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律师团队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电 话:025-84110110
  • 手 机:13951899110
服务范围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法律服务包括:
    ·办理房地产领域的各类诉讼和非诉讼法律事务;
    ·担任公司、企业、个人及其他社会组织常年法律顾问、房地产专项(常年)法律顾问;
    ·担任境外组织、个人投资房地产专项法律顾问;
    ·代理购房置产(新房、二手房);
    代理房地产租赁(写字楼、厂房);
    ·代理业主集团诉讼、代理房屋买卖(新房、二手房)纠纷仲裁、诉讼。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联系电话:84110110
专项服务
首页 >>正文

法律规定申请医疗过错鉴谁付钱


一、法律规定申请医疗过错鉴谁付钱?


1、申请医疗过错的鉴定费用由申请者自己支付,经鉴定属于医疗事故的由院方承担。《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34条规定:“经鉴定属于医疗事故的,鉴定费用由医疗机构支付;不属于医疗事故的,鉴定费用由医疗事故处理申请的一方当事人支付”。


2、具体的收费标准是,参加鉴定的医学专家在7人以上(含7人)的,按首次(市级)鉴定2200元/例次,(省级)鉴定3200元/例次收取;专家在7人以下的,按首次(市级)鉴定1700元/例次,(省级)鉴定2200元/例


二、医疗事故的处理程序


1、一旦发生医疗纠纷,病员及其家属有权在发生事故或事件不良后果发生后1年之内提出医疗事故或者事件的鉴定。


2、病员死亡的,其家属应当在病员死亡后或收到尸检报告单后15天内提出医疗事故或者事件的鉴定。其中尸检的申请,则应当在病员死亡后48小时内提出,由所在地卫生局指定的病理解剖部门进行。


3、医疗纠纷的双方当事人,对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委员会的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在接到鉴定结论书之日起15日内,向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委员会申请鉴定。对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委员会的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在接到鉴定结论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4、双方当事人对鉴定结论没有异议的,可以就处理方案进行协商;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区、县或医科大学申请处理。对该处理决定不服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在接到处理通知书之日起15日内,向所在省、自治区或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申请复议,亦可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对所在省、自治区或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所作的处理决定或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处理决定或复议决定通知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三、不属于医疗事故的情形


(一)在紧急情况下为抢救垂危患者生命而采取紧急医学措施造成不良后果的;


(二)在医疗活动中由于患者病情异常或者患者体质特殊而发生医疗意外的;


(三)在现有医学科学技术条件下,发生无法预料或者不能防范的不良后果的;


(四)无过错输血感染造成不良后果的;


(五)因患方原因延误诊疗导致不良后果的;


(六)因不可抗力造成不良后果的。


综上,只有属于医疗过错的情况下鉴定费用才能要求院方报销,而医疗过错的鉴定费用从1700元到3000元左右不等。由于医学上的这些知识都具有很强的专业性,患者对院方的治疗方案并没有很大的选择权,正因为这样国家才应该高度注重对医务人员的管理。






南京<{{lmname}}>律师
<<案发地*
<<手机号*

·医疗损害责任鉴定由谁举证责任? 近几年来,医患关系紧张,不
    医疗损害责任鉴定由谁举证责任?近几年来,医患关系紧张,不断有关于医患之间产生纠纷的报道,所以当发生医疗纠纷时,医患之间最好还是通过申请医疗损害的责任鉴...


·怎么提起医疗事故赔偿诉讼?
    怎么提起医疗事故赔偿诉讼?向法院提起医疗事故赔偿诉讼是医疗事故发生后当事人寻求的最后一道保障线,也是最有效力的解决纠纷方式。向法院提起的诉讼,应该注...


·两个医院治疗医疗过错责任由谁承担
    两个医院治疗医疗过错责任由谁承担一、两个医院治疗医疗过错责任由谁承担当两家医院同时存在医疗过错的情况下,根据造成的损害后果,在能够区分责任的大小时,...


·医患纠纷近年来可以说的比较常见了
    医患纠纷近年来可以说的比较常见了,医患关系也是越来越紧张。很大的原因是因为医疗事故引起的,医疗事故指的是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


·医疗责任鉴定申请程序
    医疗责任鉴定申请程序医患关系的紧张有日趋加剧的趋势,医疗事故的发生也许不可避免,造成医患紧张的除了医疗事故本身,最容易产生分歧的就是医疗责任的的归属...


·医疗纠纷陈述的答辩状怎么写?
    医疗纠纷陈述的答辩状怎么写?医疗纠纷答辩状答辩人:?????市?????卫生院法定代表人:?????院长因原告?????诉答辩人医疗事故损害赔偿纠纷一案提出答...


·犯不医治遗弃罪的人怎么判?
    社会中总会有那么一种人,他们丢弃自己的孩子或是重病的妻子,有时甚至是养育自己的父母。只因为他们存在疾病之类的问题,而狠心的抛弃他们,让他们在社会中自生...


·医疗损害责任纠纷起算点如何确定?
    医疗损害责任纠纷起算点如何确定?如果老百姓在就医过程中遭遇医疗损害,双方无法就赔偿问题达成一致的话,受害人可以通过诉讼将医院告上法庭。这里就有一个细节...


·医疗期满解除劳动合同补偿的标准有哪些
    劳动者们在劳作的过程中时有受伤,需要医疗的情况出现,那么当医疗期满公司单位解除劳动合同之后该怎么办呢?不要害怕,按照法律标准,公司单位会对劳动者进行一定...


·医疗过失行为责任赔偿的法律知识有哪些
    医疗过失行为责任赔偿的法律知识有哪些一、医疗过失行为责任赔偿1、医疗机构的过错:医疗机构不得违反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规定的其所承担的义务,如不得违反《...


网站首页 | 律师介绍 | 法律咨询 | 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