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9-518-99110
首页
房产买卖
房产租赁
拆迁安置
离婚房产
建筑工程
工程欠款
法律咨询
联系我们
房屋产权
|
房产赠与
|
物业管理
|
业主维权
|
房屋拆迁
|
拆迁维权
|
婚姻家庭
|
房产继承
|
土地使用
|
建筑许可
|
施工承包
|
房产开发
|
工程索赔
|
合同法
|
法律顾问
律师团队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电 话:025-84110110
手 机:13951899110
服务范围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法律服务包括:
·办理房地产领域的各类诉讼和非诉讼法律事务;
·担任公司、企业、个人及其他社会组织常年法律顾问、房地产专项(常年)法律顾问;
·担任境外组织、个人投资房地产专项法律顾问;
·代理购房置产(新房、二手房);
代理房地产租赁(写字楼、厂房);
·代理业主集团诉讼、代理房屋买卖(新房、二手房)纠纷仲裁、诉讼。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联系电话:84110110
专项服务
首页
>>正文
职务作品的著作权归属协议有什么内容
www.nj64.cn
职务作品的著作权归属协议有什么内容
一、职务作品的著作权归属协议有什么内容
职务作品版权归属协议范文
作品名称:
作品类型:
创作人:
著作权人:
现因 欲申请上述作品版权自愿登记,特对上述作品的著作权归属协议如下:
一、上述作品创作人 为本单位的 。
二、创作人是受本单位指派,利用单位资源,于工作时间内完成上述作品的创作。
三、上述作品署名权由创作人享有,著作权的其他权利由本单位享有。
创作人(签字):
著作权人(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二、职务作品的著作权归属谁
(一)一般职务作品著作权的归属
一般职务作品,是单位职工完成单位工作任务创作的文学、艺术类作品。“工作任务”,是指单位职工在单位中应当履行的职责。
这类作品,著作权由作者(单位职工)享有。但单位在其业务范围内有权优先使用.作品完成两年内,未经单位同意,作者不得许可第三人以与单位使用的相同方式使用该作品。
(二)特殊职务作品著作权的归属
特殊职务作品,是职工是主要是利用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物质技术条件创作,并由单位承担责任的科学技术类作品。科学技术类作品,包括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地图、计算机软件等作品。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合同约定著作权由单位享有的职务作品。也可归入特殊职务作品。
对特殊职务作品,作者享有署名权,著作权的其他权利由单位享有,单位可以给予作者奖励。
在一般情况下,作品是由谁创作出来的,那自然就应当由创作人取得作品的著作权。不过有些时候,可能作品是给予职务行为而创作或者是主要利用了单位的技术条件等完成的创作,在这样的情况下该作品的著作权归属就不一定了。通常职务作品著作权由作者享有,但是单位在业务范围以内可以优先使用。而特殊期情况下,职务作品的著作权归单位享有,作者仅仅只有署名权。
<<案发地
*
<<手机号
*
·
合作作品中著作权人为谁
一,合作作品中著作权人为谁共同作品的权利由合作作者共同享有,义务由合作作者共同承担,各合作作者的著作权及于作品的整体,各合作作者的著作权平等(“平等”不...
·
注册商标无效宣告的理由是什么?
注册商标无效宣告的理由是什么一、注册商标无效宣告的理由是什么1、绝对理由已经注册的商标,如果不具备可视性、显著性和合法性的,可以被宣告无效。另外,...
·
侵犯著作权可能承担刑事责任是什么
侵犯著作权可能承担刑事责任是什么依刑法规定,侵犯著作权应承担下列刑事责任:(一)刑法第二百一十七条规定:以营利为目的,有下列侵犯著作权情形之一,违法所得...
·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如何夺回被抢注的商标?
一、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如何夺回被抢注的商标?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应该提出异议,我国《商标法》关于禁止恶意抢注的规定体现了共同的立法宗旨,即维护诚实...
·
复制外国影片出售侵犯著作权吗?
复制外国影片出售侵犯著作权吗?影视作品著作权人如何确定?复制外国影片出售,如果没有得到授权许可,那么肯定是侵犯著作权的。我国《刑法》第217条规定:以...
·
法律规定商标被抢注该怎么办
商标被抢注该怎么办根据商标法的规定,商标权利人可以选择以下两个法律途径来主张权利:1、就初审公告的商标向商标局提出异议根据商标法第三十条的规定,“对初审...
·
商标权转让必须备案吗
商标权转让必须备案吗商标转让是商标注册人在注册商标的有效期内,依法定程序,将商标专用权转让给另一方的行为。商标转让分为很多形式,但是无论是哪种形式下的...
·
专利申请代理委托合同的内容?
专利申请代理委托合同的内容有哪些和申请专利所搭进去的精力和财力相比,到最后也有可能因为自己对于各种操作流程的不熟悉导致专利的申请以失败而告终的。与其...
·
专利服务介绍简介是什么?
专利服务介绍简介是什么?专利事务服务(原专利审查流程公共服务),是专利局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以下简称《专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
·
手机屏商标侵权都应该承担哪些责任
手机屏商标侵权都应该承担哪些责任承担赔偿的责任行为是要承担赔偿的责任的,侵权人通常需承担停止侵权的责任,明知或应知是侵权的行为人还要承担赔偿的责任。情...
网站首页
|
律师介绍
|
法律咨询
|
联系方式
电话:025-84110110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网
版权所有 2009-2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