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9-518-99110
首页
房产买卖
房产租赁
拆迁安置
离婚房产
建筑工程
工程欠款
法律咨询
联系我们
房屋产权
|
房产赠与
|
物业管理
|
业主维权
|
房屋拆迁
|
拆迁维权
|
婚姻家庭
|
房产继承
|
土地使用
|
建筑许可
|
施工承包
|
房产开发
|
工程索赔
|
合同法
|
法律顾问
律师团队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电 话:025-84110110
手 机:13951899110
服务范围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法律服务包括:
·办理房地产领域的各类诉讼和非诉讼法律事务;
·担任公司、企业、个人及其他社会组织常年法律顾问、房地产专项(常年)法律顾问;
·担任境外组织、个人投资房地产专项法律顾问;
·代理购房置产(新房、二手房);
代理房地产租赁(写字楼、厂房);
·代理业主集团诉讼、代理房屋买卖(新房、二手房)纠纷仲裁、诉讼。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联系电话:84110110
专项服务
首页
>>正文
拘留和拘役的期限分别是多少
www.nj64.cn
拘留和拘役的期限分别是多少刑事拘留最长期限37天。拘留到期后决定是否应逮捕或采取其它强制措施。如果超过了拘留期限可以去法院起诉要求赔偿或者释放被拘留人。拘役的期限,为一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二、拘役和拘留的区别1.性质不同。拘役是刑罚方法;而刑事拘留是刑事诉讼中公安机关在紧急情况下依法临时剥夺现行犯或重大犯罪嫌疑分子人身自由的一种刑事强制措施,以防止其逃避侦查、审判或继续进行犯罪活动。民事拘留是民事诉讼中的一种强制措施,具有司法性质,又称司法拘留。行政拘留是对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人所适用的其中一种行政处罚方法。2.适用对象不同。拘役适用于罪行较轻的犯罪分子;刑事拘留适用于具有刑事诉讼法第61条规定的7种情形之一的现行犯或重大嫌疑分子。民事拘留适用于民事诉讼法第102条规定的6种妨害民事诉讼行为之一的诉讼参与人或者其他人。行政拘留的对象是不构成犯罪但违反治安管理规定的行为人。3.适用的机关不同。拘役由人民法院判决;民事拘留须经人民法院院长批准,期限为15日以下,被拘留人由人民法院交公安机关看管;而刑事拘留、行政拘留由公安机关直接适用。4.法律依据不同。拘役的依据是刑法;刑事拘留的依据是刑事诉讼法;民事拘留的依据是民事诉讼法;而行政拘留的依据则是治安管理处罚条例。拘留一般是犯罪情节比较轻,是以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治安处罚,但是拘役是犯罪情节虽然不是很严重,但是已经达到违法了,需要承担法律责任的。拘留是没有假期的,但是拘役每个月都是有假期的,不过两者都不可以进行取保候审。
<<案发地
*
<<手机号
*
·
遗弃婴儿罪怎么判刑,构成要件是什么?
众所周知,自子女出生的时候就是代表着父母对子女的抚养义务的开始,它既是一项社会义务,也是一项法律义务。但是社会上存在着遗弃婴儿的现象也是不在少数的,目...
·
认罪认罚具结书能签吗?
法院审理刑事案件,会根据犯罪情节出具判决书,如果被告属于量刑在三年以下的,犯罪情节轻微,并且认罪态度良好,可以按照认罪从宽的原则办理案件。这个时候,法...
·
刑法犯罪中止条件都有哪些
刑法犯罪中止条件都有哪些犯罪中止的成立应具备三个条件:为了更好在司法实践中掌握犯罪中止应用,有必要对犯罪中止,犯罪的未遂,犯罪未遂进行比较犯罪的中止,...
·
一、醉驾拘役三个月中途能出来吗?
一、醉驾拘役三个月中途能出来吗?《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减刑、假释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一条的规定,根据刑法第七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被判处...
·
应该怎样写拒执罪自诉状?
应该怎样写拒执罪自诉状?部分被告、犯罪者在民事诉讼和刑事诉讼中都有可能出现用暴力手段打砸执法车和执法人员、挥霍财产等手段进行拒绝执行的抗法行为。该行为在...
·
诈骗罪是不是自诉刑事案件
诈骗罪是不是自诉刑事案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
·
故意伤害罪不取得被害人谅解可以缓刑吗
故意伤害罪不取得被害人谅解可以缓刑吗我国刑法只禁止了累犯不适用缓刑。故意伤害罪情况不严重的,一样可以适用缓刑,特别是2013年刑事诉讼法修改时引进了刑事和...
·
故意杀人罪构成要素有哪些
故意杀人罪构成要素有哪些一、故意杀人罪构成要素有哪些?1、客体要件故意杀人罪侵犯的客体是他人的生命权。法律上的生命是指能够独立呼吸并能进行新陈代谢...
·
刑事拘留时间跟执行拘留时间是如何计算的?
刑事拘留时间跟执行拘留时间是如何计算的?刑事拘留的时间应自执行拘留之日起计算,将犯罪嫌疑人带回公安机关的时间已经很制了其人身自由,应计算在拘留期限内。...
·
成立贩毒能不能判缓刑?
贩毒能不能判缓刑贩毒罪是否缓刑要看其犯罪的情节。1、缓刑适用的对象必须是被判处拘役或者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被判处超过3年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由于他...
网站首页
|
律师介绍
|
法律咨询
|
联系方式
电话:025-84110110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网
版权所有 2009-2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