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9-518-99110
首页
房产买卖
房产租赁
拆迁安置
离婚房产
建筑工程
工程欠款
法律咨询
联系我们
房屋产权
|
房产赠与
|
物业管理
|
业主维权
|
房屋拆迁
|
拆迁维权
|
婚姻家庭
|
房产继承
|
土地使用
|
建筑许可
|
施工承包
|
房产开发
|
工程索赔
|
合同法
|
法律顾问
律师团队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电 话:025-84110110
手 机:13951899110
服务范围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法律服务包括:
·办理房地产领域的各类诉讼和非诉讼法律事务;
·担任公司、企业、个人及其他社会组织常年法律顾问、房地产专项(常年)法律顾问;
·担任境外组织、个人投资房地产专项法律顾问;
·代理购房置产(新房、二手房);
代理房地产租赁(写字楼、厂房);
·代理业主集团诉讼、代理房屋买卖(新房、二手房)纠纷仲裁、诉讼。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联系电话:84110110
专项服务
首页
>>正文
劳动者主动辞职能否主张经济补偿金
www.nj64.cn
劳动者主动辞职能否主张经济补偿金1、若是用人单位有过错,如《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在有以上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立刻辞职并可以要求用人单位补偿。2、如果是用人单位没有过错,员工提出辞职,适用《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这是没有补偿或赔偿的。二、员工主动辞职要付违约金吗一般情况下,员工主动辞职不需支付违约金。劳动合同法规定,转正以后的员工如需辞职,应该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至于员工主动离职是否要支付违约金,在现在的劳动合同法中规定的违约金支付有两种情形:第
<<案发地
*
<<手机号
*
·
一、外墙节能工程质量验收规范是什么?
一、外墙节能工程质量验收规范是什么?(一)技术文件1、经审图机构审查通过的节能设计图及相关的技术文件(如节能设计说明、节能设计计算书等);2、外墙墙体、...
·
《民法典》建筑工程施工合同有哪些
《民法典》建筑工程施工合同有哪些相关法律条款?《民法典》建筑工程施工合同有哪些相关法律条款第十八章??建设工程合同第七百八十八条??建设工程合同是承...
·
村民纠纷工程误工费怎么计算?
村民纠纷工程误工费怎么计算?“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医疗事故发生的上一年度职工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按照3倍计算;无...
·
临沂工伤鉴定机构工作职责是什么
在我国,司法鉴定存在的意义是非常重要的,同时司法鉴定的种类又分为很多种。其中工伤鉴定是主要针对于劳动关系当中的一种鉴定,现如今我国各省市设立的都有工伤...
·
员工因个人原因辞职的,当然拿不到经济补偿金
员工因个人原因辞职的,当然拿不到经济补偿金在司法实践中,只要是员工以个人原因提出辞职的,比如“家里有事、个人发展、出去创业”等等,如果公司能够举证证...
·
结婚半年离婚了聘礼怎么办 一、结婚半年离婚了聘礼怎么办?
结婚半年离婚了聘礼怎么办一、结婚半年离婚了聘礼怎么办?结婚半年离婚了满足法定条件的可以要求退回聘礼,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
·
劳动合同解除赔偿金是怎么给的
在解除了劳动合同的情况下,意味着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的劳动关系就会终止,但此时解除劳动合同就有可能需要单位支付给员工经济补偿的情况,当然现实中也有人说...
·
劳动者被厂里辞退工龄怎么算?
劳动者被厂里辞退工龄怎么算?员工被单位辞退,领取经济补偿的赔偿金的工龄是按照员工最后一次入职开始到员工离职时间计算的。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
·
2023过年加班工资算哪几天
过年加班工资算哪几天过年放假期间单位安排劳动者加班的加班工资需要根据安排加班时间来确定,在农历正月初一至正月初三安排劳动者加班的,应按不低于劳动者本人...
·
在我国工伤伤残鉴定找劳动局哪个部门?
在我国工伤伤残鉴定找劳动局哪个部门?工伤鉴定也就是劳动能力鉴定,属于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负责,其办公室设立在市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内。工伤鉴定是在申请...
网站首页
|
律师介绍
|
法律咨询
|
联系方式
电话:025-84110110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网
版权所有 2009-2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