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律师团队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电 话:025-84110110
  • 手 机:13951899110
服务范围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法律服务包括:
    ·办理房地产领域的各类诉讼和非诉讼法律事务;
    ·担任公司、企业、个人及其他社会组织常年法律顾问、房地产专项(常年)法律顾问;
    ·担任境外组织、个人投资房地产专项法律顾问;
    ·代理购房置产(新房、二手房);
    代理房地产租赁(写字楼、厂房);
    ·代理业主集团诉讼、代理房屋买卖(新房、二手房)纠纷仲裁、诉讼。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联系电话:84110110
专项服务
首页 >>正文

挪用资金罪辩护要点有哪些?

挪用资金罪辩护要点有哪些?

一、挪用资金罪辩护要点有哪些?

挪用资金罪辩护要点有,被告人构成自首,具有法定从轻情节;案件应以挪用资金罪定罪处罚;被告人有其他酌定从轻情节的,例如:被告人未将所挪用的资金用于改善自家贫困的生活,被告人认罪态度积极,自始至终如实交待自己的罪行等。

二、挪用资金罪的立案标准是什么?

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经济犯罪案件追诉标准的规定》,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追诉:

1.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在1万元至3万元以上,超过3个月未还的;

2.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在1万元至3万元以上,进行营利活动的;

3.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在5000元至2万元以上,进行非法活动的。

三、相关法律依据有哪些?

刑法第二百七十二条第一款规定,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在一万元至三万元以上,超过三个月未还的;

(二)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在一万元至三万元以上,进行营利活动的;

(三)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在五千元至二万元以上,进行非法活动的。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本条规定的“归个人使用”:

(一)将本单位资金供本人、亲友或者其他自然人使用的;

(二)以个人名义将本单位资金供其他单位使用的;

(三)个人决定以单位名义将本单位资金供其他单位使用,谋取个人利益的。

四、怎样算构成挪用资金罪?

1、本罪所侵害的客体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资金的使用收益权,对象则是本单位的资金。所谓本单位的资金,是指由单位所有或实际控制使用的一切以货币形式表现出来的财产。

2、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行为,

3、本罪的主体为特殊主体,即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

4、本罪在主观方面只能出于故意,即行为人明知自已在挪用或借贷本单位资金,并且利用了职务上的便利,而仍故意为之。

挪用资金罪,一般只针对于公司的工作人员,只有他们才有职权,可以利用职务便利挪用单位的资金,所以单位以外的自然人或者是法人是无法构成本罪的,而律师在为当事人进行辩护时,也可以就犯罪嫌疑人符合本罪的犯罪主体,所以实施的行为也不构成本罪方面进行辩护。




南京<{{lmname}}>律师
<<案发地*
<<手机号*

·刑事案件检察院审查起诉其期限是多久?
    一、刑事案件检察院审查起诉其期限是多久?刑事案件检察院审查起诉其期限为一个月至一个半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九条规定:1、人民检察...


·如果走私罪黄金是什么罪行?
    一些不法商贩可能会通过走私的行为来获取个人利益,这就导致了好多不法商贩会得到惩罚,那么我们就会要问如果走私罪黄金是什么罪行?根据我们国家刑法规定,如果...


·辩护词死刑认罪减轻处罚的内容有哪些?
    辩护词死刑认罪减轻处罚的内容有哪些?一、辩护词死刑认罪减轻处罚的内容有哪些?辩护词,是被告人及其辩护人在诉讼过程中根据事实和法律所提出有利于被告人的...


·带凶器没伤人算故意伤害罪吗?
    带凶器没伤人算故意伤害罪吗?不算;如果没有伤人,就不构成犯罪;故意伤害罪,是故意地非法损害他人身体健康的行为。中国刑法中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的...


·刑九玩忽职守罪的判刑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刑九玩忽职守罪的判刑标准是怎么规定的一、刑九玩忽职守罪的判刑标准是怎么规定的?玩忽职守罪的判刑标准是3到7年不等有期徒刑。《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


·酒驾出事故一定追究刑事责任吗?
    酒驾出事故一定追究刑事责任吗?酒驾出事故一定追究刑事责任的,酒驾肇事逃逸显然是违反犯罪行为,需要追究刑事责任。酒驾肇事逃逸是一种特恶劣的交通违法行为,要...


·生产销售假药结果犯罪的规定是什么?
    生产销售假药结果犯罪的规定是什么?生产销售假药结果犯罪的规定是我国《刑法修正案(八)》第二十三条规定,将刑法第一百四十一条第一款修改为:“生产、销售假药的...


·根据刑法组织赌博活动严重吗?
    一、根据刑法组织赌博活动严重吗?根据刑法组织赌博活动严重,《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三条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


·刑事案件申请回避答复的时间是多久
    刑事案件申请回避答复的时间是多久一、刑事案件申请回避答复的时间是多久?刑事案件申请回避答复的时间是3天以内。根据《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和《公安...


·信息披露违规罪既遂的最新量刑标准是什么?
    信息披露违规罪既遂的最新量刑标准是什么?信息披露违规罪既遂的最新量刑标准,是根据《刑法》第一百六十一条【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依法负有信息披露义...


网站首页 | 律师介绍 | 法律咨询 | 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