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律师团队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电 话:025-84110110
  • 手 机:13951899110
服务范围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法律服务包括:
    ·办理房地产领域的各类诉讼和非诉讼法律事务;
    ·担任公司、企业、个人及其他社会组织常年法律顾问、房地产专项(常年)法律顾问;
    ·担任境外组织、个人投资房地产专项法律顾问;
    ·代理购房置产(新房、二手房);
    代理房地产租赁(写字楼、厂房);
    ·代理业主集团诉讼、代理房屋买卖(新房、二手房)纠纷仲裁、诉讼。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联系电话:84110110
专项服务
首页 >>正文

普通工伤退休有啥待遇工伤职工经过劳动能力鉴定为一

普通工伤退休有啥待遇工伤职工经过劳动能力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工伤职工经过劳动能力鉴定为五至六级的职工,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改发基本养老金。一至四级工伤职工以及5至六级由企业发给伤残津贴的工伤职工,伤残津贴根据职工平均工资和生活费用变化等情况适时调整。调整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退休之后领取养老金的,随其它退休职工一并调整养老金,但按养老金调整办法计算调整额低于按工伤保险伤残津贴调整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工伤职工经过劳动能力鉴定为七至十级工伤职工,与普通职工同样退休,按月领取基本养老保险金和进行基本养老保险金调整。二、公司性质变更影响工伤待遇吗根据 《工伤保险条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各类企业、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以下称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条例规定参加工伤保险,为本单位全部职工或者雇工(以下称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各类企业的职工和个体工商户的雇工,均有依照本条例的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权利。也就是说你公司的企业性质变更,既不改变公司为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的义务,也不影响你们这些职工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权利。一般说普通工伤,那自然就不会很严重,多数情况下造成的工伤不构成伤残或者构成的伤残等级为7-10级的,可以称之为普通工伤。而根据我国有关法律中的规定,对于普通工伤的劳动者,在退休之后其实并没有什么特殊的待遇,与普通职工退休的待遇是一样的,但首先也需要符合规定的条件,那么才能享受到退休之后的待遇。





南京<{{lmname}}>律师
<<案发地*
<<手机号*

·工伤怎么鉴定伤残等级呢?
    一、工伤怎么鉴定伤残等级?1、劳动鉴定委员会应认真审定申请及附件材料,对资料不全或情况不明的不予受理;2、对符合条件的,统一安排鉴定,并把鉴定的时间、...


·工伤认定在哪申请在哪里认定
    受伤员工本人或亲属可向属地参保或企业营业执照注册所在地劳动保障局提出工伤认定申请。个人申请工伤认定须携以下材料:1、员工和用人单位有效的书面劳动合同或事...


·工程的建设在日常生活中十分常见,我们知道,一项工程完工之后是
    工程的建设在日常生活中十分常见,我们知道,一项工程完工之后是需要投入使用的,在使用过程中,一旦该工程发生质量问题,将会引发一系列的损失,因此,在工程建...


·一般工伤认定是什么意思?
    近年来,意外事故的发生频率在不断提高,工伤对企业和劳动者造成的损失都是巨大的,而且很多时候工伤事故会带来严重的矛盾纠纷,甚至很多时候因为法律程序的不到...


·砌筑工程质量标准是多少?
    砌体工程一般指的就是在建筑工程中是砖砌进行砌建的工程,在工程中的质量非常重要的,否则在建成之后往往会出现意外,那么砌筑工程质量标准是多少?一般的标准是...


·谁能为劳动者申报工伤认定?
    劳动者在工作期间受伤后,单方认为劳动者的受伤情形属于工伤是无效的,需要申报工伤认定,由相关的机构认定为工伤才行,这也是劳动者维权的保障。那么,劳动者受...


·锁骨工伤术后索赔诉求多少钱合适?
    一线生产工人在工作过程中经常同高温高压环境打交道,发生工伤的概率比较大。一旦发生工伤,工人应该通过单位做工伤认定,依据工伤认定结果就可以主张赔偿了。一...


·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需要支付代通知金吗
    用人单位是必须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而且按照劳动合同履行各自的义务。在实践中,有些用人单位在劳动者没有过错的情况下,违法解除劳动合同。那么用人单位违法...


·雇佣童工法律责任是怎样的
    世界各国对单位使用童工都是作出了规定的,大部分国家都是禁止单位招录童工。而要是单位违反相关法律的规定招录童工的话,则就要承担一定的法律责任。那么在我国...


·工伤抚养费计算标准是多少?
    现如今有很多人在工作中受伤,简单的来说是在工作的过程中因为外部因素直接作用而引起机体组织的突发性意外损伤或者职业病伤害。现在在我国因公受伤是越来越常见...


网站首页 | 律师介绍 | 法律咨询 | 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