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律师团队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电 话:025-84110110
  • 手 机:13951899110
服务范围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法律服务包括:
    ·办理房地产领域的各类诉讼和非诉讼法律事务;
    ·担任公司、企业、个人及其他社会组织常年法律顾问、房地产专项(常年)法律顾问;
    ·担任境外组织、个人投资房地产专项法律顾问;
    ·代理购房置产(新房、二手房);
    代理房地产租赁(写字楼、厂房);
    ·代理业主集团诉讼、代理房屋买卖(新房、二手房)纠纷仲裁、诉讼。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联系电话:84110110
专项服务
首页 >>正文

刑事提请抗诉程序是怎样的?

一、刑事提请抗诉程序是怎样的?

刑事提请抗诉需要遵守书写抗诉申请书→提交给上一级的检察院→审核→确定受理抗诉请求的程序,具体的流程如下:

1、刑事案件中个人申请抗诉的程序是在收到人民法院的判决书或者5天之内,向人民检察院申请抗诉,刑事案件中如果被害人认为法院的审理不公,判决不当只能向人民检察院申请抗诉,由人民检察院提起抗诉。

2、被害人的申请抗诉期为5天,自收到判决书后第二天开始计算。人民检察院在收到申请书后5天内做出决定。

3、抗诉由有抗诉权的人民检察院提出,只有出现法定情况,人民检察院才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能提出抗诉

(一)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

(二)原判决、裁定认定的基本事实缺乏证据证明的;

(三)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是伪造的;

(四)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未经质证的;

(五)对审理案件需要的主要证据,当事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书面申请人民法院调查收集,人民法院未调查收集的;

(六)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

(七)审判组织的组成不合法或者依法应当回避的审判人员没有回避的;

(八)无诉讼行为能力人未经法定代理人代为诉讼或者应当参加诉讼的当事人,因不能归责于本人或者其诉讼代理人的事由,未参加诉讼的;

(九)违反法律规定,剥夺当事人辩论权利的;

(十)未经传票传唤,缺席判决的;

(十一)原判决、裁定遗漏或者超出诉讼请求的;

(十二)据以作出原判决、裁定的法律文书被撤销或者变更的;

(十三)审判人员审理该案件时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的。

二、对抗诉案件的再审

(一)接受抗诉及对案件再审时的法院的审级再审程序是一种补救程序,它不是每一案件都必经的诉讼程序,也不是一审程序、二审程序之外的三审程序,因此人民法院对抗诉案件进行再审不是增加了审级。人民法院接受抗诉及对案件再审时的法院的审级,主要是指人民检察院按照再审程序向哪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由哪级人民法院接受抗诉并对抗诉案件进行再审。

(二)人民检察院派员出庭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的案件,人民法院应当再审,并应当通知人民检察院派员出席法庭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的案件,人民法院再审时,有责任通知人民检察院派员出席法庭,以监督人民法院对案件的处理。同时,由于案件是基于抗诉而进行再审的,因此,人民检察院也应当派员出席法庭,使检察监督权得以完整地实现。

审理刑事案件的人民检察院若是违反了程序法的规定,或者是在一审时没有掌握足够的证据就起诉,并量刑,此时在接受到刑事案件的判决书之后,不管犯罪嫌疑人是否有异议,此时都可以提出抗诉的请求,抗诉之后的审理结果若是与一审有较大的差异,此时参与一审的司法人员的处罚会比较重。










南京<{{lmname}}>律师
<<案发地*
<<手机号*

·故意伤害罪二审辩护词无罪辩护的内容是什么?
    一、故意伤害罪二审无罪辩护的辩护词内容是什么?辩护词,是被告人及其辩护人在诉讼过程中根据事实和法律所提出有利于被告人的材料和意见,部分地或全部地对控...


·强迫他人吸毒是犯罪吗
    相信您都清楚,在我国单纯的自己吸毒的行为仅仅是违法行为,并不构成犯罪。不过实践中,可能会出现强迫他人吸毒的情况,那么此时这样的行为是否会构成犯罪呢?详...


·多长时间构成遗弃罪?
    无论是过去还是现在,遗弃现象都经常发生,但是不是所有的遗弃都可以定罪为遗弃罪,遗弃需要达到一定的构成要件的情况下才能定义为遗弃罪,遗弃罪才会受到法律的...


·失火罪辩护要点主要有哪些
    失火罪辩护要点主要有哪些?一、要善于准确归纳并找出辩护的法定理由。我国《律师法》第二十八条规定:“律师担任刑事案件辩护人的,应当根据事实和法律,提出证明...


·醉驾涉嫌犯罪
    醉驾涉嫌犯罪,应当被追究刑事责任,如果符合条件,可以判处缓刑。《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 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犯盗窃罪诈骗抢夺罪什么情况下可以互相转化
    盗窃罪、诈骗罪、抢夺罪相互之间并不存在互相转化的情形。罪的转化涉及到转化犯的概念,是指在非法行为(含违法行为与犯罪行为)的实施过程中或者非法状态的持续过...


·最新刑事轻伤鉴定标准的规定是怎样的
    合同诈骗罪的数额标准是怎么认定"/>合同诈骗罪是指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的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那么合同诈骗罪的数额标准是怎么认定呢?...


·最新武器装备肇事罪既遂量刑标准是怎么样的?
    最新武器装备肇事罪既遂量刑标准是怎么样的?一、最新武器装备肇事罪既遂量刑标准是怎么样的?最新武器装备肇事罪既遂量刑标准是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


·刑法包庇毒品犯罪分子罪的量刑标准
    一、刑法包庇毒品犯罪分子罪的量刑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349条对包庇毒品犯罪分子罪规定了两个具体的量刑幅度:第一个量刑幅度是,包庇走私、贩卖、运...


·危险驾驶罪是怎么处罚的
    从刑法修正案九之后,我国将构成危险驾驶罪的具体行为上升到了4种,其中就包括飙车、醉驾等等。那在2017危险驾驶罪一般是如何进行处罚的呢?这是很多人都想了解的...


网站首页 | 律师介绍 | 法律咨询 | 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