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律师团队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电 话:025-84110110
  • 手 机:13951899110
服务范围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法律服务包括:
    ·办理房地产领域的各类诉讼和非诉讼法律事务;
    ·担任公司、企业、个人及其他社会组织常年法律顾问、房地产专项(常年)法律顾问;
    ·担任境外组织、个人投资房地产专项法律顾问;
    ·代理购房置产(新房、二手房);
    代理房地产租赁(写字楼、厂房);
    ·代理业主集团诉讼、代理房屋买卖(新房、二手房)纠纷仲裁、诉讼。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联系电话:84110110
专项服务
首页 >>正文

夫妻离婚房产赠与怎么办理 一、夫妻离婚房产赠与怎么办理?

夫妻离婚房产赠与怎么办理

一、夫妻离婚房产赠与怎么办理?

1、赠与人与受赠人订立关于房屋赠与的书面合同,即赠与书。

2、受赠人凭原房屋所有权证、赠与书,交纳契税,领取契证。

3、办理公证。

4、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由受赠人到房地产管理部门申请变更登记,并提交下列证件:

(1)申请书

(2)原房地产产权证

(3)相关当事人的身份证、户口簿

(4)赠与书及公证书

(5)契税收据。

5、赠与人将房屋交付受赠人。这里″交付″以办理完房屋产权转移登记为准。

二、诉讼离婚的流程

1、到人民法院向法院提起诉讼申请。

一般是到立案大厅,由立案大厅进行审查,对于符合立案条件的,给予立案。如果你们双方不在同地居住的,则按“原告就被告”的原则,你要到男方的所在地提出诉讼。提出离婚诉讼申请时,须提供以下证件:

(1)请求判定离婚的起诉书(一式三份);

(2)户口本;

(3)身份证(临时身份证、户籍证明、军官证、士官证、军队文职干部证等);

(4)结婚证。

2、经立案大厅审查符合立案条件,准予立案后,由立案庭发出立案通知书,你凭立案通知书缴纳诉讼费(50元)。法院正式受理案件。

3、法院的立案庭受理案件后,将案件移送民事庭,由民事庭进行审理。

4、民事庭受案后,向另一方发出传票,要求其在某个时间到庭应诉。同时,法院也通知你到庭参诉。

5、双方到庭后,由法院进行调解(这是必经程序)。调解的结果有3种:

(1)经调解后双方愿意维持婚姻的,则由你撤回起诉,婚姻继续有效。

(2)经调解后,他同意你的离婚请求的,并且对子女及财产问题作出处理的,则由你撤回起诉,由双方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登记离婚。

(3)经调解后,你仍坚持要求离婚而他不同意的,或双方同意但对子女及财产问题的处理存有争议的。则由法院进行审理判决。

6、法院通过开庭审理,作出准予离婚或不准予离婚的判决。

法院以双方感情是否确已破裂作为判决离婚的法定条件。其中,《婚姻法》第32条规定了准予离婚的以下例示性的法定理由:

(1)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2)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4)因感情不和而分居满2年的;

(5)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绝大多数的情况下,除了孩子之外或者就是其中一方把房产赠与给另一方,一般不会把房子传给其他人的。像是协议离婚的这种方法也,可视为房产的赠与。因房屋的赠与要办理房产证的过户的这种情况是可以免征契税的,双方签订了房屋赠与合同以后,还是有必要办理公证的。




南京<{{lmname}}>律师
<<案发地*
<<手机号*

·做房屋遗产公证需要什么手续?
    一、做房屋遗产公证需要什么手续?需要提供的材料有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遗产证明、死者生前单位或所在社区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其他证明文件,如独生子女证、婚姻...


·自建房商铺拆迁租户补偿标准是否有规定
    自建房商铺拆迁租户补偿标准是否有规定?下面律图小编就为您详细介绍。一、自建房商铺拆迁租户补偿标准是否有规定?自建房商铺拆迁租户补偿标准没有统一规定...


·按揭房可以退房的条件包括哪些
    其实不管是购买怎样的房产,即使当事人之间已经签订了购房合同的,也是有可能退房的。而想要退房,同时又不用承担法律责任的话,则就需要满足规定的退房条件。那...


·离婚房子如何分配 、离婚时如何进行房产分配
    虽然现在夫妻离婚的时候,因为新型财产发生争议的情况越来越多,但是房产依然在离婚财产纠纷中占有很大比重,毕竟现在的房价普遍都很高,也是离婚夫妻就会出现双...


·一、房屋买卖不破租赁押金退回吗?
    一、房屋买卖不破租赁押金退回吗?房屋买卖不破租赁押金是不需要退回的,《合同法》第229条规定:“租赁物在租赁期间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


·不动产申请房屋登记的业主们应该很熟悉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但是
    不动产申请房屋登记的业主们应该很熟悉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但是在实践中,并不是完全依靠这个条例来进行登记和管理的。在二零零八年,建设部就发布了房屋登记办...


·离婚房子去名字怎么办手续?
    离婚问题是很多人遇到的事情,任何人不愿意离婚但是生活中的矛盾让两个人生活的很是不愉快,因此离婚还是比较好的解决方法,在离婚的时候需要解决的问题就是关于...


·买房子应当对开发商进行审查,签订购房合同应审查什么?
    买房子应当对开发商进行审查,签订购房合同应审查什么?即使您记住了买房要选五证齐全的项目,但在签订购房合同时,还应当注意细节,签订购房合同应注意什么?这些...


·婚前男方所购的房产拆迁后重新购房离婚后房产如何分配?
    婚前男方所购的房产拆迁后重新购房离婚后房产如何分配?《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中有关内容的规定第三十一条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


·拆迁时,房屋评估价值比实际值低如何维权?
    拆迁时,房屋评估价值比实际值低如何维权?  一、拆迁时,房屋评估价值比实际值低如何维权?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房地产评估机构对被征收...


网站首页 | 律师介绍 | 法律咨询 | 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