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9-518-99110
首页
房产买卖
房产租赁
拆迁安置
离婚房产
建筑工程
工程欠款
法律咨询
联系我们
房屋产权
|
房产赠与
|
物业管理
|
业主维权
|
房屋拆迁
|
拆迁维权
|
婚姻家庭
|
房产继承
|
土地使用
|
建筑许可
|
施工承包
|
房产开发
|
工程索赔
|
合同法
|
法律顾问
律师团队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电 话:025-84110110
手 机:13951899110
服务范围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法律服务包括:
·办理房地产领域的各类诉讼和非诉讼法律事务;
·担任公司、企业、个人及其他社会组织常年法律顾问、房地产专项(常年)法律顾问;
·担任境外组织、个人投资房地产专项法律顾问;
·代理购房置产(新房、二手房);
代理房地产租赁(写字楼、厂房);
·代理业主集团诉讼、代理房屋买卖(新房、二手房)纠纷仲裁、诉讼。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联系电话:84110110
专项服务
首页
>>正文
征地报批前有哪些必经程序和步骤?
www.nj64.cn
征地报批前有哪些必经程序和步骤?国务院、当地省政府都明文规定,征地报批之前为保障被征地农户的知情权、监督权、建议权、听证权等合法权益,要求当地国土部门必须公告征地情况、调查被征土地情况并经所有权人或使用权人确认,必要情况时召开国土听证听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的建议、意见。只有在完成了上述法定程序后再向有权机关报批征地手续,才是合法的报批材料和报批程序,缺少任何一个步骤都是属于征地报批手续不完备。这样的报批材料是不能获得上级有权机关的征地批复的。国务院和国土资源部的决定和通知进一步深化,将三项程序体现在三个表格中,分别是《征地告知书》《征地告知书送达证明》《征地调查结果确认表》。本文中所述信息公开回复材料中恰恰就缺少一份《征地调查结果确认表》。二、征地协议是不是必须要件?关于征地协议问题。征地协议是新《土地管理法》实施以前,征地单位与被征地单位就征用土地面积和补偿、安置等问题签订的协议,是征地项目申报的必备要件。为保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2019年修订实施的《土地管理法》对征地程序进行了重大改革,其中第四十七规定“国家征用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被征用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在公告规定期限内,持土地权属证书到当地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征地补偿登记”;“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确定后,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公告,并听取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的意见。”推行征地公告制度和进行征地补偿登记,增加了征地的透明度,有利于加强民主监督。通过征地公告,可以使农民了解征用土地的范围、目的、征用土地的批准机关及征地补偿的标准等,取得农民对国家征用土地的支持和谅解,并反映农民的合理意见,保护他们合法的权益。因此,征地协议不再是征地项目申报工作的必备要件,虽然一些地区目前仍延续过去签订征地协议的做法,但这并不是征地的法定程序。征地时需要被征地土地是所有权人和使用权人在限期的规定内去当地的土地管理部门去登记。虽然现在某些地区虽然依旧续订征地协议,但是这并不是征地的法定程序。但是为了保障个人的权益,最好是去当地国土资源局咨询一下。
<<案发地
*
<<手机号
*
·
办土地使用证材料样版是怎样的?
办土地使用证材料样版是怎样的?在我国,土地是属于国家拥有的,而并非个人的。依照我国有关法律的规定,如果一个人想拥有自己的土地,需要办理一定的使用证明...
·
应当与当事人约定调解的时间、地点
应当与当事人约定调解的时间、地点,并于调解时间3日前通知当事人。调解的时间地点是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与各方当事人协商确定的,如果一方当事人不能在预定的...
·
因为土地打架致人死亡,怎么判赔偿
打架不论事情的严重程度都是一种违法犯罪的行为,打赢坐牢,打输住院。如果因为打架导致人死亡的话,会怎么判赔偿呢?主要看当事人,也就是说打人的那个是不是故意...
·
国家征地苗木补偿标准
国家征地苗木补偿标准一、国家苗木征地赔偿标准苗木作为园艺观赏和城市绿化景观中的经济作物,是一种特殊的地上附着物。农村苗木被征收时,苗木权利人有权获得法...
·
村集体土地使用证更名可以吗?
村集体土地使用证更名可以吗?农村集体土地使用证改名字是可以的。先向房管所申请办理该房子的房屋所有权证,并变更到自己名下,再持变更后的房产证到乡镇国土所申...
·
国家土地使用权法规有哪些?
国家土地使用权法规有哪些?在实践中,我国的土地是归国家所有的或者集体所有的,企业或个人要想获得某一土地的使用权,需要按照法律的程序进行获得。只有拥有土...
·
买的房子没有办理土地使用权证会有什么后果?
买的房子没有办理土地使用权证会有什么后果?买了房子之后有房产证却发现没有办理土地使用权证,这是许多人都会遇到的问题,担心自己买的房子会被收回,或者在一...
·
土地使用证的年限及税费有哪些规定
土地使用证的年限及税费有哪些规定在现实生活中,您肯定都听说过土地使用证以及房产证这样的概念,土地使用证与房产证是密不可分的,但是,二者之间也存在着区...
·
异地办理的身份证又丢了怎么补办?
异地办理的身份证又丢了怎么补办?异地办理的身份证又丢了可以按照之前的异地补办的流程来重新的进行操作补改。在外地身份证丢了需要到当地的派出所来提出申请,然...
·
转让土地使用权犯罪的表现形式有哪些?
转让土地使用权犯罪的表现形式有哪些?在农村人们的法律意识很淡薄,他们常常把自己的土地租出去或者说租赁别人的土地。只是,一旦发生纠纷他们很难维权。这在...
网站首页
|
律师介绍
|
法律咨询
|
联系方式
电话:025-84110110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网
版权所有 2009-2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