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律师团队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电 话:025-84110110
  • 手 机:13951899110
服务范围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法律服务包括:
    ·办理房地产领域的各类诉讼和非诉讼法律事务;
    ·担任公司、企业、个人及其他社会组织常年法律顾问、房地产专项(常年)法律顾问;
    ·担任境外组织、个人投资房地产专项法律顾问;
    ·代理购房置产(新房、二手房);
    代理房地产租赁(写字楼、厂房);
    ·代理业主集团诉讼、代理房屋买卖(新房、二手房)纠纷仲裁、诉讼。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联系电话:84110110
专项服务
首页 >>正文

交通事故致伤残诉讼程序是怎样的

交通事故致伤残诉讼程序是怎样的

原告要起诉,法院受理后会告知被告,调解不成法庭辩论终结就会判决结果。但被告需要在十五日内提交答辩状,正常是法院在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送达原告如果被告不提交答辩状不影响审理,如果之前不能调解则会直接判决。

1、原告起诉

2、法院受理后将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

3、被告在十五日内提交答辩状,法院在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送达原告如果被告不提交答辩状不影响审理

4、决定开庭审理的案件,法院在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并公告

5、法庭调查阶段包括:当事人陈述;证人作证,宣读未到庭的证人证言;出示书证、物证和视听资料;宣读鉴定意见;宣读勘验笔录等。

6、法庭辩论包括:原、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分别发言;第三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互相辩论。法庭辩论终结,由审判长按照原告、被告、第三人的先后顺序征询各方最后意见。

7、法庭辩论终结,应当依法作出判决。判决前能够调解的,还可以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当及时判决。

8、判决宣告。

二、发生交通事故之后如何处理?

1、事故发生后立即报警,由交警根据现场勘查笔录、证人证言、当事人陈述、鉴定结论、视听资料等证据作出交通事故认定书。

2、当事人不服交通事故认定书的,可以在收到认定书后的三天内向作出认定书的上级交警部门申请复核。

3、交通事故受害人伤残赔偿:

(1)残疾赔偿金(城镇)上年度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20年×伤残赔偿指数;(农村)上年度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 元×20年×伤残赔偿指数;

(2)医疗费;

(3)后续治疗费、康复费;

(4)残疾辅助器具费;

(5)误工费;

(6)护理费;

(7)住院伙食补助费

(8)营养费

(9)交通住宿费

(10)被抚养人生活费

(11)精神损害抚慰金

(12)财产损失等。

(13)残疾赔偿金和被抚养人生活费,城镇居民与农村居民的认定,一般以户籍登记地为准。但户籍登记地在农村的受害人,在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时已经在城镇连续居住一年以上,且有正当收入来源的,可以按照城镇居民标准计算赔偿数额。

(14)评残标准: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赔偿处理

(15)机动车与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由交强险在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伤残赔偿限额为11万元;医疗费用1万元;财产损失2千元)。

(16)不足的部分,协商未果的向事故发生地或被告所在地法院起诉。

综上所述,对于交通事故当中伤残诉讼的程序和一般诉讼程序是一样的,同样的要求了原告应当准备相应的起诉状,法院也会通知到被告进行当庭审理,但是在开庭前一般都会对双方进行调解,如果调解不成的就会进行判决。




南京<{{lmname}}>律师
<<案发地*
<<手机号*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复核程序是怎样的?
    在司法实践中,很多交通事故纠纷案件都是由于双方对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有争议引起的。当事人为了避免纠纷,在对责任认定不服时可以提出复核申请。那么交通事故责任...


·交通事故后车辆损失该怎么鉴定
    在造成交通事故之后,不仅需要对受到的人作出伤残鉴定,若此时有造成车辆损失的话,那么同时也是要对车辆进行鉴定的。但实践中,交通事故后车辆损失该怎么鉴定呢...


·一、交通事故死亡人数会影响刑事处罚吗?
    一、交通事故死亡人数会影响刑事处罚吗?交通事故死亡人数会影响刑事处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交通肇事具...


·物业费不交时需要打物业管理借条吗?
    物业费不交时需要打物业管理借条吗?1、物业费不交时需要打物业管理借条,只要与物业公司能够协商一致就可以。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第六十四条:“违反物业服务合...


·房屋买卖要交的税具体有哪些
    不管是进行房屋租赁还是房屋买卖,只要此时实际办理了登记,那么当事人就需要实际缴纳一些税费。当然了,房屋租赁的税费与房屋买卖的税费是不同的,那房屋买卖要...


·车祸赔偿有垫付的人吗?
    车祸赔偿有垫付的人吗?由于现在购买车辆的人越来越多,车辆驾驶安全意识的薄弱使得交通事故频发。在出现车祸之后,理赔成了一个必然的事情,在报警进行责任划分...


·没有驾驶证出交通事故怎么处罚1. 首先说无证驾驶
    没有驾驶证出交通事故怎么处罚1.首先说无证驾驶如何处罚无证驾驶的话由交警等相关的部门进行相关处罚,一般是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罚款,还要进行拘留15天以...


·交通肇事的犯罪构成是怎样的
    交通肇事的犯罪构成是怎样的(一)、犯罪主体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即凡年满16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构成。其中,本罪的主体可分为两大类:1、交通运...


·交通事故死亡赔偿项目定义
    交通事故死亡赔偿项目定义交通事故死亡赔偿项目,相关法规定为“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除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本条第一款规定的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


·现在很多城市道路上都有环岛,由于环岛没有设置红绿灯,是交通事
    现在很多城市道路上都有环岛,由于环岛没有设置红绿灯,是交通事故多发地。车辆在环岛发生碰撞后,交警到场后首先要进行事故责任认定,这个关系到后期赔偿的问题...


网站首页 | 律师介绍 | 法律咨询 | 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