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9-518-99110
首页
房产买卖
房产租赁
拆迁安置
离婚房产
建筑工程
工程欠款
法律咨询
联系我们
房屋产权
|
房产赠与
|
物业管理
|
业主维权
|
房屋拆迁
|
拆迁维权
|
婚姻家庭
|
房产继承
|
土地使用
|
建筑许可
|
施工承包
|
房产开发
|
工程索赔
|
合同法
|
法律顾问
律师团队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电 话:025-84110110
手 机:13951899110
服务范围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法律服务包括:
·办理房地产领域的各类诉讼和非诉讼法律事务;
·担任公司、企业、个人及其他社会组织常年法律顾问、房地产专项(常年)法律顾问;
·担任境外组织、个人投资房地产专项法律顾问;
·代理购房置产(新房、二手房);
代理房地产租赁(写字楼、厂房);
·代理业主集团诉讼、代理房屋买卖(新房、二手房)纠纷仲裁、诉讼。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联系电话:84110110
专项服务
首页
>>正文
偷税漏税罪量刑起点是什么?
www.nj64.cn
偷税漏税罪量刑起点是什么?纳税人采取伪造、变造、隐匿、擅自销毁帐簿、记帐凭证,在帐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经税务机关通知申报而拒不申报或者进行虚假的纳税申报的手段,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偷税数额占应纳税额的百分之十以上不满百分之三十并且偷税数额在一万元以上不满十万元的,或者因偷税被税务机关给予二次行政处罚又偷税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偷税数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偷税数额占应纳税额的百分之三十以上并且偷税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偷税数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二、会计人员是否对偷税漏税违法犯罪负责?我们一般把对偷税负有责任的会计人员,理解为直接责任人。会计人员属于专业人员,会计法本身就赋予了会计以监督的责任,除非特殊情节,否则一般不能借口受领导指使而免责。对5年内初次实施“逃避缴纳税款”罪的行为,相关法律规定,如果补够了税,给予“不予追究”的宽大。但要注意,如果5年内因为逃避缴纳税款被税务机关进行过两次行政处罚的,则失去了这一宽大的机会。这就告诉我们,不要小看一个小金额的偷税被查处,虽然经济损失不大,但会影响未来在刑事追责上的这个宽大机会。另外,公司如果偷税数额巨大,被查处后直接破产甚至无力补交税款,则也会自然丧失宽大机会,此时谁再说“不爱钱”我就会跟他急,有钱才可以销牢狱之灾,没钱就很有可能坐牢。涉税的刑事责任,除了偷税,还包括暴力抗税、欠税时转移财产、虚开发票、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所以,出于对刑事责任的谨慎,经营者与会计都必须在头脑中拉起一根警戒的红线。综上所述,企业会计人员每天负责资金出入和做账,应该严格遵守会计准则,不做假账,一旦参与偷税漏税活动,其会被追究法律责任。法院对企业方面判处罚金,按照偷税的数额计算,对相关责任人员判刑,从拘役到有期徒刑不等。
<<案发地
*
<<手机号
*
·
侵犯商业秘密罪的量刑标准?
侵犯商业秘密罪的量刑标准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侵犯他人商业秘密,...
·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有哪些?
在我国,刑法是最重要的法律之一,相信没有刑法就没有现在社会的安定与和谐。刑法规范了人们的行为,起到了促进社会公平的作用。当然刑事案件的办理也是非常复杂...
·
犯罪故意的法定类型有几种
犯罪故意的法定类型有几种(一)直接故意直接故意是指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这种结果发生的心理态度。在直接故意中,存在认识程度上的差别...
·
醉驾入刑的最重要的目的,就是要让我国司机都懂得醉驾的这种行为
醉驾入刑的最重要的目的,就是要让我国司机都懂得醉驾的这种行为是不能碰,不敢碰的。说起来,我国醉驾入刑实施已经有很长一段时间了,不过直到现在为止,很多司...
·
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刑法》多少条有规定
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刑法》多少条有规定?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在《刑法》第三百九十五条第一款有规定,国家工作人员的财产或者支出明显超过合法收入,差额巨大的...
·
公安机关刑事立案条件有哪些?
公安机关刑事立案条件有哪些?(1)事实条件,即有犯罪事实或犯罪嫌疑人有犯罪事实,是指有被客观、真实的证据所证明的危害社会的犯罪行为的存在,包括犯罪的预备、...
·
非法传销罪司法解释是什么?
传销是一种犯罪活动行为,因为它扰乱了社会活动秩序,并且侵害了公民的财产所有权,而且传销对于一些知识或者辨识力不够的人而言具有一定的洗脑性,不知不觉间就...
·
认定强奸罪要注意哪些问题?
(一)罪与非罪的界限1、强奸罪与通奸行为在男女发生性行为前,既不违背妇女意志,又无勉强女方变范的行为,双方从内心到外部表现形式完全自愿,属典型的通奸行为。...
·
刑事案件致人死亡有谅解书可以判缓刑吗
对方出具刑事谅解书只是缓刑的条件之一,具体要根据案情和相关证据,不是法院判处缓刑的最终认定标准,可能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管制、拘役的犯罪分子,不至危害...
·
什么是刑事案件简易程序?
一、什么是刑事案件简易程序?刑事案件简易程序,是指第一审人民法院审理刑事案件所适用的,比普通程序相对简单的审判程序。它是对普通程序的简化,仅适用于基层...
网站首页
|
律师介绍
|
法律咨询
|
联系方式
电话:025-84110110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网
版权所有 2009-2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