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律师团队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电 话:025-84110110
  • 手 机:13951899110
服务范围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法律服务包括:
    ·办理房地产领域的各类诉讼和非诉讼法律事务;
    ·担任公司、企业、个人及其他社会组织常年法律顾问、房地产专项(常年)法律顾问;
    ·担任境外组织、个人投资房地产专项法律顾问;
    ·代理购房置产(新房、二手房);
    代理房地产租赁(写字楼、厂房);
    ·代理业主集团诉讼、代理房屋买卖(新房、二手房)纠纷仲裁、诉讼。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联系电话:84110110
专项服务
首页 >>正文

故意毁坏财物罪的共犯怎么处罚


一、故意毁坏财物罪的共犯怎么处罚


故意毁坏财物罪的共犯也会一起处罚,量刑标准在公私财物损失五千元以上的情况,一般都会处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当然还会处罚金,但如果其中存在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那么相应的刑事处罚也会加重。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造成公私财物损失五千元以上的;


(二)毁坏公私财物三次以上的;


(三)纠集三人以上公然毁坏公私财物的;


(四)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二、故意毁坏财物罪审判标准


由于我国刑法对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中的数额未作出明确界定,因此各地在实施中的标准也不太相同,福建省在对故意毁坏公私财物罪的认定中,“数额较大”一般为一万元以上不满五万元;“数额巨大”为五万元以上。


三、犯故意破坏财物罪怎么处罚


(1)数额较大(福建省数额标准1万元-5万元)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


(2)数额巨大(福建省数额标准5万元以上)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情节特别严重”,是指毁坏个人财物,导致他人精神失常的;破坏生产、经营设备设施,造成停产或经营停止,引起重大损失;破坏手段极其恶劣的;等等。


四、故意毁坏财物罪与非罪的界限


按照本条规定,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情节严重的,才构成犯罪。因此,是否数额较大或者情节严重,则是区分罪与非罪的界限。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小、情节较轻的,则属一般违法行为,应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规定,给予拘留或警告,单处或并处罚款,责令赔偿损失。所谓“情节严重”,一般是指毁灭或损坏重要物品,损失严重的;毁灭或损坏公私财物的手段特别恶劣的;出于嫁祸于人的动机等。


综上所述,对于故意毁坏财物罪的情况,只要参与了的都会按照该罪来进行判刑,当然量刑的标准会根据涉案的金额来确定,一般对于公私财物损失在五千元的就会进行立案,对于涉案人员都会进行相应的处理,也会看犯罪情节来进行处罚。






南京<{{lmname}}>律师
<<案发地*
<<手机号*

·法院如何确定强奸罪的刑罚
    法院如何确定强奸罪的刑罚一、法院如何确定强奸罪的刑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 【强奸罪】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


·如果精神病犯罪如何处理?
    一、如果精神病犯罪如何处理《刑法》第十八条?【特殊人员的刑事责任能力】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造成危害结果,经法定程序鉴定确认的,不...


·法律上对于强奸罪如何减刑
    强奸罪如何减刑一、强奸罪减刑的条件(一)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和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犯罪分子。也就是说,减刑的对象只有被判处刑种的限制,而...


·判刑被拘留的期限会折抵刑期吗
    判刑被拘留的期限会折抵刑期吗在判刑之前,若是犯罪分子有先被羁押,即被刑事拘留或者逮捕的,那么拘留期间或者逮捕期间的时间,在判刑之后也是会计算在刑期内。...


·根据相关规定危害公共安全罪特征是什么?
    在当今这个社会,您都明白的是,作为中国的公民,应该尽力的维护社秩序,不做违背法律、违背社会公德的事情。但是在我们的平时生活中,还是会发生一些危害公共安...


·关于故意伤害罪的追诉时效有好长
    关于故意伤害罪的追诉时效有好长一、关于故意伤害罪的追诉时效有好长如果是故意伤害造成轻伤的,追诉期限为五年。如果是造成重伤的,追诉期限为十年。如果是...


·刑诉法司法解释179条是什么?
    我国刑事诉讼过程中很多规定在法律中并没有直接的明文规定,这就需要通过颁布司法解释的方式对之进行补充,行使诉讼司法解释就这样产生了。由于司法解释具体条文...


·醉驾是否免于刑事处罚
    醉驾是否免于刑事处罚1、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指根据《刑法》规定,不构成犯罪的。这是罪与非罪的界限,对于不构成犯罪的,当然不能追究刑事...


·犯罪中止能为而不为需要承担怎样的刑事责任?
    犯罪中止能为而不为需要承担怎样的刑事责任?犯罪中止能为而不为需要承担的刑事责任一般是以既遂犯罪的处罚,按照犯罪既遂进行量刑,以既遂确定被告人的量刑幅度,...


·新刑事诉讼法证据标准的具体内容是什么?
    新刑事诉讼法证据标准主要包括了犯罪认定的标准和诉讼阶段中的不同要求,为了更加深入的解决案件,它相对于之前的刑事诉讼法,增加了许多新法,提高了公安机关的...


网站首页 | 律师介绍 | 法律咨询 | 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