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9-518-99110
首页
房产买卖
房产租赁
拆迁安置
离婚房产
建筑工程
工程欠款
法律咨询
联系我们
房屋产权
|
房产赠与
|
物业管理
|
业主维权
|
房屋拆迁
|
拆迁维权
|
婚姻家庭
|
房产继承
|
土地使用
|
建筑许可
|
施工承包
|
房产开发
|
工程索赔
|
合同法
|
法律顾问
律师团队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电 话:025-84110110
手 机:13951899110
服务范围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法律服务包括:
·办理房地产领域的各类诉讼和非诉讼法律事务;
·担任公司、企业、个人及其他社会组织常年法律顾问、房地产专项(常年)法律顾问;
·担任境外组织、个人投资房地产专项法律顾问;
·代理购房置产(新房、二手房);
代理房地产租赁(写字楼、厂房);
·代理业主集团诉讼、代理房屋买卖(新房、二手房)纠纷仲裁、诉讼。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联系电话:84110110
专项服务
首页
>>正文
车祸赔偿误工费都要开什么证明?
www.nj64.cn
车祸赔偿误工费都要开什么证明?伤者交通事故发生日前三个月的收入证明,包括单位开具的误工证明,医疗机构开具的休假证明,劳动合同,个税完税证明(如收入超过个税起征点),以及交通事故认定书。1、医院出具的休假证明。2、单位出具的误工减少证明,包括误工时间,月收入,减少收入证明。3、完税凭证,需要每个月的纳税凭证。二、误工费标准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医疗事故发生的上一年度职工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按照3倍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误工费计算方式按患者有无固定收入分为两种。1、固定收入,是指在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工作的人员本应按期得到的、却因医疗事故就医造成耽误工作而丧失的工资、奖金、津贴、特殊工种的补助费等合法收入。一般以单位出具的收入证明和工资表为准,奖金以患者上年度的单位人均奖金计算,超过奖金税起征点的以起征点为限。需要注意的是,个人独资、合伙企业等私营企业以及财务不健全的有限公司出具的特别是证明患者“固定收入”高于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收入证明,不得单独作为认定依据,须结合税务机关的个人所得税纳税证明等材料方能认定。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2、无固定收入包括两类人员,一是从事农、林、牧、渔业生产的农村村民;二是有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有关凭证,在医疗事故发生前从事某种劳动,其收入能维持本人正常生活的,包括承包经营户、城乡个体工商户、打工者(散工、短工、临工)、家庭劳动服务人员等。均按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车祸赔偿中有关误工费的赔偿在法律上明确规定,是按照造成多少损失就赔偿多少的原则进行,这里就涉及到伤员需要向司法机关证明自己造成的损失情况,可以通过提交相关材料来进行认定,具体情况可以向司法机关进行咨询办理,避免出现法律适用错误。
<<案发地
*
<<手机号
*
·
开车醉驾要负刑事责任吗 这要看具体的情况。
开车醉驾要负刑事责任吗这要看具体的情况。1、对于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予定罪处罚;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可以免予刑事处罚。法律依据:《...
·
交通肇事两死一伤怎么处理?
交通肇事两死一伤怎么处理?一、交通肇事两死一伤怎么处理?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00年11月10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
·
我们都知道二手房进行买卖时一般是需要交个人所得税的,不少人也
我们都知道二手房进行买卖时一般是需要交个人所得税的,不少人也很关心二手房个税是多少的问题,为了让您更好地了解清楚二手房所得税缴纳的问题,今天,的我们整...
·
交通事故责任赔偿适用标准
交通事故的发生,对于社会,家庭的影响是很大的,发生了以后,法院这边是一定要追究肇事者的责任的,只要在这个事故中有赔偿的责任,都需要按照交通事故责任赔偿...
·
如何才能让高空坠物砸车责任证明自己无辜?
如今住在高楼虽然便利,但是也会随时可能面临被其他住户的高空坠物行为所牵连,受害人无法准确寻找到肇事住户,就只能将所整栋楼的住户作为一个主体索赔,被连累...
·
一、交通事故中的纠纷怎么处理?
一、交通事故中的纠纷怎么处理?交通事故纠纷应当首先协商处理,无法协商的可以由交警调解或者起诉处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案件应以交警部门已经向当事人出...
·
一、交通事故死人逃逸处罚标准是什么?
一、交通事故死人逃逸处罚标准是什么?交通事故撞死人逃逸处罚标准是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交通肇事罪】规定:违...
·
开发商延期交房能不能解除合同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
开发商延期交房能不能解除合同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5条“根据《合同法》第94条的规定,出卖人迟延交付...
·
在我国校车超载如何处罚
在我国校车超载如何处罚现在的很多学校,为了孩子上下学能够更加方便一点,都专门为孩子配送了校车。关于这一点的出发点绝对是好的,但是在实际的操作当中,往往...
·
民事被告辩护委托书什么时候交
一,民事被告辩护委托书什么时候交民事诉讼法解释第八十九条第一款规定:“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交的授权委托书,应当在开庭审理前送交人民法院。”该条第二款为新...
网站首页
|
律师介绍
|
法律咨询
|
联系方式
电话:025-84110110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网
版权所有 2009-2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