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律师团队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电 话:025-84110110
  • 手 机:13951899110
服务范围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法律服务包括:
    ·办理房地产领域的各类诉讼和非诉讼法律事务;
    ·担任公司、企业、个人及其他社会组织常年法律顾问、房地产专项(常年)法律顾问;
    ·担任境外组织、个人投资房地产专项法律顾问;
    ·代理购房置产(新房、二手房);
    代理房地产租赁(写字楼、厂房);
    ·代理业主集团诉讼、代理房屋买卖(新房、二手房)纠纷仲裁、诉讼。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联系电话:84110110
专项服务
首页 >>正文

一、夫妻共有财产自书遗嘱需要公证吗?

一、夫妻共有财产自书遗嘱需要公证吗?夫妻共有财产自书遗嘱不需要公证,夫妻一方立遗嘱,夫妻的共同财产,自己只有一半的处置权!可以注明,自己死后自己与爱人的共同财产中,应属于自己的部分,由某某人来继承就行!也就是说涉及财产的遗嘱,立遗嘱者,只能将自己具有所有权的财产。二、夫妻共同立自书遗嘱效力如何?(1)合立遗嘱人通过订立合立遗嘱的方式对自己死后各自或共同财产的处分作出共同意思表示,并不违背意思自治原则。(2)合立遗嘱是基于立遗嘱人相互之间的信赖以及特定家庭关系而作出的,它不完全等同于契约之合意行为,这种与特定人身关系相联系的合立遗嘱,是人身关系的自然表达,能够保证家庭财产流转关系的安全运行。在遗嘱方式的有效性问题上,采取比较宽松的态度,既是对死者遗愿的尊重,也避免或减少了遗产继承关系的不稳定。(3)遗嘱是否有效取决于遗嘱的形式要件和实质要件是否具备,但主要还是遗嘱的实质要件,即遗嘱人在设立遗嘱时是否具有遗嘱能力,是否是遗嘱人的真实意思,是否只处分被继承人的个人合法财产。无论是单个遗嘱还是合立遗嘱,其有效必须符合这三要件,至于形式有效性问题,则可根据不同遗嘱形式之成立要件确立。三、夫妻一方死亡,另一方能否撤销共同遗嘱?如果夫妻双方健在,只要夫妻双方变更或撤销共同遗嘱的意思表示达成一致就可以对夫妻共同遗嘱进行变更和撤销。如果夫妻双方有一方已死亡,根据夫妻双方在共同遗嘱中意思表示的相互制约性在正常情况下另一方是不允许进行共同遗嘱的变更与撤销的。只有发生上述存在遗嘱继承人、受遗赠人出现剥夺继承权的情形,或者遗嘱继承人、受遗赠人不忠实履行赡养义务等情形时才可以向法院申请变更撤销共同遗嘱,若确实存在上述情形法院应准许其进行变更或撤销。合立遗嘱,又称共立遗嘱、共同遗嘱或者联合遗嘱,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遗嘱人共同订立同一份遗嘱,对其死亡后各自或共同遗留的财产指定继承人继承的一种遗产继承方式。这是一种特殊的遗嘱方式,虽然我国继承法中未提及合立遗嘱,但合立遗嘱,特别是夫妻合立遗嘱,作为一个社会现象是客观存在的。比如,一对年老夫妻自书一份遗嘱,指定当两人百年之后,夫妻共同财产由其子女如何分配继承。此遗嘱即为夫妻合立遗嘱。本案路某与翟某所立之遗嘱即为夫妻合立遗嘱。对于自书型的遗嘱,在订立之后可以自行选择公证,对于不公证的情形,也不会影响其司法效力,但若是对于某一特定的财产,存在多份的遗嘱,那么就会是已经办理了公证手续的,才会有效。对于共有财产,在订立遗嘱时,也需要获得对方的同意。





南京<{{lmname}}>律师
<<案发地*
<<手机号*

·什么情况下属于有事实婚姻
    什么情况下属于有事实婚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未办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案件的若干意见》1.1986年3月15日《婚姻登记办法》施行之前,没有配...


·母亲争取变更抚养权吗?
    母亲争取变更抚养权吗依据我国婚姻法的相关规定,确定抚养权问题需要综合考虑你们双方的情况,从照顾孩子的利益出发来最终决定孩子跟随哪一方生活。综合你有积...


·新婚姻法彩礼退还规定是怎样的?
    随着《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颁布,《婚姻法》将废止。我国《民法典》并未对彩礼问题进行明确规定。但参见司法解释等相关法律条文可知,在某些特定情...


·怎样拒绝抚养费增加的要求?
    夫妻双方离婚后,通常孩子会归女方抚养,男方在享受探视权的同时要每月支付一笔抚养费,这也算是尽到了父亲的义务。抚养费的金额经双方确定后并不是一成不变的,...


·离婚纠纷的一般解决方法是什么
    当事人协商解决,商标注册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向法院提起诉讼,或请求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理;二、当事人不服责令其停止侵权的行政处理决定,可依法提起行政诉讼;三...


·写了离婚协议书只要签字生效吗
    一般在协议方式下离婚的,那么才需要夫妻签订书面的离婚协议书,因为之后办理手续的时候,也是会要求提供这个协议书的。而从签订了协议书之后,到办理离婚手续,...


·关于业主的权利义务国家物业管理最新办法如何规定的?
    关于业主的权利义务国家物业管理最新办法如何规定的?借着国家房地产市场的火爆行情,许多居民都实现了自己的房屋升级愿望,从小房换到大房、从旧房变成新房,居...


·一、离婚精神赔偿金多少钱?
    一、离婚精神赔偿金多少钱?离婚精神赔偿金的具体数额在法律上并没有规定,需要由双方协商来认定,按最高院的司法解释,精神损害赔偿一般不超过5万。1、主张该损害...


·目前最新的婚姻法规定都是一夫一妻的
    目前最新的婚姻法规定都是一夫一妻的,每个人只能有一位丈夫或者妻子,所以在结婚前注意要思考清楚对方是否你的终身伴侣,再去办理结婚证明。另外如果你已经办理...


·如何认定不尽抚养义务?
    如何认定不尽抚养义务?子女还不能独立生活的情况下,包括子女未成年、子女为先天残疾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行为能力人等情况,有抚养能力的父母不抚养子女的...


网站首页 | 律师介绍 | 法律咨询 | 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