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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建筑房产律师法律服务包括:
·办理房地产领域的各类诉讼和非诉讼法律事务;
·担任公司、企业、个人及其他社会组织常年法律顾问、房地产专项(常年)法律顾问;
·担任境外组织、个人投资房地产专项法律顾问;
·代理购房置产(新房、二手房);
代理房地产租赁(写字楼、厂房);
·代理业主集团诉讼、代理房屋买卖(新房、二手房)纠纷仲裁、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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递交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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递交资料
1、书面申请破产申请书
2、企业的营业执照主体资格的证明文件
3、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和公司董事人员及主要负责人名目
4、公司员工的情况说明和员工的安置计划书
5、出具公司的亏损情况文字说明,并有审计材料附件说明
6、企业至申请破产之日的资产负债损益表
7、企业在银行开具的金融账户信息明细资料,开户行基本资料、账号信息、资金状况
8、公司债务债权的分配明细和偿还情况罗列说明
9、企业存在的担保合同
10、公司是否有诉讼的情况
11、其他法律要求提供的资料
二、法院立案侦查
法院收到书面破产申请书后,将会开始审查立案查明事宜,如果审查无误,法院会执行立案流程审批
三、法院受理执行
法院开始执行立案流程后,公司后续会接收到法院立案受理的书面通知函,函上会有时间注明,到时候法院会通知债权人
四、公司债权注册登记
公司破产流程执行的过程中,法院会和债权人一起对债权作申报和注册登记。
五、法院安排债权人会议
法院会安排与债权人之间对于债权的清理或者和解作进一步的讨论,时间、地点、组织形式由法院安排。
六、债权人之间和解
在债权会议中,如果各方达成了和解,此申请破产流程将中止,公司将会保持持续经营
七、公司宣告破产处理
如果在债权人会议中,各方和解不成立,那么接下来公司将进入破产宣告阶段,后续将进入清算,法院流程走完裁定最终公司破产,公司就可以办理注销手续了。
<<案发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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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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