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律师团队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电 话:025-84110110
  • 手 机:13951899110
服务范围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法律服务包括:
    ·办理房地产领域的各类诉讼和非诉讼法律事务;
    ·担任公司、企业、个人及其他社会组织常年法律顾问、房地产专项(常年)法律顾问;
    ·担任境外组织、个人投资房地产专项法律顾问;
    ·代理购房置产(新房、二手房);
    代理房地产租赁(写字楼、厂房);
    ·代理业主集团诉讼、代理房屋买卖(新房、二手房)纠纷仲裁、诉讼。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联系电话:84110110
专项服务
首页 >>正文

规定的离婚的方式包括哪些

规定的离婚的方式包括哪些在中国离婚有两种形式:一是协议离婚;二是诉讼离婚。《婚姻法》第三十一条规定:“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是指协议离婚。《婚姻法》第三十二条规定:“男女一方要求离婚,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是指诉讼离婚。诉讼离婚是指夫妻单方提出离婚,另一方不同意离婚或者虽然双方都同意离婚,但在共同财产的分割或对子女的抚养、教育等的问题上未达成协议,离婚诉讼当事人可向人民法院递交离婚诉讼状,人民法院受理后一般采取两种方式解决:一是调解离婚,是指离婚的双方当事人在法院的调解下,就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问题达成一致,人民法院批准其离婚并制作离婚民事调解书,作为双方当事人的离婚法律文书。二是判决离婚,是指人民法院在调解无效的情形下,就离婚案件的具体情况就夫妻共同财产和子女抚养等作出离婚判决。二、哪一种离婚方式更好离婚方式有两种:一种是协议离婚,也就是双方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另一种是诉讼离婚,也就是一方向法院起诉,由法院作出离婚判决或调解而离婚。协议离婚方式与诉讼离婚方式的比较:协议离婚:(一)要求双方协商一致(离婚、子女抚养、财产分割都协商一致),否则不能办理;(二)必须双方亲自到场办理,不能由他人代理;(三)速度快,费用省;(四)必须到一方户口所在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如果双方常住地与户口所在地不一致,可能会比较麻烦。诉讼离婚:(一)只要双方在离婚、子女抚养或财产分割三个问题中有一项不能达成一致,只有通过诉讼解决;(二)一般情况下,当事人要出庭,但特殊情况下(如当事人在国外,不便回国),可以由代理人代为办理;(三)法院审理有一定的程序要求,一般采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法院会在两至三个月内审结(视法院办案效率而定,也有的会在一个月左右结案)(四)如果有财产需要法院处理,则诉讼费可能会比较高;(五)可以在一方经常居住地的法院办理,不受户口所在地的限制(如果双方已经协商一致,但是回户口所在地办理不方便,可以在经常居住地通过法院办理,以调解的方式离婚)离婚当事人可根据具体情况作出选择。夫妻中,要是有一方想要离婚,并且另一方也同意离婚,之后夫妻双方可以就离婚的相关事项作出协商约定,达成一致之后签订书面的离婚协议书,之后就是去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构办理离婚手续。但若是有一方不同意离婚,或者双方无法就离婚事项协商达成一致的话,则就只能依法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取离婚诉讼。





南京<{{lmname}}>律师
<<案发地*
<<手机号*

·家暴量刑标准是如何规定的?
    家暴量刑标准是如何规定的?一、家庭暴力判刑标准是什么如果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家庭成员,受害人提出请求的,公安机关应当依照治安管理处罚的法律规定予以行政处...


·一、离婚了能告前夫重婚罪吗?
    一、离婚了能告前夫重婚罪吗?可以,利用法律手段来维权是可以的。如果重婚罪构成,只要没过刑法上规定的追诉时效,即使已经离婚了也可以追诉。根据我国刑法87条规定...


·婚前房产,婚后出租,离婚时租金收益怎么算?
    1.共同财产是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1)工资、奖金;(2)生产、经营的收益;(3)知识产权的收益;(4)因继承或赠予所得...


·江苏社会抚养费的最新政策的内容是什么?
    江苏社会抚养费的最新政策的内容是什么?江苏省规定,不符合条例规定生育第三个子女的,由县级人民政府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分别对夫妻双方,按所在地县(市、...


·形式婚姻指的是什么
    民法典上的形式婚姻是指就是只有形式,而无实质内容的婚姻。这样的婚姻常见于同性恋身上,为了不让他人说闲话,往往会选择与异性建立形式婚姻。那么您知道形式婚...


·办护照离异夫妻孩子监护人信息怎么填
    生活中我们都知道,很多情况是需要填写监护人的信息的。比如孩子上学以及参加各种活动,这都是需要的。但是也有一些特殊的情况比较麻烦。比如说办护照离异夫妻孩...


·一、夫妻离婚孩子抚养权的判定标准是什么?
    一、夫妻离婚孩子抚养权的判定标准是什么?《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


·夫妻不能离婚的情形有哪些
    夫妻不能离婚的情形有哪些一、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这样规定是很有必要的,很多女性在此期间,往往是没有工...


·离婚的给孩子多少抚养费
    即使离婚了,也不能以此为借口不抚养自己的亲生子女。此时虽然无法直接抚养子女,但是却可以通过支付抚养费的方式进行。那一般而言,离婚的给孩子多少抚养费才好...


·一、离婚后财产分配起诉书包括什么内容?
    一、离婚后财产分配起诉书包括什么内容?离婚后财产分配起诉书包括的内容有:1.首部。(1)标题。应写明“财产分割合同(协议)”或“分单”、“分产契约”。(2)当事...


网站首页 | 律师介绍 | 法律咨询 | 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