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律师团队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电 话:025-84110110
  • 手 机:13951899110
服务范围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法律服务包括:
    ·办理房地产领域的各类诉讼和非诉讼法律事务;
    ·担任公司、企业、个人及其他社会组织常年法律顾问、房地产专项(常年)法律顾问;
    ·担任境外组织、个人投资房地产专项法律顾问;
    ·代理购房置产(新房、二手房);
    代理房地产租赁(写字楼、厂房);
    ·代理业主集团诉讼、代理房屋买卖(新房、二手房)纠纷仲裁、诉讼。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联系电话:84110110
专项服务
首页 >>正文

债权债务能公证吗

现在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中国社会不断向前,中国越来越多的企业和个人开始进行各种商业活动,越来越多的债务债权关系出现,不论是企业还是个人经营小生意,都需要资金支持,当正常运行过程中,有时候会出现资金不足的现象出现,这时候一些企业为了维持正常运转,就需要向其他的企业或者银行等信贷公司进行资金的借贷情况,那么这时候借方贷方的债务债权关系就出现了,今天我们就来说说关于债务债权的相关问题。关于债务债权的公证的种类不止一种,有很多种,最常见的有遗产公证,婚前财产公证,继承权的公证,但是很少有人注意到,其实债务债权也可以公证。很多人为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当双方产生债务债权关系时,那么很多人会去通过债务债权公证的方式,为自己的利益进行维护,公证是通过法律途径进行的公证,是一种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通过公证可以保护自己合法权益,在公证处的公证下,我们的债务债权就变得是合法合理的而且是具有法律效力的。一,申请公证需要的材料。1.需要申请公证人的身份证及复印件,如果申请人是个人的话,需要出示身份证及身份证复印件,如果申请人是公司法人,那么要提供法人资格的证明和法人代表的身份证明。2.如果申请人本人因为各种原因不能亲自去公证,可以委托代理人进行办理,但是要准备好代理人的委托书,并且申请人本人要授权并且签字,而代理人也要出具相关的代理资格的证明才可为其代理。3.写好申请公证的文书,各种相关申请公证事项的各种证明材料。4.如果是个人的债务债权的公证,那么申请人要出示证明财产所有权是归其所有的相关证明材料。5.最后是其他跟债务债权公证有关的其他相关材料。二,债务债权怎么公证。1.第一步是申请,申请的前提是要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提交相应的要求的各类公证材料。2.受理环节,公证处的工作人员根据债务债权申请人提供的公证申请书和相关的各类资料,进行相关工作,开始办理公证的各项手续。3.申请人要支付申请债务债权的公证费用,然后等待公证处的办理结果。所有的申请要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的规定,不是想申请就申请,是有一定要求的,符合要求的才可以申请债务债权的公证,可以申请债务债权公证的条件有:(1)申请人申请的债务债权问题是跟他本人有厉害关系的,才可以申请。(2)申请公证的事项是双方都认同的,没有争议的事项。(3)申请人申请的公证的事项是公证处的业务范围之内的,不能超出业务范围,而且是在公证处的管辖范围内的,只有这样申请人才可以进行第一步,进行申请,拥有申请资格,但是如果不在公证处的公证范围之内,那么公证处就不会接受公证申请的相关办理,那么公证申请严格说就不能办理了。





南京<{{lmname}}>律师
<<案发地*
<<手机号*

·一、婚前协议关于财产抚养权的分割条款是否有效?
    一、婚前协议关于财产抚养权的分割条款是否有效?婚前协议关于财产的分割一般是有效的,但是关于约定子女抚养权的条款因违反法律的规定或者不利于子女的成长就有...


·公司注销后的债务承担是怎样的
    公司注销后的债务承担是怎样的公司一旦注销登记,公司即告终止,公司注销意味着企业的法人资格已经消灭,那对于公司的债务是不是就由此消灭了呢?这样对企业债权人...


·违法发放贷款罪公诉自诉怎么确定?
    违法发放贷款罪公诉自诉怎么确定?违法发放贷款罪是公诉案件,由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八十六条规定,违法发放贷款罪是指银行或者...


·民间借贷3分利息合法吗?
    要跟据实际情况而定,主要看借贷关系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按照法律规定,借款利率由当事人约定,具体约定利息不可超过借款合同关系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


·公司注销后的债权债务怎么清偿
    根据不同的情形,公司注销后有以下几种债务清偿方式:(一)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逃避债务,应承担连带责任。股东为了逃避债务,常常恶意注销公司,或者转移财产后...


·写了个借条跑路了一年半了怎么办?
    写了个借条跑路了一年半了怎么办?一、写了个借条跑路了一年半了怎么办?写了个借条跑路了一年半可以携带借条到被告的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对方还钱。...


·妇妻公司欠债股东要还吗?
    妇妻公司欠债股东要还吗?一般来讲,对于公司的债务,按公司法及相关法学理论原则的规定,肯定是由公司来承担的,股东不会承担公司的债务,因为股东对于公司承担的...


·借贷纠纷案件如何承担举证责任 不管什么类型的纠纷案件,在诉
    借贷纠纷案件如何承担举证责任不管什么类型的纠纷案件,在诉讼解决纠纷时,当事人都应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借贷纠纷案件亦是如此。具体来说,借贷纠纷案件的举...


·股权转让前的负债有什么风险
    股权转让前的负债有什么风险一、股权转让的含义股权转让,是公司股东依法将自己的股东权益有偿转让给他人,使他人取得股权的民事法律行为。股权转让是股东行使...


·离婚后存在共同债务怎么处理
    离婚后存在共同债务怎么处理夫妻共同债务的处理最为集中的体现夫妻离婚的过程中,一种是在夫妻离婚时进行划分,这种情形又和夫妻采取的离婚方式有关系,如果夫妻...


网站首页 | 律师介绍 | 法律咨询 | 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