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9-518-99110
首页
房产买卖
房产租赁
拆迁安置
离婚房产
建筑工程
工程欠款
法律咨询
联系我们
房屋产权
|
房产赠与
|
物业管理
|
业主维权
|
房屋拆迁
|
拆迁维权
|
婚姻家庭
|
房产继承
|
土地使用
|
建筑许可
|
施工承包
|
房产开发
|
工程索赔
|
合同法
|
法律顾问
律师团队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电 话:025-84110110
手 机:13951899110
服务范围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法律服务包括:
·办理房地产领域的各类诉讼和非诉讼法律事务;
·担任公司、企业、个人及其他社会组织常年法律顾问、房地产专项(常年)法律顾问;
·担任境外组织、个人投资房地产专项法律顾问;
·代理购房置产(新房、二手房);
代理房地产租赁(写字楼、厂房);
·代理业主集团诉讼、代理房屋买卖(新房、二手房)纠纷仲裁、诉讼。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联系电话:84110110
专项服务
首页
>>正文
甘肃省道路交通事故赔偿标准
www.nj64.cn
道路交通事故是我们在日常生活中经常会遇到的,无论是在自己身边还是发生在别人的家庭中,一旦遭遇道路交通事故,很可能就毁掉一个家庭。我国各省都有自己的道路交通事故赔偿标准,今天,为您带来的是甘肃省道路交通事故赔偿标准。
一、最新政策法规
依据甘肃省统计局、国家统计局甘肃调查总队发布的《2015年甘肃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甘肃省公安厅、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于4月28日联合发布了《2016年甘肃省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有关费用计算标准》。其中,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行业标准最高,为68952元/年。
1、人身损害赔偿案可参照
凡在我省行政区域内发生的道路交通事故,在进行损害赔偿调解和审理工作时均按此标准执行;各级人民法院审理其他人身损害赔偿案件时可参照此标准执行。
2、被抚养人的标准这样算
对因道路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的,按照《甘肃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70条规定,残疾赔偿金、死亡赔偿金按本省城镇居民上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标准计算,其被抚养人的生活费按被抚养人经常居住地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标准或者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
3、高于我省标准的怎么算
对赔偿权利人举证证明其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高于我省标准的,残疾赔偿金、死亡赔偿金或被抚养人生活费可按照其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的相关标准计算。
二、甘肃省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有关费用计算标准
1、居民收入:
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23767元/年
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 6936元/年
2、居民支出:
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 17451元/年
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性支出: 6830元/年
3、职工平均工资: 54453元/年
4、各行业年人均工资:
(1)农、林、牧、渔业: 38502元/年
(2)采矿业: 64843元/年
(3)制造业: 51052元/年
(4)电力、煤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 63752元/年
(5)建筑业: 39977元/年
(6)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62667元/年
(7)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56035元/年
(8)批发和零售业: 39979元/年
(9)住宿和餐饮业: 33649元/年
(10)金融业: 60209元/年
(11)房地产业: 45651元/年
(12)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47322元/年
(13)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 68952元/年
(14)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49605元/年
(15) 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42725元/年
(16)教育: 62910元/年
(17)卫生和社会工作: 58946元/年
(18)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56806元/年
(19)公共管理和社会组织: 57560元/年
道路交通事故赔偿标准每个省的规定有细微的差别,因为每个省市的情况不同,并且,为了制度更加完善,我国道路交通事故赔偿的标准每年也会做适当的调整,以上标准是甘肃省道路交通事故赔偿标准最新版,
<<案发地
*
<<手机号
*
·
一、交通事故赔偿金第一受益人是谁?
一、交通事故赔偿金第一受益人是谁?第一受益人是直系亲属,包括配偶、父母、子女等。交通事故赔偿是交通事故当中肇事者给予受害者的赔偿,主要包括医疗费、误工费...
·
非机动车交通事故可否造成工伤
一、非机动车交通事故可否造成工伤1、要看事故的责任认定,如果不是劳动者自己的主要责任,则属于工伤;2、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
·
交通事故不同意调解可以吗
发生交通事故后,一般情况下交警都会出面调解,给双方当事人做思想工作,尽量让双方在赔偿等问题上达成一致以此解决纠纷。但是有人就问我们,交警进行调解时,如...
·
浅析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后的赔偿问题
科技发达的当今社会,人们的交通工具越来越丰富多样,出行也是越来越便利,与此同时,交通事故发生的可能也同时存在,我们也应该了解相关的知识,防患未然。那么...
·
可以异地交违章罚款吗
可以异地交违章罚款吗?随着我国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的日益完善,人们的出行方式也有了更多选择,飞机、火车、轮船,包括现在较为流行的自驾,驾驶自己的车辆到外地...
·
一、离婚诉讼中财产评估申请书什么时候交?
一、离婚诉讼中财产评估申请书什么时候交?一般需要在举证期间内提出财产评估申请,或者另案起诉要求分割财产。当婚姻财产涉及房产,夫妻俩又无法就房屋的现...
·
一、交通事故赔偿所需资料有哪些?
一、交通事故赔偿所需资料有哪些应提供下列材料的原件:(1)受伤者身份证、户口本、在杭州的居住证明(如果有);(2)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3)门诊病历本;(4...
·
一、交通事故车被拖走了怎么处理?
一、交通事故车被拖走了怎么处理?交通事故车被拖走了与当地交警部门联系,按事故认定分摊责任后缴纳停车费,提走事故车及时维修。事故发生后立即报警,由交警根据...
·
饮酒后驾驶摩托车怎样处罚
按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处罚。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
·
可交换公司债券法规有哪些
可交换公司债券法规有哪些债券在现代社会已经是您十分愿意选择的一种投资方式,购买者可以从中获取利润,而发行债券的公司也能够从中获取资金促进公司发展。而...
网站首页
|
律师介绍
|
法律咨询
|
联系方式
电话:025-84110110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网
版权所有 2009-2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