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9-518-99110
首页
房产买卖
房产租赁
拆迁安置
离婚房产
建筑工程
工程欠款
法律咨询
联系我们
房屋产权
|
房产赠与
|
物业管理
|
业主维权
|
房屋拆迁
|
拆迁维权
|
婚姻家庭
|
房产继承
|
土地使用
|
建筑许可
|
施工承包
|
房产开发
|
工程索赔
|
合同法
|
法律顾问
律师团队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电 话:025-84110110
手 机:13951899110
服务范围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法律服务包括:
·办理房地产领域的各类诉讼和非诉讼法律事务;
·担任公司、企业、个人及其他社会组织常年法律顾问、房地产专项(常年)法律顾问;
·担任境外组织、个人投资房地产专项法律顾问;
·代理购房置产(新房、二手房);
代理房地产租赁(写字楼、厂房);
·代理业主集团诉讼、代理房屋买卖(新房、二手房)纠纷仲裁、诉讼。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联系电话:84110110
专项服务
首页
>>正文
租房在哪些情形下解除租赁合同不算违约对于出租人和承租人
www.nj64.cn
租房在哪些情形下解除租赁合同不算违约对于出租人和承租人,只要在以下的情形内解除租赁合同,就不算违约:(一)房屋出租人在下列条件下可以解除租赁合同,收回全部出租房屋或者部分出租房屋。1、房屋租赁协议到期,房屋出租人按约收回租赁房屋;2、出租人家庭人口增多,住房困难,可与承租人协商收回租赁房屋;3、承租人确实另有住房,承租房屋长期闲置,不能物尽其用的;4、房屋承租人故意、或者过失将所租房屋损坏,改变房屋用途、拒绝修复或者赔偿的。(二)对于承租人而言,在房屋租赁期间,如果存在以下情况,就可以单方面解除合同。1、出租人未按时交付房屋,经承租人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交付;2、出租人交付的房屋不符合房屋租赁合同的约定,致使承租人不能实现房屋租赁的目的;3、出租人已交付的房屋存在缺陷,危及承租人安全或健康的;4、出租人不履行检查、维修义务,以致危及承租人安全或健康的。二、租赁合同违约怎么赔偿1、发生一方违约后、守约方要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时,如果约定的违约金“低于”实际发生的损失,守约方可以起诉到法院请求增加违约金;如果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实际损失,违约方可以起诉到法院请求减少违约金。房屋租赁违约金也是如此。2、租房合同违约金的计算根据合同的相关约定违约金来计算,定金和违约金以及损害赔偿金不能重复计算。租房合同解除后,各种违约金的计算又因情况的不同二不同。3、民法典没有规定房屋租赁违约金的标准,都是房屋租赁双方自行约定违约金的数量,双方认可就可以。约定的违约金高请求减少时;必须是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实际损失,也就是悬殊,比如实际损失只有一百元,但约定的违约金却有几千元。如果算“过分高于”,是法官的自由裁量范围。4、一般认为,现行民法典所确立的违约金制度是不具有惩罚性的违约金制度,而属于赔偿性违约金制度。即使约定的违约金数额高于实际损失,也不能改变这种基本属性。关于当事人是否可以约定单纯的惩罚性违约金,民法典未作明确规定。通说认为此种约定并非无效,但其性质仍属违约的损害赔偿。关于房屋租赁合同的期限,法律中规定是不能超过20年的,若当事人约定的租房期限超过20年,那么超过的部分是无效的。而当事人是否要签订书面的租房合同,这也要看情况,一般约定的租赁期限超过了6个月的话,则必须要签订书面租房合同。若租赁期限不足6个月的话,则当事人可以约定订立口头租房合同。
<<案发地
*
<<手机号
*
·
离婚房屋增值计算方法是什么
房子对于很多人来说都是相当重要的,现如今的房子在购买以后的增值空间也是非常大的。那么夫妻双方离婚以后,可能会存在对房屋增值部分的分割有一定的争议。法院...
·
一、回迁房产权问题是什么?
一、回迁房产权问题是什么?回迁房是发展商征收土地时,赔给回迁户的房子;商品房就是由发展商自己出售的房子。每一个楼盘基本都有回迁房,一般回迁房的售价都普...
·
房屋买卖协议样本是什么?
房屋买卖协议样本是什么房屋买卖协议样本是为了确保房屋买卖双方的合法权益,甲乙双方现就住宅及储藏室买卖自愿达成协议第一条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甲方夫妻自...
·
公房承租人去世,拆迁安置房到底归谁所有?
一、公房承租人去世,拆迁安置房到底归谁所有? 根据建设部《城市公有房屋管理规定》及各省的法规及司法实践,公有居住房屋承租人死亡,其生前的共同居住人可以...
·
一、公民买房贷款怎么办手续?
一、公民买房贷款怎么办手续?1.按揭服务,在选择房产时应着重了解这方面的内容。购房者在广告中或通过销售人员的介绍得知一些项目可以办理按揭贷款时,还应进...
·
强制执行离婚房屋补偿有什么规定?
夫妻离婚时基本都会涉及到财产、房产问题,也存在房屋强制执行情况,但是有前提的,即在有一定的法律依据和执行人申请时,法院才可以强制执行离婚房屋,房屋被强...
·
父母健在房产继承顺序是怎样的?
父母健在房产继承顺序是怎样的?一、父母健在房产继承顺序是怎样的?父母健在房产继承顺序是不存在的,只有父母死亡才能够考虑继承顺序。法定继承是依照法律的...
·
广州市二手房屋买卖合同范本
广州市是一个飞速发展的地方,当然也面临着很多二手房买卖的问题,所以也有很多正在进行二手房买卖的朋友需要了解广州市二手房屋买卖合同范本应该怎样去编写。广...
·
母亲去世可以继承外公房产么?
母亲去世可以继承外公房产么?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答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
·
购买商品房过程中有什么要注意的 针对不同类型的房产,在实际
购买商品房过程中有什么要注意的针对不同类型的房产,在实际购买的过程中,其实需要当事人注意的地方是不一样的。而现在由于购买商品房的人比较多,我们就以购...
网站首页
|
律师介绍
|
法律咨询
|
联系方式
电话:025-84110110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网
版权所有 2009-2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