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律师团队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电 话:025-84110110
  • 手 机:13951899110
服务范围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法律服务包括:
    ·办理房地产领域的各类诉讼和非诉讼法律事务;
    ·担任公司、企业、个人及其他社会组织常年法律顾问、房地产专项(常年)法律顾问;
    ·担任境外组织、个人投资房地产专项法律顾问;
    ·代理购房置产(新房、二手房);
    代理房地产租赁(写字楼、厂房);
    ·代理业主集团诉讼、代理房屋买卖(新房、二手房)纠纷仲裁、诉讼。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联系电话:84110110
专项服务
首页 >>正文

一、租房房屋漏水谁的责任?

一、租房房屋漏水谁的责任?

租房房屋漏水是房东的责任,如果房屋漏水是自然原因导致的,那肯定是房东承担责任。如果是里边的租客的一些行为导致房屋漏水的话,那肯定是租客赔偿。由于实践中这样的情况大量存在,合同双方最好在租房合同当中对此作出详细的约定,明确 漏水时彼此的责任。

二、租房技巧有哪些?

1、同质房源报价明显低于区域租赁均价的要当心。

租房前,大家一定要多浏览几个知名的租房网站了解你所心仪区域楼盘的租赁均价,遇到明显低于市场均价,比如低于市场均价500元以上的,切莫贪图便宜,以防上当受骗。

2、无缘无故的零佣金租房要谨慎。

小中介公司经常在网上打出零佣金租房的广告,其实大多是吸引消费者眼球的虚假信息,所列出的房源很有可能也是虚假房源。但是,一些大型品牌连锁中介公司也会定期推出统一的打折优惠让利活动,比如零佣金,你可以看到这些公司统一的活动说明、统一的海报招贴画、统一的打折优惠幅度,这些都是可信的,而且是非常值得去把握的。

3、先打电话探口风。

在网上看到便宜房源时,先打电话过去打探经纪人口风,你可以多向他们提问,比如房型、设施、位置、朝向、楼层等等,看看经纪人的回答是否自然,是否流畅,如果是虚假房源,经纪人很可能会露出马脚。

4、遇到虚假房源,果断抽身。

一旦你到了现场才发现是虚假房源时,你要想尽一切办法尽快脱身,因为一个不诚信的经纪人是不值得你相信的。如果事后仍有电话骚扰,自己又不想被这些人骚扰,一定要坚决地说:已经租到房了。

5、要选择合法的、信誉度高的房屋中介机构,并认真仔细地查证其是否证件齐全及是否具备相应资质。

不要轻信中介的信口雌黄,一定要实地考察房屋环境。如果双方有约定定金的,注意不要书写错误为“订金”,两者的法律意义是完全不同的,定金是有特定的法律含义的,给付定金的一方违约的,不能要回定金,而收受定金的一方违约的,则须双倍退还定金。注意收费票据的内容描述,应如实注明是“押金”、“租金” 等,而不应是什么“信息费”、“看房费”、“诚信费”之类的其他杂费,并应妥善保管各种书式资料和收费票据。

6、要认真研究合同范本的条款,看清双方权利和义务是否对等,违约责任是否公平明确等,对中介机构的口头承诺,应要求其书面化并签字确认。

在租赁房屋之前,最好先实地考察,避免出现在租赁期间有房屋漏水的情形。若是在租赁后,租客并没有实施任何侵害房屋的行为,此时依旧漏水,房东需要承担责任。在跟房东讲述漏水情形存在之后,可以委托第三方来修缮房屋。




南京<{{lmname}}>律师
<<案发地*
<<手机号*

·房屋买卖合同的形式有哪些
    房屋买卖合同的形式有哪些一、房屋买卖合同的形式有哪些房屋买卖合同标的额较大且系比较重要之合同,故法律规定应当采取书面形式订立。《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4...


·买房子贷款40万的利息怎么算
    买房子贷款40万的利息怎么算不同的银行以及不同的人,具体的利息都可能不一样,以下标准仅做参考:按照现在银行贷款40万,按揭20年,月供如下:等额本息还...


·买房子首付几成
    买房子首付几成贷款买房有很多种,有公积金贷款和商业贷款。各个城市略有不同。首套的话,公积金贷款2成、商业贷款3成;二套住房多为4成。非普通住宅又有差别。在...


·买二手房需要什么条件
    买二手房需要什么条件1、已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城市房屋权属登记管理办法》第5条规定,房屋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依法拥有房屋所有权并对房屋行使占有、使用、...


·一、无效房屋买卖合同能解除吗?
    一、无效房屋买卖合同能解除吗?无效房屋买卖合同自始无效,无需解除。所谓无效合同,指的是合同不具备生效的要件而且不能补救,对当事人自始不产生法律约束力的...


·夫妻离婚房产留给子女好不好我国法律规定
    夫妻离婚房产留给子女好不好我国法律规定,公民有处理自己财产的权利,夫妻双方离婚时,只要双方协商一致,是可以把房产过户给未成年孩子的,这个时候,夫妻只需...


·抵押权人查封房产多长时间?
    抵押权人查封房产多长时间?一、抵押权人查封房产多长时间抵押权人是有优先受偿权的,所以抵押权人一般不需要向法院申请查封财产。如果申请查封的,房屋查封的...


·起诉离婚诉求房产分割可以吗?
    起诉离婚诉求房产分割可以吗?一、起诉离婚诉求房产分割可以吗?诉求的房产分割当然是可以的。在诉讼离婚的过程中,当事人有权利提出自己的诉讼主张。也就...


·北京房屋租赁合同范本是什么?
    北京房源市场资源多,受到了广大北上漂人们的喜爱。在寻找租房的同时,也要认真看待租房合同里的一些细则。那么,北京房屋租赁合同范本是什么?下文是关于北京房屋...


·离婚房子给孩子费用是多少费用多少
    夫妻双方在感情破裂之后,会对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有的财产进行分配,若有债务的,也需要确定债务如何分担。在司法实践中,存在着在分配财产时,夫妻双方会将房子...


网站首页 | 律师介绍 | 法律咨询 | 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