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9-518-99110
首页
房产买卖
房产租赁
拆迁安置
离婚房产
建筑工程
工程欠款
法律咨询
联系我们
房屋产权
|
房产赠与
|
物业管理
|
业主维权
|
房屋拆迁
|
拆迁维权
|
婚姻家庭
|
房产继承
|
土地使用
|
建筑许可
|
施工承包
|
房产开发
|
工程索赔
|
合同法
|
法律顾问
律师团队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电 话:025-84110110
手 机:13951899110
服务范围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法律服务包括:
·办理房地产领域的各类诉讼和非诉讼法律事务;
·担任公司、企业、个人及其他社会组织常年法律顾问、房地产专项(常年)法律顾问;
·担任境外组织、个人投资房地产专项法律顾问;
·代理购房置产(新房、二手房);
代理房地产租赁(写字楼、厂房);
·代理业主集团诉讼、代理房屋买卖(新房、二手房)纠纷仲裁、诉讼。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联系电话:84110110
专项服务
首页
>>正文
告诉才处理罪行有哪些?
www.nj64.cn
告诉才处理罪行有哪些?
一、告诉才处理罪行有哪些
1、侮辱、诽谤案(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规定的,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
2、暴力干涉婚姻自由案(刑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
3、虐待案(刑法第二百六十条第一款规定的);
4、(普通)侵占案(刑法第二百七十条规定的)。
刑法上所说的告诉才处理,是指只有被害人向人民法院提出控告,要求对犯罪分子追究刑事责任时,司法机关才能管辖和受理,对犯罪分子追究刑事责任;如果有权进行告诉的人不告诉,司法机关则不能管辖和受理。告诉才处理的案件主要是婚姻家庭犯罪,由于对犯罪行为的刑事追究或对行为人的处理往往涉及被害人的利益,所以法律允许被害人权衡利弊,作出是否提起刑事诉讼的决定。
关于告诉才处理案件的范围,根据刑法分则规定主要包括:第246条规定的侮辱、诽谤罪,第257条规定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第260条规定的虐待家庭成员罪,第270条规定的侵占罪等。
关于哪些人具备告诉的资格,刑法第98条规定:“本法所称告诉才处理,是指被害人告诉才处理。如果被害人因受强制、威吓无法告诉的,人民检察院和被害人的近亲属也可以告诉。”从以上规定可看出,以下三种人具备告诉的资格:
1.告诉才处理的刑事案件的被害人;
2.人民检察院在被害人因受强制、威吓而无法告诉的情况下可以告诉。在被害人受到暴力的控制,如被捆绑、拘禁等,或者受到威胁、恐吓,不敢向人民法院提出控告的情况下,人民检察院可以告诉。
3.告诉才处理的刑事案件中被害人的近亲属在被害人因受强制、威吓而无法告诉的情况下也可以告诉。被害人的近亲属,包括被害人的父母、子女、配偶、同胞兄弟姊妹。
什么是告诉才处理
平时可以理解为把事情告诉给别人,事情才会得到处理。在法律上的告诉才处理,是指被害人提出控告,法院才处理,若是不控告就不理的案件。被害人自愿不起诉的,刑法不予处理,但不是说必须要被害人亲自去起诉。被害人因受强制、威吓无法起诉的,人民检察院和被害人的近亲属也可以起诉,该案件按刑法规定处罚。其实,单看字面上的意思,也很好理解的。
告诉才处理的案件与刑事自诉案件的区别
前面说过,告诉才处理的案件属于自诉案件中的一种,前者必须是《刑法》分则中法律明确规定的,如《刑法》第二百五十七条规定的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以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犯前款罪,致使被害人死亡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第一款罪,告诉的才处理。后者是指由被害人本人或者其近亲属可以不经公安机关和检察院,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的案件,除了告诉才处理的案件外,还包括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人民检察院已经不准备追究但有证据证明必须追究刑事责任的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案件,即自诉案件包含告诉才处理的案件和不告诉也可以处理的案件。
告诉才处理的罪名有哪些
我国刑法有347条罪名,属于告诉才处理的只有4个:
侮辱罪、诽谤罪: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捏造事实诽谤他人。但犯此罪的案件如果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就不适用告诉才处理。
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以暴力干涉他人婚姻自由的,如用暴力强迫他人嫁娶离婚。犯此罪致人死亡的不适用告诉才处理。
综上所述,对于告诉才处理的罪行都是需要被害人提出案件才能够进行受理,对于这些案件都是只有被害人知情的情况,所以对于这种类型只有通过被害者或者被害者的近亲属向法院提出,那么法院才会根据情况进行受理。
<<案发地
*
<<手机号
*
·
哪些行为不构成抢劫罪
是不是行为人只要实施了抢劫行为的,那么就一定会构成抢劫罪呢?当然不是这样的,法律中对构成抢劫罪的行为作出了规定,同时也有一些是不构成抢劫罪的。那到底哪...
·
非法经营犯罪构成要件是什么
一、非法经营犯罪构成要件是什么?1、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市场管理秩序。市场管理秩序是国家通过法律、法规加以规范的稳定、有序的经济状态,是保证市场经济健康...
·
非法运输制毒物品罪既遂判几年
非法运输制毒物品罪既遂判几年一、非法运输制毒物品罪既遂判几年?非法运输制毒物品罪既遂的判刑标准一般是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中...
·
行政拘留最长不能超过多少时间?
行政拘留最长不能超过多少时间?行政拘留指将违反治安管理的人关在公安机关拘留所内,在我国行政拘留一般不超过十五天。如果有两种以上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分别...
·
行贿罪的犯罪构成要件有什么内容
一、行贿罪的犯罪构成要件客体要件本罪的客体是复杂客体。其中,主要客体是国家工作人员职务的廉洁性;次要客体是国家经济管理的正常活动。另外,行贿罪的犯罪...
·
死缓被执行死刑的情形主要是什么
死缓被执行死刑的情形主要是什么?1、犯罪分子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如果故意犯罪,查证属实的,由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执行死刑。所谓故意犯罪,查证属实的,是指如...
·
根据刑法修正案九组织作弊会有什么后果?
考试公平公正是一个基本的原则,考试的结果关系到考生的命运,如果在考试中作弊,对于别的考生来说明显的有失公平。我国在刑法修正案九中对作弊的行为进行了规定...
·
窝藏赃物罪量刑怎么量
明知是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而予以窝藏、转移、收购、代为销售或者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刑法》第...
·
拘役缓刑期间限制都有哪些
拘役缓刑期间限制都有哪些罪犯在缓刑考验期内,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按照考察机关的规定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遵守考察机关关于会客的规定;离开所居住...
·
济南敲诈勒索罪量刑标准是怎样的
敲诈勒索罪是侵犯财产型的犯罪,我国法律对敲诈勒索罪的量刑做了明确而具体的规定,但是由于每个地方的经济水平不同,在敲诈勒索罪的量刑标准上也有所差异。我们...
网站首页
|
律师介绍
|
法律咨询
|
联系方式
电话:025-84110110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网
版权所有 2009-2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