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律师团队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电 话:025-84110110
  • 手 机:13951899110
服务范围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法律服务包括:
    ·办理房地产领域的各类诉讼和非诉讼法律事务;
    ·担任公司、企业、个人及其他社会组织常年法律顾问、房地产专项(常年)法律顾问;
    ·担任境外组织、个人投资房地产专项法律顾问;
    ·代理购房置产(新房、二手房);
    代理房地产租赁(写字楼、厂房);
    ·代理业主集团诉讼、代理房屋买卖(新房、二手房)纠纷仲裁、诉讼。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联系电话:84110110
专项服务
首页 >>正文

商标侵权最低赔偿多少钱?

商标侵权最低赔偿多少钱?商标侵权最低赔偿一千元,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2014年5月1日起施行)中,关于侵犯商标专用权赔偿数额确定方法的规定。第六十三条规定,侵犯商标专用权的赔偿数额,按照权利人因被侵权所受到的实际损失确定;实际损失难以确定的,可以按照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确定;权利人的损失或者侵权人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的,参照该商标许可使用费的倍数合理确定。对恶意侵犯商标专用权、情节严重的,可以在按照上述方法确定数额的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确定赔偿数额。赔偿数额应当包括权利人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人民法院为确定赔偿数额,在权利人已经尽力举证,而与侵权行为相关的账簿、资料主要由侵权人掌握的情况下,可以责令侵权人提供与侵权行为相关的账簿、资料;侵权人不提供或者提供虚假的账簿、资料的,人民法院可以参考权利人的主张和提供的证据判定赔偿数额。权利人因被侵权所受到的实际损失、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注册商标许可使用费难以确定的,由人民法院根据侵权行为的情节判决给予三百万元以下的赔偿。二、关于商标侵权赔偿数额的确定方法根据本条的规定,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赔偿数额,按照以下顺序和方式确定:第一,按“实际损失”确定赔偿数额。即侵犯商标专用权的赔偿数额,按照权利人因被侵权所受到的实际损失确定。按照2002年10月12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标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因被侵权所受到的损失”,可以“根据权利人因侵权所造成商品销售减少量或者侵权商品销售量与该注册商标商品的单位利润乘积计算”。对恶意侵犯商标专用权、情节严重的,可以在按照上述方法确定数额的1倍以上3倍以下确定赔偿数额。此外,在按上述方式确定赔偿数额后,还应当加上注册商标权利人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所谓“合理开支”,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标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包括权利人或者委托代理人对侵权行为进行调查、取证的合理费用”,“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的诉讼请求和案件具体情况,可以将符合国家有关部门规定的律师费用计算在赔偿范围内”。第二,按“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确定赔偿数额。即在注册商标权利人的实际损失难以确定的情况下,可以按照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确定。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标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侵权所获得的利益”,可以“根据侵权商品销售量与该商品单位利润乘积计算”,“该商品单位利润无法查明的,按照注册商标商品的单位利润计算”。对恶意侵犯商标专用权、情节严重的,可以在按照上述方法确定数额的1倍以上3倍以下确定赔偿数额。此外,在按上述方式确定赔偿数额后,还应当加上注册商标权利人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第三,按“商标许可使用费的倍数”确定赔偿数额。即在权利人的损失或者侵权人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的情况下,参照该商标许可使用费的倍数合理确定。对恶意侵犯商标专用权、情节严重的,可以在按照上述方法确定数额的1倍以上3倍以下确定赔偿数额。此外,在按上述方式确定赔偿数额后,还应当加上注册商标权利人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第四,由法院“参考权利人的主张和提供的证据”判定赔偿数额。即人民法院为确定赔偿数额,在权利人已经尽力举证,而与侵权行为相关的账簿、资料主要由侵权人掌握的情况下,可以责令侵权人提供与侵权行为相关的账簿、资料;侵权人不提供或者提供虚假的账簿、资料的,人民法院可以参考权利人的主张和提供的证据判定赔偿数额。企业的商标也是可以给企业带来利润的,故此公司在设立之后,若是想设立商标,必须得满足是本公司职权根据产品的特征设置的商标,否则若是侵犯了其他人的财产权益,不仅会被要求撤销商标,还会被责令支付一定数额的赔偿金。





南京<{{lmname}}>律师
<<案发地*
<<手机号*

·著作权经济权利的保护期
    作品是作者倾尽了心血之后的成果,所以理应当受到一定的保护,那么如果完成了一些作品的话,就可以给作品来争取一个著作权,如果有著作权的话,就相当于有了一把...


·商标注册转让有时间限制吗 商标注册转让有时间限制吗
    商标注册转让有时间限制吗商标注册转让有时间限制吗1、国家商标局自收到转让申请文件到发出转让受理通知书的时间为1—2个月;2、自收到转让受理通知书起4—...


·日本专利申请都有哪几种形式?
    日本专利申请都有哪几种形式?日本发明专利申请;日本实用新型专利申请;日本外观设计专利申请这三种类型。二、日本专利申请流程是什么1、日本发明专利申请流程:准...


·地图和电路图是没有著作权的保护吗?
    地图和电路图是没有著作权的保护吗?地图不属于著作权保护的范围;地图作品应在整体构图、客观地理要素的选择和表现形式上体现独创性。公知地理信息的简单组合,不...


·委托作品怎么确定著作权归属
    委托作品怎么确定著作权归属实践中有这样一类作品,是由他人委托进行创作的,这就是我们常说的委托作品,相信您都清楚,作品自创作之时起就自动获得著作权,而著...


·对商标续展有无公示期?
    商标续展有无公示期?商标续展没有公示期。商标续展过期的话只能重新申请注册商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四十条规定,注册商标有效期满,需要继续使用的...


·自己应该到哪里去办理将到期的商标续展
    自己应该到哪里去办理将到期的商标续展一,自己应该到哪里去办理将到期的商标续展(一)委托商标局备案的商标代理机构办理。(二)申请人直接到商标局的商标注...


·商标恶意抢注是否实际使用的规定是什么?
    一、商标恶意抢注是否实际使用的规定是什么?申请人是否为了谋取不正当利益构成商标抢注行为通过以下情况来确定:(一)在商标抢注行为中,看他注册成功后是否自...


·著名商标复审的流程
    著名商标复审的流程商标是消费者确定商品品牌的一个重要标志,因此商标关系到消费者如何找到该商品的问题,所以,现在的企业都已经认识到商标对于企业的重要性,...


·专利申请费用减缓要求有哪些
    专利申请费用减缓项目:一、申请费(其中公布印刷费、申请附加费不予减缓);二、发明专利申请实质审查费;三、复审费。四、年费(自授予专利权当年起三年内的年费);费...


网站首页 | 律师介绍 | 法律咨询 | 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