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律师团队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电 话:025-84110110
  • 手 机:13951899110
服务范围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法律服务包括:
    ·办理房地产领域的各类诉讼和非诉讼法律事务;
    ·担任公司、企业、个人及其他社会组织常年法律顾问、房地产专项(常年)法律顾问;
    ·担任境外组织、个人投资房地产专项法律顾问;
    ·代理购房置产(新房、二手房);
    代理房地产租赁(写字楼、厂房);
    ·代理业主集团诉讼、代理房屋买卖(新房、二手房)纠纷仲裁、诉讼。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联系电话:84110110
专项服务
首页 >>正文

离婚协议复婚了还有效吗?

离婚协议复婚了还有效吗?有效的,离婚协议在双方离婚办理离婚登记后就生效了。双方是否复婚不影响离婚协议的效力。换句话说,如果一套共同财产的房子离婚时协议归一方,那么再复婚也算那方个人财产了。当然,双方如果有特殊约定,以约定为准。二、复婚后哪些属于个人财产离婚又复婚,离婚时分割的财产属于婚前财产。因为离婚使婚姻关系终止,复婚所组成的婚姻关系并不具有法律的延续性,是两个行为,它们是各自独立的两个婚姻关系。根据新的司法解释,离婚时所分割的财产,在生效后即属于个人所有,除非当事人自愿,否则在下一个结婚的婚姻关系中依然为个人所有。而复婚实际上就是第二次结婚,离婚时分割的财产属于婚前财产。 复婚后取得的财产在没有特别约定的情况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根据《婚姻法》第十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 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第十九条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夫妻在离婚时,必须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在分割完毕后,双方之间不存在共同财产,所得财产均为个人财产,那么在复婚后,其个人财产仍然为个人财产,此时双方也是没有共同财产的,财产的所有状态是不随婚姻状态的改变而改变的。





南京<{{lmname}}>律师
<<案发地*
<<手机号*

·离婚后怎么争夺孩子的抚养权
    近年来,离婚率屡屡上升,同时也有很多的问题伴随离婚问题而来,财产分配和子女的抚养权问题也成为困扰很多夫妻的难题。那么对于孩子的抚养权,新婚姻法做出了怎...


·国家赔偿法的效力表现如何?
    为了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完善人权制度,让被办案机关冤枉的当事人获得赔偿,我国出台了国家赔偿法。用法律文件的形式对国家赔偿程序、赔偿时效、赔偿金额计...


·起诉离婚拖延时间该怎么办
    在当下社会,夫妻因为感情不和而导致婚姻破裂的情况层出不穷,因而选择离婚。但是在某些家庭中,一方因为各种外界因素不想离婚,而一方坚持离婚,走上起诉离婚的...


·婚姻法中关于子女抚养问题标准是什么?
    随着社会的进步,经济的发展,人民生活水平得到提高。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我国的法律也在不断得到完善,比如说我国的婚姻法。我国的婚姻法做了许多修改,其中...


·未成年子女的监护权谁来行使
    子女一般是指的未成年子女,这时他们不属于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因此需要为其设立监护人,来监督其行为,同时对其合法利益做出保护。那么具体来说,未成年子女的...


·家庭暴力怎么收集证据
    家庭暴力怎么收集证据家庭暴力随着时间的推移,不再被世人作为家丑隐藏起来。越来越多的人勇敢地站了出来,与其作斗争。但是,家庭暴力离婚案件有一个难点就是家...


·家庭困难可以申请缓刑吗
    家庭困难可以申请缓刑吗一、家庭困难可以申请缓刑吗?家庭困难和申请缓刑没有任何关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二条规定,“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


·什么情况下能要求增加抚养费
    ?关于子女的抚养费,一般在夫妻离婚的时候就需要同时确定好数额。但这个数额并不是一层不变的,因为随着子女的日渐成长,当地经济的发展都有可能导致当时约定的数...


·如果在唐山离婚诉讼多少钱
    夫妻双方如果因为夫妻关系失和或者其他的原因导致夫妻离婚,夫妻双方对于财产分割的方式不能进行协调处理的话,当事人总是会向法院起诉要求法院判决离婚。作为离...


·离婚抚养费诉讼时效到底是多久?
    如今社会,离婚案件不断增多,一些大城市的离婚率居高不下,因为经济环境等各种因素导致此种现象。尤其有孩子的离婚案件,因为抚养费用会变得更加复杂,那么今天...


网站首页 | 律师介绍 | 法律咨询 | 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