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律师团队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电 话:025-84110110
  • 手 机:13951899110
服务范围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法律服务包括:
    ·办理房地产领域的各类诉讼和非诉讼法律事务;
    ·担任公司、企业、个人及其他社会组织常年法律顾问、房地产专项(常年)法律顾问;
    ·担任境外组织、个人投资房地产专项法律顾问;
    ·代理购房置产(新房、二手房);
    代理房地产租赁(写字楼、厂房);
    ·代理业主集团诉讼、代理房屋买卖(新房、二手房)纠纷仲裁、诉讼。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联系电话:84110110
专项服务
首页 >>正文

夫妻办理离婚的地方叫什么


一、夫妻办理离婚的地方叫什么?


办理离婚的地方叫婚姻登记机关,一般就在民政局。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或者乡(镇)人民政府,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按照便民原则确定农村居民办理婚姻等级的具体机关。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区、县民政局或乡镇人民政府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递交材料,办理离婚手续。如果一方当事人的户籍所在地与现住所地不一致的,仍到一方户籍所在地办理协议离婚手续。夫妻双方到任何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办理离婚手续即可。在离婚证办理,通常要带以下5种材料:


1、户口薄


2、居民身份证


3、《结婚证》


4、离婚协议书。(协议书中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券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5、同底色,近期正面彩色免冠二寸单人照片各二张


二、协议离婚的条件


1、协议离婚,当事人双方必须是已经依法办理了婚姻登记的合法配偶,这里不包括非法同居的男女,或者是事实婚姻。


2、协议离婚的男女双方是属于自愿离婚,对于离婚这一行为是表示一致的意思,需要建立在当事人真实的、自愿的基础上,同时作出这样的意思表示也没有受任何的胁迫、欺诈,或者是产生了什么重大误解。


3、已经有对子女和财产问题适当的处理方法。适当是指当事人对离婚后的子女抚养问题以及财产分配达成协议,没有其他的纠纷。其中,子女的问题包括未成年的子女应该由哪方直接来进行抚养,子女的教育费用以及生活方面的费用又应该由哪方承担、实际该承担多少的数额,这些都已经在协议上注明,没有异议。财产的问题,主要就包括了夫妻共同财产、住房等的分割,而在债务上面则也需要对共同的债务作出处理才行。这些条件,都是协议离婚书上所包含的内容。


三、协议离婚的流程


(1)申请


当事人协议离婚时必须双方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不得委托他人代理。否则,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受理。我国办理离婚登记的机关,在城市是街道办事处或市辖区、不设区的市人民政府的民政部门,在农村是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


(2)审查


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的工作人员在接受当事人离婚申请时,应把婚姻法及《婚姻登记管理条例》的规定向当事人讲清,而双方当事人应如实回答婚姻登记管理人员的提问。


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对当事人的离婚申请应当进行认真审查,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一个月内,对符合离婚条件的,应当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注销结婚证。当事人从取得离婚证起,解除夫妻关系。对不符合婚姻法和《离婚登记管理条例》规定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不予登记。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对当事人的离婚登记申请不予登记的,应当以书面形式说明不予登记的理由。


我国也不可能专门的去设立一个离婚登记机关,所以,办理离婚的地方和办理结婚的地方都一样。可双方都不能两手空空的就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办理离婚证,婚姻登记机关的工作人员也没有义务对两个人的感情问题进行调解,但肯定会审查国家规定的证据材料。






南京<{{lmname}}>律师
<<案发地*
<<手机号*

·在异地只能诉讼离婚么?
    现在社会上离婚率越来越高,很多夫妻会因为感情不和或其他各种各样的原因而选择结束婚姻关系。而离婚的方式也不止一种,夫妻双方既可以选择协议离婚,去民政局登...


·土地使用权出让方式有什么
    土地使用权出让方式有什么我们在使用国家的土地之前是应该取得土地的使用权的这样才能合法的使用土地。获得土地的使用权的方式是比较多的,出让就是其中的一种。...


·购买土地使用权的契税税率是多少?
    购买土地使用权的契税税率是多少?购买土地使用权的契税税率,是根据《契税暂行条例》第三条规定:契税税率为3—5%。契税的适用税率,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


·西安市征地补偿费标准是多少
    西安市征地补偿费标准是多少其实说句实话,在日常生活当中如果政府决定要对那一块地方进行拆迁改造的话,肯定不会随着普通公民的意愿而随随便便的发生转移。而...


·农村承包土地能当遗产处理吗
    一、农村承包土地能当遗产处理吗不可以继承。1、我国土地承包法对耕地的承包经营权未予支持,而确定了以“户”为生产经营单位的耕地承包经营权模式。家庭成员对于...


·房地产开发商能卖回迁房吗?
    房地产开发商能卖回迁房吗?房地产开发商能卖有房产证的回迁房,没房产证的,回迁户手持的是拆迁协议,无法上市交易。有房产证的回迁房,是可以走正常的二手买...


·异地起诉离婚手续如何办理?
    若夫妻在异地起诉离婚的话,那此时确定管辖法院的方式可能会有所不同。不过在离婚手续上面却不会有什么差异,那现实中异地起诉离婚手续如何办理呢?这是困扰很多离...


·随着建筑行业的不断兴盛,房地产行业的一路飙升,部分投资者早早
    随着建筑行业的不断兴盛,房地产行业的一路飙升,部分投资者早早的就把目光投向了建设工程行业,那随之而来的建设工程纠纷也就不断增加了,甚至出现了每年增长的...


·土地使用证过户协议书是怎样的?
    土地的使用权证书是由专门的部门出具的,具有一定的法律效力,要使用土地的企业和个人都需要申请土地的使用权证书才能够使用土地,关于土地使用证过户协议书是怎...


·青岛征地补偿最新标准2023怎样规定的
    青岛征地补偿最新标准怎样规定的不同区域和不同土地类型的征地补偿标准不同,具体需要登录当地政府网站或拨打相关电话进行查询。法律依据:《土地管理法》第四十...


网站首页 | 律师介绍 | 法律咨询 | 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