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律师团队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电 话:025-84110110
  • 手 机:13951899110
服务范围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法律服务包括:
    ·办理房地产领域的各类诉讼和非诉讼法律事务;
    ·担任公司、企业、个人及其他社会组织常年法律顾问、房地产专项(常年)法律顾问;
    ·担任境外组织、个人投资房地产专项法律顾问;
    ·代理购房置产(新房、二手房);
    代理房地产租赁(写字楼、厂房);
    ·代理业主集团诉讼、代理房屋买卖(新房、二手房)纠纷仲裁、诉讼。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联系电话:84110110
专项服务
首页 >>正文

毁容加故意伤害罪判多少年?

毁容加故意伤害罪判多少年?

一、毁容加故意伤害罪判多少年?

属于重伤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具体参考如下 毁人容貌是指毁损他人面容,致使容貌显著变形:丑陋或者功能障碍。  

第十条眼部毁损是指下列情形之一:  

(一)一侧眼球缺失或者萎缩;  

(二)任何一侧眼睑下垂完全覆盖瞳孔;  

(三)眼睑损伤显著影响面容;  

(四)一侧眼部损伤致成鼻泪管全部断裂、内眦韧带断裂影响面容;  

(五)一侧眼眶骨折显著塌陷。  

第十一条耳廓毁损是指下列情形之一:  

(一)一侧耳廓缺损达百分之五十或者两侧耳廓缺损总面积超过一耳百分之六十;  

(二)耳廓损伤致使显著变形。  

第十二条鼻缺损、塌陷或者歪曲致使显著变形。  

第十三条口唇损伤显著影响面容,  

第十四条颧骨损伤致使张口度(上下切牙切缘间距)小于1.5厘米;颧骨骨折错位愈合致使面容显著变形。  

第十五条上、下颌骨和颞颌关节毁损是指下列情形之一:  

(一)上、下颌骨骨折致使面容显著变形;  

(二)牙齿脱落或者折断共七个以上;  

(三)颞颌关节损伤致使张口度小于1.5厘米或者下颌骨健侧向伤侧偏斜,致使面下部显著不对称。  

第十六条其他容貌毁损是指下列情形之一:  

(一)面部损伤留有明显块状疤痕,单块面积大于4平方厘米,两块面积大于7平方厘米,三块以上总面积大于9平方厘米或者留有明显条状疤痕,单条长于5厘米,两条累计长度长于8厘米、三条以上累计总长度长于10厘米,致使眼睑、鼻、口唇、面颊等部位容貌毁损或者功能障碍。  

(二)面神经损伤造成一侧大部面肌瘫痪,形成眼睑闭舍不全,口角歪斜;  

(三)面部损伤留有片状细小疤痕、明显色素沉着或者明显色素减退,范围达面部面积百分之三十。  

(四)面颈部深二度以上烧、烫伤后导致疤痕挛缩显著影响面容或者颈部活动严重障碍。

二、故意伤害的诉讼方式

根据《刑法》、《刑事诉讼法》及六部委《关于刑事诉讼法实施中若干问题的规定》,故意伤害致人轻伤的案件既可以是公诉案件又可以是自诉案件。

1、公诉

刑事诉讼中的公诉,是指人民检察院对公安机关侦查终结移送审查的案件,以及对于自行侦查终结的案件,认为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已涉嫌构成犯罪,依法应当追究被告人的刑事责任,从而提请人民法院进行审判的诉讼活动。这是法律赋予人民检察院代表国家行使的一项诉讼权利,通常称为“公权”。对于故意伤害造成重伤以上的案件应当公诉。

2、自诉

自诉是公诉的对称,指被害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为追究被告人的刑事责任,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由人民法院直接受理的案件。刑法第234条第1款规定的故意伤害案。通常这类案件被称为轻伤案。

综合上面所说的,故意伤害而且还加上毁容的话,那么就是属于罪上加罪,只要让受害者的身体受到一点的伤害,那么必定就会接受法律的处罚,所以,执法人员在进行判定的时候就会结合案件的实际情况来,这样才能更好的保障到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南京<{{lmname}}>律师
<<案发地*
<<手机号*

·三人盗窃罪如何定罪量刑
    在三人盗窃罪的情况下,其实也就会认定属于共同盗窃,此时需要先区分一下不同罪犯在犯罪过程中其的作用,这样才能根据法律中的量刑原则作出处罚。那究竟三人盗窃...


·精神病在什么时候不负刑事责任
    精神病在什么时候不负刑事责任目前我国刑事责任能力主要分为三级:(1)完全刑事责任能力;(2)限制刑事责任能力;(3)无刑事责任能力。我国刑法又对这三级刑事责任能力...


·对当事人行政拘留由谁批准?
    一、对当事人行政拘留由谁批准?行政拘留是指公安机关依法对违反行政法律规范的人,在短期内限制人身自由的一种行政处罚。行政拘留是最严厉的一种行政处罚。根...


·罪犯服刑期间立功可以减多长时间
    罪犯服刑期间立功可以减多长时间?根据司法实践,一般立功的,可以减少基准刑的20%以下;重大立功的,可以减少基准刑的20%-50%;犯罪较轻的,可以减少基准刑的50%以...


·什么是刑事案件追诉期 刑事案件追诉期有多长
    一、什么是刑事案件追诉期刑事案件与民事上的诉讼时效类似,当犯罪经过法定年限后,就不再追诉,虽然犯罪具有可罚性,但是经过一定年数后,犯罪再进行处罚的意义...


·新刑法开设赌场罪的认定标准是怎样的?
    正如每个人都知道的那样,在我们国家,法律上是不允许聚众赌博的,更不允许以赢利为目的而开设赌场,为他人提供赌博的场所。那么对于新刑法开设赌场罪的认定标准...


·什么是走私贵重金属罪的构成要件?
    什么是走私贵重金属罪的构成要件?1.客体要件贵重金属,是指具有高价值性或稀有性的金属,一般的非贵重金属或虽为贵重金属但尚未为国家禁止出口的,则不能构成本罪...


·危险驾驶罪最轻怎么判
    危险驾驶罪最轻怎么判根据《刑法修正案九》第八条、《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规定:“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一)追逐...


·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罪的病量刑是怎么规定的
    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罪的病量刑是怎么规定的一、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罪的病量刑是怎么规定的?《刑法》第四百一十七条规定:“有查禁犯罪活动职责的国家机关...


·犯罪预备与犯意表示相同之处在哪?
    犯罪预备与犯意表示的区别与联系。两者都是故意犯罪过程中在着手实行犯罪以前所表现出来的一种状态,主观上都具有一定的犯罪意思(这里的“意思”因为只是一种“想...


网站首页 | 律师介绍 | 法律咨询 | 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