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律师团队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电 话:025-84110110
  • 手 机:13951899110
服务范围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法律服务包括:
    ·办理房地产领域的各类诉讼和非诉讼法律事务;
    ·担任公司、企业、个人及其他社会组织常年法律顾问、房地产专项(常年)法律顾问;
    ·担任境外组织、个人投资房地产专项法律顾问;
    ·代理购房置产(新房、二手房);
    代理房地产租赁(写字楼、厂房);
    ·代理业主集团诉讼、代理房屋买卖(新房、二手房)纠纷仲裁、诉讼。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联系电话:84110110
专项服务
首页 >>正文

一、夫妻离婚按揭房产该归谁?

一、夫妻离婚按揭房产该归谁?1、婚前购买的商品房,此处商品房指已经在婚前付清购房款,该房屋属于婚前购买房屋的一方所有;2、使用权性质的房屋由一方在婚前承租的、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购买的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不论房屋权属证书登记在夫妻哪方名下的,都是夫妻共同财产。如果离婚夫妻没有约定的话,夫妻婚后以双方的名义购买并办理了房屋按揭贷款的房屋房地产,房屋产权登记在个人或双方名下,婚后由夫妻双方偿还按揭贷款的情况。如果夫妻双方没有特别的房产分配约定,那么该房屋房产应该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未偿还给银行的房屋按揭款为共同债务。二、对于夫妻共同的房子怎么分割?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中房屋价值及归属无法达成协议时,人民法院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1、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应当准许;2、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补偿;3、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拍卖房屋,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司法实践的通常做法是:共有房屋能实际分割使用的,可以分割使用。对不能分割使用的,可以作价分给一方,另一方取得补偿。在确定房屋分给哪方时,应考虑双方住房情况、照顾抚养子女的一方。在双方条件等同的情况下,应照顾女方。婚后双方对婚前一方所有的房屋进行修缮、装修、原拆原建,离婚时未变更产权的,房屋仍归产权人所有,增值部分中属于另一方应有的份额,由房屋所有权人折价补偿另一方;进行过扩建的,扩建部分的房屋应按夫妻共同财产处理。离婚时,如一方生活困难,如离婚后没有住处,另一方应从其住房等个人财产中给予适当帮助。综上所述,按揭买房是很多夫妻的选择,有些是在婚前一人购买,有的是婚后双方共同购买,一方支付首付,另一方偿还贷款。一旦离婚,双方之间势必涉及到对按揭房产的分割。是双方共同财产的话,双方可以采取将按揭房产卖掉,扣除银行贷款后,分割余额部分。





南京<{{lmname}}>律师
<<案发地*
<<手机号*

·新婚姻法房产继承名字规定是什么
    房产对于我国公民来说是相当重要的不动产,在某些情况下,婚姻关系当中的房产再进行分配和继承的相关原则上,是有着严格的规定的。民法典当中,对房产的继承也会...


·房屋拆除补偿标准2023
    房屋补偿计算标准一般是根据当地房屋评估价格和房屋装饰商定价格来确定的。比如,搬迁费十二元每平方米,按两次计算;临时安置费(过渡费)按二十五元每平方米计算,...


·领证后买房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可能性有多大
    领证后买房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可能性有多大领取结婚证那一刻起,两位就是夫妻,自此买房,只要房产证是夫妻一方名字,或两位名字,在没有事先特殊书面约定前提...


·父母为子女出资购房的问题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款第(四)项和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继承或受赠的财产原则上为夫妻共同所有,除非遗嘱或者赠...


·一、公证遗嘱的房产买卖可以吗?
    一、公证遗嘱的房产买卖可以吗?有遗嘱公证后房产肯定是不可以直接买卖的,是需要过户后才能进行买卖的,原因如下:1、遗嘱公证可以做多份,也可以撤销,以最后一...


·买房子首付是什么意思
    买房子首付是什么意思买房首付是指购房者在购买房子时无法一次性支付全部的房款,这就需要向银行申请房屋抵押贷款,此时必须向贷方证明个人具备偿还贷款的经济能...


·商品房的分类包括了哪些?
    商品房的分类包括了哪些?对于开发商在拍得的土地上修建的房屋,一般我们都称之为商品房,而二手房则往往是从私人或者其他公司手里购买的,此时即使尚未装修使用...


·离婚房屋过户有离婚证怎么过户?
    夫妻离婚一般有多种途径,如果不需要起诉离婚那就可以和平的解决,协商离婚在夫妻协商好共同财产分配和孩子抚养权后就可以办理离婚手续,当然也有自愿将房产过户...


·一、房屋质量法律规定的标准是什么?
    一、房屋质量法律规定的标准是什么?国家规定的房屋质量标准的内容(一)完成工程设计和合同中规定的各项工作内容,达到国家规定的竣工条件;(二)工程质量符合国家安...


·一、房屋转租是否使用买卖不破租赁?
    一、房屋转租是否使用买卖不破租赁?不能使用,而且租户是否具有转租的权利,取决于租户与房东的具体约定。所谓买卖不破租赁,即在租赁关系存续期间,即使所有权...


网站首页 | 律师介绍 | 法律咨询 | 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