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9-518-99110
首页
房产买卖
房产租赁
拆迁安置
离婚房产
建筑工程
工程欠款
法律咨询
联系我们
房屋产权
|
房产赠与
|
物业管理
|
业主维权
|
房屋拆迁
|
拆迁维权
|
婚姻家庭
|
房产继承
|
土地使用
|
建筑许可
|
施工承包
|
房产开发
|
工程索赔
|
合同法
|
法律顾问
律师团队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电 话:025-84110110
手 机:13951899110
服务范围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法律服务包括:
·办理房地产领域的各类诉讼和非诉讼法律事务;
·担任公司、企业、个人及其他社会组织常年法律顾问、房地产专项(常年)法律顾问;
·担任境外组织、个人投资房地产专项法律顾问;
·代理购房置产(新房、二手房);
代理房地产租赁(写字楼、厂房);
·代理业主集团诉讼、代理房屋买卖(新房、二手房)纠纷仲裁、诉讼。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联系电话:84110110
专项服务
首页
>>正文
夫妻债务一方免责协议书怎么写?
www.nj64.cn
夫妻债务一方免责协议书怎么写?
一、夫妻债务一方免责协议书怎么写?
夫妻债务一方免责协议书
男方:身份证号码:联系方式:现住:
女方:身份证号码:联系方式:现住:
甲女双方于年月日在民政局婚姻登记管理处办理结婚手续,为了防止今后可能出现的财产纠纷,依据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现双方根据公平、自愿的原则,经双方充分、友好协商一致,对夫妻债务债权事宜约定如下:
1、房产系银行按揭房屋,若男女双方今后因感情破裂离婚时,该房产此后的银行按揭还贷款由女方自行承担,离婚后对于婚姻存续期间双方共同偿还该房屋按揭款的费用,女方不对男方作任何经济补偿。
2、婚前或婚后属于一方个人债务的,由一方自行承担。(注:个人债务指一方以个人名义向外借款等)
3、男、女双方如有需要用共有资金出借数额达元的钱给予其他人的,应经双方协商一致并共同签名同意,属共同债权。
4、男、女双方如需要向他人借钱,应由双方一起签名方视为夫妻共同债务,双方共同偿还,无双方共同书面签名则视为个人债务,由个人承担。
5、男、女双方未经对方签名而各自产生的债务,视为个人债务。而且对外借债时必须向债权人明示夫妻间的财产约定,该债务系一方个人债务,应由借债人自己偿还,另一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协议系双方自愿签定,甲乙双方清楚了解其协议的法律效力,并遵守约定内容。本协议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男方(签字)
女方(签字)
年 月 日
二、夫妻债务应该怎么处理?
有如下情形不能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应按个人债务处理,由一方以个人财产清偿:
1、夫妻双方约定由个人负担的债务,但以逃避债务为目的的除外;
2、一方未经对方同意,擅自资助与其没有抚养义务的亲朋所负的债务;
3、一方未经对方同意,独自筹资从事经营活动,其收入确未用于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
4、其他应由个人承担的债务。
《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第一千零八十九条??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夫妻共同债务是为维持夫妻共同的家庭生活而产生,应由夫妻双方共同承担,用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偿还;夫妻共同财产不足以偿还的,应以夫妻个人财产偿还。夫妻一方的个人债务用一方用个人财产偿还。确定为个人债务的,债权人不得向另一方要求偿还。
综上所述,夫妻离婚要处理的事项很多,涉及到夫妻债务,具体处理方式完全由双方协商约定。这种情况比较特殊,双方应该订立好书面协议书,最主要的就是写清债务由一方全部承担,以后不能反悔,家庭债务数额及范围等内容。
<<案发地
*
<<手机号
*
·
诉讼时效届满的债权是否还可以主张?
诉讼时效届满的债权是否还可以主张?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后,债务人与债权人达成和解还款协议,如协议中债务人没有做出放弃贷款时效利益的明确意思表示,则不属于对超...
·
票据提示付款期限有哪些
票据提示付款期限有哪些情况针对大多数的票据,若需要进行承兑的,则往往都是有一定期限限制的,而这种情况下作为承兑人也是会做出付款期限的提示。那具体来说...
·
欠条与借条间的区别是什么
欠条与借条间的区别是什么在实践中,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民间资金流动日渐频繁,私人借贷成为一种现象。这也导致民间借贷的案子在民庭案件中占的比例也正逐渐变...
·
讨债技巧—笑里藏刀催款兵法
在军事,笑里藏刀是一种政治谋略。在某种情况下,为了目前的利益,把笑容露出来,把刀藏起来;在经济活动中,此计是为了获得最低价值和最高利润;在催款活动中,...
·
竞业限制条款内容包括哪些?
现如今,很多职业需要签竞业限制条款,那么什么是竞业限制条款?竞业限制条款内容包括哪些,竞业限制有哪些规定?这就是您关心的,也是您所不明白的地方。下面我们...
·
离婚后出具的欠条补偿款有法律效力吗
离婚后出具的欠条补偿款有法律效力吗夫妻双方离抄婚后,男方给女方出具一份欠条,一般情况是具有法律效力的。只要这份欠条是双方真实意思体现,不是在胁迫或欺骗...
·
债务人拖延还款应该怎么办
债务人拖延还款应该怎么办一、债务人拖延还款应该怎么办在很多实例中,债务人以种种借口拖着不还,不是说没钱就是避而不见。但债权人如果长期不去追讨债务,其...
·
欺诈发行股票、债券罪通常情况下是怎么判刑的?
欺诈发行股票、债券罪通常情况下是怎么判刑的?一、欺诈发行股票、债券罪通常情况下是怎么判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六十条在招股说明书、认股书...
·
广西招投标法实施细则的条款有哪些
广西招投标法实施细则的条款有哪些?并没有名为“广西招投标法实施细则”的法规或文件,广西有关招标投标法实施的规定为《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办法》,下面是其...
·
讨债的方法有几种 追讨欠债?
讨债的方法有几种追讨欠债有哪些方式在借款活动中,出借人难免会遇到需要自己讨债的情况。那在实践中,讨债的方法有几种呢?其实,讨债的方法有很多,但对于不...
网站首页
|
律师介绍
|
法律咨询
|
联系方式
电话:025-84110110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网
版权所有 2009-2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