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律师团队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电 话:025-84110110
  • 手 机:13951899110
服务范围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法律服务包括:
    ·办理房地产领域的各类诉讼和非诉讼法律事务;
    ·担任公司、企业、个人及其他社会组织常年法律顾问、房地产专项(常年)法律顾问;
    ·担任境外组织、个人投资房地产专项法律顾问;
    ·代理购房置产(新房、二手房);
    代理房地产租赁(写字楼、厂房);
    ·代理业主集团诉讼、代理房屋买卖(新房、二手房)纠纷仲裁、诉讼。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联系电话:84110110
专项服务
首页 >>正文

一、没定劳动合同可以随时辞职吗?

一、没定劳动合同可以随时辞职吗?

可以随时辞职,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仲裁部门申请劳动仲裁,要求用人单位进行补偿,如果签订了劳动合同有经济补偿,拖欠工资违反了《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的第二款,员工按照三十八规定和公司解除劳动合同,根据十六条规定应该给员工经济补偿。

二、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2)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3)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4)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5)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1)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2)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3)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4)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5)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6)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后,应当根据劳动合同法中规定的在一个月内签订劳动合同,如果没有及时签订劳动合同则属于违法行为,需要追究用人单位的相关法律责任,劳动者也可以按照法律规定在没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况下,要求支付双倍工资。




南京<{{lmname}}>律师
<<案发地*
<<手机号*

·哪些收入可以不算在工资里面
    哪些收入可以不算在工资里面工资支付的项目,一般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报酬以及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但劳动者的以下...


·劳动关系成立举证责任由谁承担?
    为了更好的确定各方的权利义务关系,司法机关在审理案件时,会要求某一方当事人承担举证责任。所谓举证责任,也即证明对方导致了纠纷发生的证据举证,不同的案件...


·外包合同和劳动合同有什么区别?
    外包合同和劳动合同有什么区别?与公司签订的是劳动合同,外包合同属于派遣合同。两者的区别如下:1、签订的对象不同:劳动合同由劳动者直接和用人单位签订。劳务...


·工伤认定需要什么条件
    工伤认定需要什么条件申请工伤认定要注意四个要件:工作时间、工作场所、工作原因、主观过错等。(1)工作时间:工作时间是指法律规定或者单位要求职工工作的时...


·工程质量赔偿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工程质量赔偿标准是怎么规定的其实一个完整的工程能够面世的话,那么不仅仅建筑方在修建过程当中付出了比较大的心血,对于开发商来说也是如此。因为工程在开发之...


·公司强制变更劳动关系合法吗
    劳动关系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的所发生的权利和义务,劳动关系都是用劳动合同来体现单位与劳动之间的权利和就义务的;有些时候,因为公司经营问题等原因会产生...


·一般工程质量事故处理办法有哪些
    一般工程质量事故处理办法有哪些?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各种各样的工程也开展的热火朝天,但是工程的施工没有百分百可以确定全部是合格的,每一项工程完工后都...


·私人老板欠薪没有劳动合同怎么办
    私人老板欠薪没有劳动合同怎么办工资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发放,包括基本工资、奖金、津贴、提成等全部费用。拖欠或扣发工资违法,你可以要求全额发放,并支付拖欠...


·因工伤残一级退休待遇是怎么规定的
    因工伤残一级退休待遇是怎么规定的?1、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4个月的本人工资2、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基本养老保险...


·工伤伤残鉴定费用谁承担?
    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发生工伤的情况时有发生,对于劳动者来说,发生工伤之后最关心的莫过于工伤理赔中的相关事项了。我们知道,如果要获得工伤赔偿,首先需要进行...


网站首页 | 律师介绍 | 法律咨询 | 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