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9-518-99110
首页
房产买卖
房产租赁
拆迁安置
离婚房产
建筑工程
工程欠款
法律咨询
联系我们
房屋产权
|
房产赠与
|
物业管理
|
业主维权
|
房屋拆迁
|
拆迁维权
|
婚姻家庭
|
房产继承
|
土地使用
|
建筑许可
|
施工承包
|
房产开发
|
工程索赔
|
合同法
|
法律顾问
律师团队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电 话:025-84110110
手 机:13951899110
服务范围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法律服务包括:
·办理房地产领域的各类诉讼和非诉讼法律事务;
·担任公司、企业、个人及其他社会组织常年法律顾问、房地产专项(常年)法律顾问;
·担任境外组织、个人投资房地产专项法律顾问;
·代理购房置产(新房、二手房);
代理房地产租赁(写字楼、厂房);
·代理业主集团诉讼、代理房屋买卖(新房、二手房)纠纷仲裁、诉讼。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联系电话:84110110
专项服务
首页
>>正文
买房子首付要多少
www.nj64.cn
买房子首付要多少1、购房者在购买房子的时候采取贷款的方式,要确定这个房子总价多少钱,首付多少,而总价减去首付就是贷款的钱。首付是不能贷款的,所以购房者你的手上必须要有些现金,一般的首付是30%。2、如果你手上的钱多于首付的30%,那么你还可以再给现金,这样做的原因是减少你贷款的钱,因为贷款是要利息的,这样从总额来说,给的现金越多,贷的越少还是合算的,当然这个得看自己的情况。3、买房首付一般是:办理按揭利息最低的是公积金贷款。首次置业者,首付在30%以上。二次置业者首付40%以上。根据地方政策首付有百分之二十的情况。月供多少要看贷多少钱供多少年。4、举个例子,比如购房者购买的是总价80万的房子,首付需付3成,那就是24万,这基本上是比较低的首付款了。如果手头宽裕,是不是也只付要求的24万呢?自然是不一定的。还是要根据实际经济情况来分析,如果这24万都是“砸锅卖铁”才凑齐的,那自然只能付24万了。二、买房子首付一般什么时候交如果购房者是选择贷款买房的情况下,在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包括商品房预售合同)后,就可以向房地产开发商支付首付款,开发商收款后会出具首付款收据。购房者凭借着购房合同、首付款收据等资料向银行申请房屋按揭贷款。简单地说:先签合同,后交首付款。购房者在交首付款之前,一定要注意查开发商的五证是否齐全,即《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许可证》;国土部门的《商品房销售(预售)许可证》。购买房子的时候如果是按揭买房的话,那么就需要自己先支付首付,剩余的房款则可以以所要购买的房子为抵押,向银行借款支付,而之后按照与银行的约定,每个月偿还一定的本金和利息给银行。如今,针对首套房、二套房、三套房,不同城市对按揭买房的首付款比例要求不同。一般,购买首套房最低首付为房款的30%。
<<案发地
*
<<手机号
*
·
遇到的房产纠纷应怎么解决
遇到的房产纠纷应怎么解决(一)协商解决:纠纷各方自行协商,平等、互利、合理、有偿的妥善解决;主要是依据当事人之间订立的合同进行协商,解决争议双方之间的房...
·
农村无证房屋买卖合同的效力是怎样的?
虽然我国农村的经济在不停的发展,房屋买卖也越来越频繁,但是在我国农村,还有一种房屋买卖的类型,就是农村无证房屋买卖。这就带来了一系列新的问题,其中您最...
·
出租房屋注意哪些事项
虽然进行房屋的租赁并不会涉及房屋所有权的变动,但对于当事人而言,此时也是比较重要的事情。其中,有一些事项需要当事人注意。那到底出租房屋注意哪些事项呢?...
·
婚前按揭房婚后加名可以吗
婚前按揭房婚后加名可以吗?婚前按揭房婚后可以加名字,加名字的流程是:1、先去银行办理抵押变更手续,具体程序请咨询贷款的银行。2、带好双方的结婚证、身份证、...
·
最新父母房屋赠与合同范本
最新父母房屋赠与合同范本父母房屋赠与协议甲方(赠与人):_____(写明姓名、住址)住所:_____有效证件号码:_____乙方(受赠人):_____(写明姓名、住址)住所...
·
山东离婚房产公证费用是多少?
我们知道,为了避免离婚时财产分割纠纷,许多夫妻会选择房产公证,以最大限度明确自己的权益。可是,很多人对于山东省最新的离婚公证费的内容不是很了解。那么,...
·
在通过房产中介租赁房屋的时候,固然可以为当事人节省不少的时间
在通过房产中介租赁房屋的时候,固然可以为当事人节省不少的时间和精力,但此时也是需要支付中介费给房产中介的。那具体来说,这个租赁房屋的中介费是怎么算的呢...
·
买的二手房子原房子不给过户怎么办
买的二手房子原房子不给过户怎么办房东不配合过户,买家可以凭买卖合同到法院依法起诉房东维权。胜诉后,买家可以持法院判决书到法院执行庭申请开具协助执行公函...
·
看具体情况定。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
看具体情况定。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未告知买受人又将该房屋抵押给第三人,导致合同被撤销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
·
北京的房产一直是一个热门话题,作为寸土寸金的城市,能够在北京
北京的房产一直是一个热门话题,作为寸土寸金的城市,能够在北京买房安家不是易事。很多人在多年打拼后,好不容易购得一处限价房,但是因为各种原因又想要将限价...
网站首页
|
律师介绍
|
法律咨询
|
联系方式
电话:025-84110110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网
版权所有 2009-2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