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律师团队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电 话:025-84110110
  • 手 机:13951899110
服务范围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法律服务包括:
    ·办理房地产领域的各类诉讼和非诉讼法律事务;
    ·担任公司、企业、个人及其他社会组织常年法律顾问、房地产专项(常年)法律顾问;
    ·担任境外组织、个人投资房地产专项法律顾问;
    ·代理购房置产(新房、二手房);
    代理房地产租赁(写字楼、厂房);
    ·代理业主集团诉讼、代理房屋买卖(新房、二手房)纠纷仲裁、诉讼。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联系电话:84110110
专项服务
首页 >>正文

可以只起诉离婚不分割财产吗?

可以只起诉离婚不分割财产吗

答案是可以,在向法院起诉离婚的过程中只要求解除婚姻关系,而不要求对财产进行分割是法院是会受理的,所以可以采取只起诉离婚不分割财产。

法律并没有禁止离婚时不分割财产的行为,诉讼离婚的法定条件是以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如果感情已经破裂,没有和好的可能,调解无效,会准予离婚。

是否请求分割财产是当事人的权利,如果双方都同意不分割财产,那么法院不会进行分割,但是如果一方主张不分割财产而另一方主张要求分割财产,那么法院一般都会进行分割。

《婚姻法》第三十二条规定的可以认为夫妻双方感情破裂的情形如下: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二条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二、离婚分割财产时如何维权

在夫妻感情已走到尽头,除了精神上痛苦,纠缠不清的还有财产该如何分割的问题,往往一方当事人会通过各种方式转移或隐藏匿夫妻存续期间的共同财产,例如:转移存折的钱款、私自出售共有房屋、低价转移夫妻共同财物、恶意制作虚假欠条等等。遇到这些情况我们该如何保证自己一方的权益呢?

首先,平时的日常生活中要注意了解家庭的收支情况,有多少存款、存在哪家银行,这样的话即便对方否认存款的存在,我们也可以通过申请法院调查取证的方式,查明夫妻存续期间是否有该笔存款,共有多少、是否被转移,法庭上要求对方说明存款去向和用途。

其次,搜集其收入状况的线索,必要时律师出面调查,如果对方有很高的收入,但又不见存款,法庭上责令其说明收入开支,审查开支的合理性和必要性;

再次,对于转移转移不动产-房屋,既然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任何一方无权单方出售转让,否则另一方可以主张买卖无效,并追究其转移之法律责任;

最后,对于制作虚假债务的,可以要求与债权人对质,询问借款时间、借款用途等细节问题,必要时对欠条形成时间做笔迹鉴定,审查债务用途和必要性等等。

另外,依据《婚姻法》的相关规定:转移财产或恶意负债的一方,在离婚时可以不分或少分财产。离婚后如果发现对方有上述情形的,一方可以自发现之日起一年内再提提起分割财产之诉。

在协议离婚中,法律要求离婚夫妻必须要就夫妻共有财产作出处理,至于如何处理,可以由离婚夫妻协商决定,无法协商一致的,还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但在诉讼离婚中,并不要求一定要主张分割共有财产,因为有可能夫妻就财产的分割已经协商达成了一致,那自然在起诉解除婚姻关系的时候,就不用要求法院对共有财产作出分割。




南京<{{lmname}}>律师
<<案发地*
<<手机号*

·江西永修法院起诉离婚需要哪些材料?
    江西永修法院起诉离婚需要哪些材料?1、离婚起诉状。当然也可以到法院口头起诉,法院会做相应的记录。2、夫妻婚姻关系的证明,也就是结婚证原件。3、原告的身份证...


·一、社会抚养费金额能改吗?
    一、社会抚养费金额能改吗?社会抚养费金额是不能改的。按照法不溯及既往原则,已征收社会抚养费的不予退回。对于社会关注的全面两孩政策实施后社会抚养费的...


·单方如果起诉离婚怎么办?
    由于种种原因,当今社会的离婚率正在逐年上升,离婚也越来越成为常见的事情了。离婚有两种方式,一种是双方通过协商孩子的抚养以及财产分配等问题并达成一致意见...


·变更抚养权非本人签字有效吗
    无效的,必须本人亲自办理并签字。抚养权属于人身权,人身属性非常严格,抚养权的变更不能随便委托别人代办。由于《变更抚养权协议》双方当事人对被抚养的孩子有特...


·国家赔偿程序需要证据不足的赔偿
    在现在社会,国家机关的工作人员因为各种原因,会在管理国家的同时侵犯其他人的权利,国家法律规定,遭到国家机关侵权的行为是可以受到国家赔偿的,这是国家尊重...


·起诉离婚律师费用是多少
    起诉离婚说的简单点其实就是打离婚官司,一般在一方不同意离婚或双方就离婚需要处理的事项无法达成一致时,才需要进行起诉离婚。而这个过程中有的人为了争取更多...


·应该如何认定夫妻分居
    要是夫妻选择以分居方式离婚的话,在诉讼过程中,就需要实际提供证据来对夫妻分居的事实作出认定,而其实就是提供证据来认定夫妻分居。但对于很多人来讲,这都是...


·涉外婚姻婚前财产公证需要哪些材料 现在国人与外国人结婚的现
    涉外婚姻婚前财产公证需要哪些材料现在国人与外国人结婚的现象是非常普遍的,而且外国人对夫妻财产是非常看重的,所以,在结婚前会选择做婚前财产公证,那么涉...


·二诉离婚判决一定判离吗?
    二诉离婚判决一定判离吗?一、二诉离婚判决一定判离吗没有法律规定第二次起诉离婚必须判离,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准予或不准离婚应以夫妻感情是否破裂作为区...


·打离婚官司的费用通常是多少
    一般夫妻在无法协议离婚的情况下,才会通过诉讼方式来解除婚姻关系,而这也就是打离婚官司。在这个过程中,除了要求提起诉讼的一方提供相应材料外,同时也要支付...


网站首页 | 律师介绍 | 法律咨询 | 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