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9-518-99110
首页
房产买卖
房产租赁
拆迁安置
离婚房产
建筑工程
工程欠款
法律咨询
联系我们
房屋产权
|
房产赠与
|
物业管理
|
业主维权
|
房屋拆迁
|
拆迁维权
|
婚姻家庭
|
房产继承
|
土地使用
|
建筑许可
|
施工承包
|
房产开发
|
工程索赔
|
合同法
|
法律顾问
律师团队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电 话:025-84110110
手 机:13951899110
服务范围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法律服务包括:
·办理房地产领域的各类诉讼和非诉讼法律事务;
·担任公司、企业、个人及其他社会组织常年法律顾问、房地产专项(常年)法律顾问;
·担任境外组织、个人投资房地产专项法律顾问;
·代理购房置产(新房、二手房);
代理房地产租赁(写字楼、厂房);
·代理业主集团诉讼、代理房屋买卖(新房、二手房)纠纷仲裁、诉讼。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联系电话:84110110
专项服务
首页
>>正文
钢构工程要交多少
www.nj64.cn
钢构工程要交多少税 ?又要交什么类型的税?钢构工程要交多少税又要交什么类型的税
《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一条、《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四条第(四)项、第二十条的规定,将自产的钢结构房产品用于承包的建筑工程项目(包括地坪在内的总工程),应该按视同销售行为征收增值税。同时,根据《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八条的规定,纳税人从事建筑、修缮、装饰工程作业,无论与对方如何结算,其营业额均应包括工程所用原材料及其他物资和动力的价款在内。因此,对于钢结构房工程来说,当然应该按照包含钢结构房价款在内的总工程款作为营业税的计税依据。这样,对钢结构房来说确实就存在重复征收营业税和增值税的问题。
为了避免重复征税,《关于纳税人销售自产货物提供增值税应税劳务并同时提供建筑业劳务征收流转税问题的通知》,列举了自产货物的范围:
(一)金属结构件:包括活动板房、钢结构房、钢结构产品、金属网架等产品;
(二)铝合金门窗;
(三)玻璃幕墙;
(四)机器设备、电子通讯设备;
(五)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自产货物。
该通知不仅在第三条进一步明确了钢结构房属于“货物”,而且在第一条和第五条明确规定:自2002年9月1日起,凡具备建设行政部门批准的建筑业施工(安装)资质,且签订建设工程总包或分包合同中单独注明建筑业劳务价款的纳税人,在以签订建设工程施工总包或分包合同方式开展经营活动时,销售自产货物,提供增值税应税劳务并同时提供建筑业劳务的,对销售自产货物和提供增值税应税劳务取得的收入征收增值税,提供建筑业劳务收入征收营业税;对不具备建设行政部门批准的建筑业施工(安装)资质或签订建设工程施工总包或分包合同中未单独注明建筑业劳务价款的,对纳税人取得的全部收入征收增值税,不征收营业税。
以上就是我们为您整理的相关知识。但是在具体的时间操作中,部分地方对于钢结构工程会存在重复征税的情况,因此现实生活中这种情况相对来说比较复杂。那么对于钢构工程要交多少税,如果您还有疑问的话,可以咨询铁岭律师。
<<案发地
*
<<手机号
*
·
醉驾案件多久移交到检察院
醉驾案件多久移交到检察院一般的刑事案件从刑事拘留到移交检察院需要二、三个月的时间。按照《刑事诉讼法》的规定,一般刑事案件大致要经过3个阶段,即侦查阶...
·
处罚醉酒驾驶机动车标准是什么?
醉酒驾驶行政处罚:1、酒后驾驶,暂扣6个月驾驶证,并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此前曾因酒驾被处罚,再次酒后驾驶的,处10日以下拘留,并处1000元以上2000元...
·
一、交通驾驶中,酒精含量百分之多少是醉驾?
一、交通驾驶中,酒精含量百分之多少是醉驾?酒后驾车是指驾驶人员血液中每100毫升的酒精含量大于或等于20毫克,并小于80毫克;如每100毫升血液中酒精含量达到或超...
·
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事故受伤能评残疾是否可以
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事故受伤能评残疾是否可以醉驾的这种行为可以说每个司机的实际情况都不一样,有些时候司机涉嫌醉驾,可能只是刚刚达到了国家规定的测量标准,...
·
交通事故缓刑人员能出省吗
一、交通事故缓刑人员能出省吗?原则上不能,缓刑期间受住所地派出所监管,半个月作一次汇报。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必须遵守下列规定:1、遵守...
·
车祸撞死人要判刑吗,都有哪些法律依据
交通事故在我国的交通案件中较为常见,主要是驾驶员或相关的行人违规造成这类案件的发生。我国对这类案件有一定的处罚规定,那车祸撞死人要判刑吗,都有哪些法律...
·
哪些情况下负交通事故同等责任
交通事故中的责任包括全部责任与无责任、主要责任与次要责任以及同等责任。在不同的事故情况下,当事人需要承担的责任不同,也就意味着日后承担的赔偿比例不一样...
·
交通肇事逃逸没有造成人员伤害会进行怎样的处罚
交通肇事逃逸没有造成人员伤害会进行怎样的处罚可能不需要承担刑事责任,可能需要承担民事赔偿,建议积极应对。交通肇事逃逸是指行为人在发生交通事故后,...
·
交通事故孕妇赔偿标准包括哪些费用
交通事故孕妇赔偿标准包括哪些费用(一)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的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二)受...
·
一、交通事故五级伤残怎么获赔?
一、交通事故五级伤残怎么获赔?交通事故五级伤残可以通过协商的方式获赔,面对不同车祸的类型以及责任的主体是会进行不同项目的赔偿,但是我们明白赔偿的金额是需...
网站首页
|
律师介绍
|
法律咨询
|
联系方式
电话:025-84110110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网
版权所有 2009-2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