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律师团队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电 话:025-84110110
  • 手 机:13951899110
服务范围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法律服务包括:
    ·办理房地产领域的各类诉讼和非诉讼法律事务;
    ·担任公司、企业、个人及其他社会组织常年法律顾问、房地产专项(常年)法律顾问;
    ·担任境外组织、个人投资房地产专项法律顾问;
    ·代理购房置产(新房、二手房);
    代理房地产租赁(写字楼、厂房);
    ·代理业主集团诉讼、代理房屋买卖(新房、二手房)纠纷仲裁、诉讼。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联系电话:84110110
专项服务
首页 >>正文

一、自书遗嘱没有房产证的可以进行遗嘱公证吗?

一、自书遗嘱没有房产证的可以进行遗嘱公证吗?

不可以的,遗嘱公证应提交的材料:

1、遗嘱/遗赠人的身份证件(国内居民需提供身份证、户口簿,港、澳、台居民需提供身份证、通行证,外国人需提供护照)、受益人的身份证影印件;

2、遗嘱/遗赠人婚姻状况证明(如结婚证、夫妻关系证明书、离婚证、丧偶证明等);

3、遗嘱/遗赠所处分的财产凭证,如房地产权证、存款凭证、股票等;

4、遗嘱/遗赠人本人草拟的遗嘱(如本人书写有困难的,可向我处申请代为草拟,经遗嘱人或遗赠人核对无误后签名并捺指印确认);

5、与申请公证事项有关的其他材料(如遗嘱/遗赠人与受益人之间的亲属关系证明等)。

二、遗嘱公证的办理条件有哪些?

1、遗嘱人必须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遗嘱人在立遗嘱时必须精神正常,有正常的思维意识能力或语言表达能力,能够清楚表达自己的真实意思。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

2、遗嘱人的意思表示真实。

遗嘱的内容必须是遗嘱人自己真实意愿的表达,不存在遗嘱人受胁迫、欺骗的情况,遗嘱人受胁迫、欺骗所立的遗嘱没有法律效力。

3、遗嘱的内容和形式不得违反法律或社会公共利益。

遗嘱的内容和形式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及其他相关法律的规定,不能与之相抵触。

4、遗嘱人处分的财产必须是其个人合法财产。

遗嘱人的财产涉及到夫妻共有或者家庭共有的,遗嘱人只能处分属于自己份额的个人财产,处分超出个人份额的遗嘱内容部分,该部分内容无效。

5、遗嘱人申办遗嘱公证应当亲自到公证处提出申请,不能委托他人办理。

三、遗嘱内容是什么?

(一) 遗嘱人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住址;

(二) 遗嘱处分的财产状况(名称、数量、所在地点以及是否共有、抵押等。)

(三) 对财产和其他事务的具体处理意见;

(四) 有遗嘱执行人的,应当写明执行人的姓名、性别、年龄、住址等;

(五) 遗嘱制作的日期以及遗嘱人的签名

向公证机关申请遗嘱公证的只能是遗嘱人本人,公证机关是不受理委托申请遗嘱公证的,因为可能会出现遗嘱被他人篡改,从而不能真实的反映遗嘱人的主观意愿,但是如果在遗嘱公证之后,遗嘱人想要对遗嘱进行修改的,那么就应当以修改后的遗嘱作为最后遗嘱。




南京<{{lmname}}>律师
<<案发地*
<<手机号*

·如何购买商品房 购买商品房的流程是怎样的
    如何购买商品房购买商品房的流程是怎样的对于购房者,尤其是第一次买房的购房者而言,在看房、买房时一定不能着急,可以事先在网络上浏览一下关于买房的技巧、注...


·房子产权到期后房子还是自己的吗?
    房子产权到期后房子还是自己的吗?房子产权到期后还是属于自己的,房屋产权是由两部分组成的,即房屋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所谓的房屋所有权就是指拥有该房屋的人可...


·一、法定继承人都不放弃共同拥有的房产怎么办?
    一、法定继承人都不放弃共同拥有的房产怎么办?只能由一方获得财产权,可以通过共同竞价的方式来处理。继承权的接受,是享有继承权的继承人参与继承、接受被继承人...


·房子婚后加名字 新婚姻法
    房产是现在婚姻问题产生的热点和焦点,房产证上婚后加名字新婚姻法是如何规定的,是很多年轻的夫妻所关心的,同时也是未婚的朋友所关心的,您都在关心婚前和婚后...


·婚姻登记之前一方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的房屋,婚后登记在一方或
    婚姻登记之前一方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的房屋,婚后登记在一方或者双方名下,以个人财产还贷或者夫妻共同财产还贷等不同情况下,该婚前付的首付买房子离婚归哪一...


·二手房买卖税费缴纳的税种有哪些?
    在房价上涨猛烈的当下,购房者更多倾向于购置二手房,二手房相比新房来说,性价比相对较高,并且有较大的降价和回旋的余地,二手房入住比较方便,大都拎包入住,...


·夫妻离婚房子还在按揭怎么分配?
    夫妻离婚房子还在按揭怎么分配?夫妻离婚房子还在按揭的分配方式是由其中一方取得房屋的所有权,那么另外一方是需要对房款部分来进行现金方面的补偿给对方,如果还...


·离婚房产怎么分配
    离婚房产怎么分配《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中有关内容的规定第三十一条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


·购房者违约退房违约金怎么算退房违约金指当事人过协
    购房者违约退房违约金怎么算退房违约金指当事人过协商预先确定的,在违约发生后作出的独立于履行行为以外的给付。(一)违约责任取决于合同约定和法律规定,且约定...


·回迁房改商品房的法律规定是怎样的?
    在我们的日常生活当中存在着商品房也存在着回迁房,当然回迁房和商品房,它是两种性质的房屋。商品房,他是可以进行买卖的,也就是他人可以购买商品房,签订商品...


网站首页 | 律师介绍 | 法律咨询 | 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