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9-518-99110
首页
房产买卖
房产租赁
拆迁安置
离婚房产
建筑工程
工程欠款
法律咨询
联系我们
房屋产权
|
房产赠与
|
物业管理
|
业主维权
|
房屋拆迁
|
拆迁维权
|
婚姻家庭
|
房产继承
|
土地使用
|
建筑许可
|
施工承包
|
房产开发
|
工程索赔
|
合同法
|
法律顾问
律师团队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电 话:025-84110110
手 机:13951899110
服务范围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法律服务包括:
·办理房地产领域的各类诉讼和非诉讼法律事务;
·担任公司、企业、个人及其他社会组织常年法律顾问、房地产专项(常年)法律顾问;
·担任境外组织、个人投资房地产专项法律顾问;
·代理购房置产(新房、二手房);
代理房地产租赁(写字楼、厂房);
·代理业主集团诉讼、代理房屋买卖(新房、二手房)纠纷仲裁、诉讼。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联系电话:84110110
专项服务
首页
>>正文
递交资料
www.nj64.cn
递交资料
1、书面申请破产申请书
2、企业的营业执照主体资格的证明文件
3、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和公司董事人员及主要负责人名目
4、公司员工的情况说明和员工的安置计划书
5、出具公司的亏损情况文字说明,并有审计材料附件说明
6、企业至申请破产之日的资产负债损益表
7、企业在银行开具的金融账户信息明细资料,开户行基本资料、账号信息、资金状况
8、公司债务债权的分配明细和偿还情况罗列说明
9、企业存在的担保合同
10、公司是否有诉讼的情况
11、其他法律要求提供的资料
二、法院立案侦查
法院收到书面破产申请书后,将会开始审查立案查明事宜,如果审查无误,法院会执行立案流程审批
三、法院受理执行
法院开始执行立案流程后,公司后续会接收到法院立案受理的书面通知函,函上会有时间注明,到时候法院会通知债权人
四、公司债权注册登记
公司破产流程执行的过程中,法院会和债权人一起对债权作申报和注册登记。
五、法院安排债权人会议
法院会安排与债权人之间对于债权的清理或者和解作进一步的讨论,时间、地点、组织形式由法院安排。
六、债权人之间和解
在债权会议中,如果各方达成了和解,此申请破产流程将中止,公司将会保持持续经营
七、公司宣告破产处理
如果在债权人会议中,各方和解不成立,那么接下来公司将进入破产宣告阶段,后续将进入清算,法院流程走完裁定最终公司破产,公司就可以办理注销手续了。
<<案发地
*
<<手机号
*
·
摩托车飙车是否违法
犯法,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的,处二千元罚款,可以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情节严重时,将构成危险驾驶罪,处于罚金及拘...
·
车辆出险是否有误工费
车辆出险是否有误工费车出险误工费保险公司可以赔付,在交强险的限额内赔偿,交通事故受害人追偿误工费,要提供足够的证据材料,包括工资单、诊断证明、或者专...
·
交通事故可以让保险去处理吗?
发生交通事故以后,一般是需要交通事故双方进行处理的,有人就想着能否让保险公司去进行处理,保险公司在交通事故中担任了什么角色,很多人对这个都有疑问,我们...
·
醉酒驾驶吊销又开车会受到什么样的处罚?
酒后驾车不仅是一个不好的习惯,而且属于违法行为,当事人会受到交警部门的处罚。像醉驾的话,当事人的驾照会被吊销,并且在五年内不得开车。可是有的人心存侥幸...
·
我国很多地方的居民都喜欢喝酒,一些群众喝了酒之后依然开车出门
我国很多地方的居民都喜欢喝酒,一些群众喝了酒之后依然开车出门,这样给道路安全构成了严重威胁。最近,汝州市出台了相关政策,要求交警部门严厉查处醉驾行为,...
·
七座车超一个人怎么处罚
7座汽车超载1人处以罚款100元,记3分的处罚。七座车多坐一个人,根据比例是超过核定人数未达20%的,其处罚为罚款100元,记3分。驾驶营运客车超过核定人数20%以上...
·
交通肇事逃逸的行为包括哪些
交通肇事逃逸的行为包括哪些交通肇事后逃逸的,这是属于比较严重的情节,此时对肇事者的处罚也是很重的。不过在进行处罚之前,需要先对交通肇事逃逸的行为进行认...
·
一、交通事故中误工费谁赔?
一、交通事故中误工费谁赔?交通事故中误工费一般都是由肇事者支付赔偿金,造成交通事故的各方当事人均有违章行为,情节相当,各方负同等责任。1、如果双方...
·
法院判的罚金没钱交怎么办
民事纠纷中,法院判决书生效后,如果债务人没钱赔偿或不履行的,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法院可以依法执行被执行人所有的财产,并可采取将祉执行人加入失信被执行人名...
·
一、交通事故人伤头起包赔偿项目是什么?
一、交通事故人伤头起包赔偿项目是什么交通事故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
网站首页
|
律师介绍
|
法律咨询
|
联系方式
电话:025-84110110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网
版权所有 2009-2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