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9-518-99110
首页
房产买卖
房产租赁
拆迁安置
离婚房产
建筑工程
工程欠款
法律咨询
联系我们
房屋产权
|
房产赠与
|
物业管理
|
业主维权
|
房屋拆迁
|
拆迁维权
|
婚姻家庭
|
房产继承
|
土地使用
|
建筑许可
|
施工承包
|
房产开发
|
工程索赔
|
合同法
|
法律顾问
律师团队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电 话:025-84110110
手 机:13951899110
服务范围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法律服务包括:
·办理房地产领域的各类诉讼和非诉讼法律事务;
·担任公司、企业、个人及其他社会组织常年法律顾问、房地产专项(常年)法律顾问;
·担任境外组织、个人投资房地产专项法律顾问;
·代理购房置产(新房、二手房);
代理房地产租赁(写字楼、厂房);
·代理业主集团诉讼、代理房屋买卖(新房、二手房)纠纷仲裁、诉讼。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联系电话:84110110
专项服务
首页
>>正文
建筑工程档案管理费有哪些
www.nj64.cn
建筑工程档案管理费有哪些承包方在整个工程建设的过程中,必然会涉及到建筑工程档案管理费的问题。究竟什么是建筑工程档案管理费,管理费的具体内容包括哪些内容,究竟在整个工程建设过程中起到什么样的作用,法律我们今天就带来关于此方面的内容介绍,希望能够给您带来帮助。一、建设工程档案管理费的概念工程项目建设档案管理费用:指工程项目在立项、筹建、建设和试生产、竣工验收交付使用等过程期间发生的各种管理性费用。包括:工程前期费、工程建设管理费、工程建设监理费、项目咨询服务费、项目技术经济评审费、项目验收费和工程保险费。二、建设工程档案管理费内容包括5项(1)建设单位管理费:是指建设单位发生的管理性质的开支。包括工作人员工资、工资性补贴、施工现场津贴、职工福利费、住房基金、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办公费、差率交通费、劳动保护费、工具用具使用费、固定资产使用费、必要的办公及生活用品购置费、通信设备及交通工具购置费、零星固定资产购置费、招募生产工人费、技术图书资料费、业务招待费、设计审查费、工程招标费、合同契约公证费、法律顾问费、咨询费、完工清理费、竣工验收费、印花税和其他管理性质开支等(2)工程监理费:是指建设单位委托工程监理单位实施工程监理的费用;(3)工程质量监督费:是指工程质量监督检验部门检验工程质量而收取的费用;(4)招标代理费:是指建设单位委托招标代理单位进行工程、设备材料和服务招标支付的服务费用;(5)工程造价咨询费用:是建设单位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代为进行工程建设项目的投资估算、设计概算、施工图预算、标底、工程结算等或进行工程建设全过程造价控制与管理所发生的费用。三、建设工程档案管理费的作用(1)在工程项目总投资中,工程建设其他费用占很大的比例,加强对其他费用的管理,对于合理使用资金、提高投资效益十分重要。(2)工程建设其他费用涉及方方面面的经济利益关系。例如,土地、青苗补偿和安置补助费等涉及工农关系、全民和集体的利益关系等;勘察设计费则涉及与勘察设计单位的经济关系等。所以,各项其他费用的确定和计算非常重要,具有很强的政策性。(3)目前,在新旧管理体制交替的过程中,在工程建设其他费用中反映出的矛盾十分突出,解决的难度也非常大。在实践中取费混乱和不合理收费的情况均存在。因此,加强对其他费用进行合理化研究和认真管理具有非常现实的意义。《建筑法》第七条,建筑工程开工前,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但是,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确定的限额以下的小型工程除外。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权限和程序批准开工报告的建筑工程,不再领取施工许可证。综上所述,是建设工程档案管理费的概念、主要内容、作用。该费用的计算关系到建设工程的方方面面,在整个建设工程中起到及其重要的作用,并且切实关系着工程的顺利开展以及工程方享有的权利和履行义务,是工程建设的重要保证。
<<案发地
*
<<手机号
*
·
在当今时代,我们的维权意识越来越强了,但是对于入职不久的员工
在当今时代,我们的维权意识越来越强了,但是对于入职不久的员工来说,关于劳动法中工资的一些规定还不是太清楚,那么在广东劳动合同法中关于工资的一些规定是怎...
·
根据法律的规定兼职要签劳动合同吗?
根据法律的规定兼职要签劳动合同吗?兼职的要不要签订合同兼职属于劳动合同法中的非全日制用工,此不属于劳动合同法规定的必须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情形,是否签...
·
构成工伤的条件有哪些?
构成工伤的条件有哪些1、工作时间:工作时间是指法律规定或者单位要求职工工作的时间;用人单位规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是指单位确定的工作时间。A.构成工伤限于...
·
五险一金,是工作者所关心的,它关系的是自己的切身利益。那么,
五险一金,是工作者所关心的,它关系的是自己的切身利益。那么,交完五险一金,我们手里应该掌握着那些凭证,我们所能持有的凭证,会有什么功能,每个月交的钱,...
·
企业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情形有几种
企业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情形有几种第一种情形:法律明确规定不得解除劳动合同但用人单位强行解除的。主要指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用人单位依照《劳动合同法》第40...
·
单位不给工伤认定书应该怎么办
劳动者自己在进行维权的时候虽然说比较困难,但是最起码对于我国的一些基本劳动者的法规应该比较了解,这样才不至于自己在维权的时候一无所知。比如说在进行工伤...
·
广西教师工资福利待遇怎么样?
广西教师工资福利待遇怎么样?老师作为社会上最为重要的职业之一,每个月的福利待遇也是备受社会各界关注的问题,而且每年关于教师的工资福利待遇问题的报道也...
·
一、大学生索取误工费案件的审理时限一般是多久?
一、大学生索取误工费案件的审理时限一般是多久?一审审限一般6个月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一审民事案件的审限为6个月;有特...
·
未缴纳社保可以去工伤鉴定
未缴纳社保可以去工伤鉴定吗可以。为员工缴纳社保是单位的法定义务,单位不交保险的责任在单位,你可以申请工伤鉴定,赔偿责任由公司承担。也就是说,是否缴纳社...
·
工伤后员工如何证明工资待遇
工伤后员工如何证明工资待遇一、工伤后员工如何证明工资待遇?工伤后员工可以通过工资发放记录和劳动合同证明工资待遇。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
网站首页
|
律师介绍
|
法律咨询
|
联系方式
电话:025-84110110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网
版权所有 2009-2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