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律师团队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电 话:025-84110110
  • 手 机:13951899110
服务范围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法律服务包括:
    ·办理房地产领域的各类诉讼和非诉讼法律事务;
    ·担任公司、企业、个人及其他社会组织常年法律顾问、房地产专项(常年)法律顾问;
    ·担任境外组织、个人投资房地产专项法律顾问;
    ·代理购房置产(新房、二手房);
    代理房地产租赁(写字楼、厂房);
    ·代理业主集团诉讼、代理房屋买卖(新房、二手房)纠纷仲裁、诉讼。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联系电话:84110110
专项服务
首页 >>正文

一、人社部劳动合同范本包括哪些条款?

一、人社部劳动合同范本包括哪些条款?

人社部劳动合同范本

甲方(用人单位):

乙方(劳动者): 性别: 身份证号码:

根据《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及有关规定,甲乙双方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本合同为(固定期限、无固定期限、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期限为某某。试用期为某某年某某月某某日起至 年某某月某某日止。

第二条 甲方根据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在某某岗位工作,工作地点为某某。经双方协商同意,甲方可以调整乙方的工作岗位、任务或地点。

乙方应认真履行岗位职责,遵守各项规章制度,服从管理,按时完成工作任务。乙方违反劳动纪律,甲方可依据本单位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给予相应处理。

第三条 乙方按甲方规定完成工作任务的,甲方于每月某某日前支付工资,支付的工资(税前月工资)为某某元/月,其中试用期的工资为某某元/月(如实行计件制,计件单价为某某元)。

甲方依法安排乙方加班或者延长工作时间的,应当按照《劳动法》第44条、《陕西省企业工资支付条例》第14、15、16条的规定支付加班或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

第四条 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待遇、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等按照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执行。

第五条 双方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应按法定程序办理,甲方为乙方出具终止、解除劳动合同的通知书或相关证明。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支付乙方经济补偿。

第六条 甲乙双方发生劳动争议,可以协商解决,也可以依照《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陕西省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办法》的规定通过申请调解、仲裁和提起诉讼解决。

第七条 其他未尽事项按照国家及地方现行有关规定执行。

第八条 双方其他约定



第九条 本合同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涂改或未经授权代签无效。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二、劳动合同中约定试用期最长是多久?

签订劳动合同既可不约定试用期,也可约定试用期。但约定的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劳动合同期限在3个月以上不满1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1个月;劳动合同期限在1年以上不满3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2个月;3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6个月。试用期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中。非全日制劳动合同,不得约定试用期,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合同期限不满3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限。

综上所述,人社部门往往会制订一些合同样本,包括劳动合同方面,其中包括一些必备内容,如果缺失条款合同就无效。比如,在劳动合同要有工资薪酬、劳动合同期限、试用期条款、社会保险等。员工在看到合同样本后,应该仔细阅读下内容。




南京<{{lmname}}>律师
<<案发地*
<<手机号*

·年满18年岁是不是童工?
    用人单位使用童工是一种非法的行为,是会按照情节的严重程度被处以罚款的。那么18年岁是不是童工呢,童工的概念是什么,如果年龄没有达到十八周岁都是属于童工,...


·一般的工伤的抚养费怎么计算
    工伤顾名思义就是工作当中受到的伤害,有的轻微有的严重,有孩子的家庭,如果有中坚力量的父母受工伤以后,必然会给家里带来重创,对于还的抚养都成了问题,因此...


·一、员工生病期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吗?
    一、员工生病期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吗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劳动合同的,用...


·劳动合同分为哪几种类型
    劳动合同分为哪几种类型按照劳动合同的期限一般劳动合同分为以下三类:1、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合同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


·九级工伤需要赔偿多少钱?
    九级工伤需要赔偿多少钱?九级伤残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1...


·单位申请工伤认定时间限制是怎样的
    作为受伤职工所在的用人单位,是具有申请工伤认定的权利。同时,现实中多数情况下也是有所在单位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但其实无论是谁申请工伤认定,此时都是有时...


·浙江省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规程全文是怎样的
    浙江省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规程全文是怎样的国家虽然规定了建筑工程质量的验收标准,但并没有限制其他省份制定具体的验收实施细则或着更高标准的验收标准。验...


·一、员工入职几天就离职要提前几天告知?
    一、员工入职几天就离职要提前几天告知?刚入职还属于试用期期间,试用期辞职需要提前三天通知用人单位。劳动者主动提出解除劳动合同(辞职)分三种情况:一是...


·签了劳动合同辞职有什么补偿金?
    签了劳动合同辞职有什么补偿金?1、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关系(辞职)分三种情况:一是,依据第三十七条的规定提出解除劳动合同,也就是提前30天通知用人单位,不...


·影响工程质量要素包括哪些?
    影响工程质量要素包括哪些?我国建筑市场非常庞大,每年都会发生大量的工程质量事故,确保工程质量也就成为了各方的主要责任。对于建设单位来说,正确把握影响工...


网站首页 | 律师介绍 | 法律咨询 | 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