期的时候是特别需要有力证据的,这个需要有具体的书面证明比如说承包商在沟通过程中发包方发给他们的通知,工程监理的邮件记录,会议记录,施工的许可证等都是可以用来证明开工日期的。承包方如果没有相关的开工实际开工日期的,可以在开工报告中如果有记载详细的开工日期的,也是可以用来作为证据认定为开工日期的,如果承包方确实没有证据证明具体开工日期,就只能用合同约定的开工日期作为实际开工日期。竣工日期的认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十四条规定:认定方法有这么几种,比如双方合同约定的竣工日期,或者发包方已经验收合格,工程竣工了,那么验收截止日期就是竣工日期,但是如果承包方已经验收合格了工程,也把验收合格报告交予发包方,但发包方推延不肯及时验收的,竣工日期就以承包方提交的验收合格报告上的日期,如果工程建设还没有完成,验收都没有完成,发包方就先擅自使用,那么从发包方开始占用建设工地的日期为竣工日期。常见的影响工程期限的因素:施工方一直没有取得施工许可证,无法施工导致施工拖延,只能等许可证取得后为实际开工日期,因为工程款一直无法到位,工程无法正常的开展,导致了工程停止或者进度缓慢,工期会顺延,但是需要给予证明拖延施工的天数与拖延工程款导致的延误有直接的因果关系。、因为设计变更导致施工延后,在施工过程中遇到实际问题,比如关键线路,如果是关键线路,必须证明拖延的天数和与设计更改有直接因果联系,对于不再关键线路的更改,是不能顺延工期的。图纸延误了和工程量增加了,在设计变更时候出现这些问题需要证明相互之间有因果关系,否则不可顺延工期。质量鉴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十五条:当工程竣工后,双方对于质量产生了分歧,需要专业机构鉴定的,如果鉴定合格的,鉴定时间为顺延工期,鉴定不合格需要根据不同情况进行处理。





南京<{{lmname}}>律师
<<案发地*
<<手机号*

·律师做法律援助工作的法律责任是什么?
    律师做法律援助工作的法律责任是什么?当事人申请法律援助被批准后,法律援助中心会委派律师协助打官司。尽管法律援助是不收费的,但是律师应当尽心尽责,为当事...


·工伤鉴定分左右手吗?鉴定原则是怎样的
    在工作期间受伤、残疾,或因工作原因导致职业病产生,这些情况依照程序进行工伤鉴定,被认定为工伤后可得到相应赔偿。只是不知道工伤鉴定分左右手吗?毕竟大多数...


·对于初入职场的认识和应届毕业大学生,在城市工作首先要解决的就
    对于初入职场的认识和应届毕业大学生,在城市工作首先要解决的就是租房问题。租房规则繁多,花样各异,在租房前一定要做好相关准备,以防上当受骗。那么,租房子...


·连续工作满十年合同到期不续签违法吗?
    连续工作满十年合同到期不续签违法吗?连续工作满十年合同到期不续签是违法的,连续工作满十年,劳动者一方可以要求单位签订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如果单位拒绝签...


·钢结构厂房工程施工流程有哪些
    钢结构厂房工程施工流程有哪些?钢结构厂房工程施工流程:施工放线→基础混凝土内预埋螺栓→(钢结构加工制作)门式刚架吊装→吊车梁安装→钢梁安装→屋架、屋...


·如果对劳动仲裁不服怎么办
    对劳动仲裁不服怎么办可以直接向基层人民法院起诉,对基层法院的判决不服,还可以向中级法院上诉。《劳动争议调解仲裁》规定,当事人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


·建筑工程合同违约金的规定
    建筑工程合同违约金的规定签订建筑合同肯定会约定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肯定不能随意的约定,必须是在法定的限额内,而且不能只约定单方的违约金,必须约定双方...


·多久不发工资算拖欠
    不少劳动者在工作过程中都曾遇到过被拖欠工资的情况,而实践中往往是通过延迟发放工资的时间来判定是否构成工资拖欠。那么您知道究竟多久不发工资算拖欠吗?接下来...


·误工费胜诉后律师费是多少?
    误工费胜诉后律师费是多少?这个一般都是根据案情和涉及的标的同具体的律师协商确定。不同地区、不同律师所、不同律师、不同案情、不同当事人的要求及案件标的等...


·工伤鉴定前复查和再次鉴定的区别
    身为劳动者的我们,要学会维护自己的利益,五险一金当中有一险为工伤保险。当我们在工作当中或者因工作而发生意外事故的时候就应当受偿,由工伤保险为我们维护利...


网站首页 | 律师介绍 | 法律咨询 | 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