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9-518-99110
首页
房产买卖
房产租赁
拆迁安置
离婚房产
建筑工程
工程欠款
法律咨询
联系我们
房屋产权
|
房产赠与
|
物业管理
|
业主维权
|
房屋拆迁
|
拆迁维权
|
婚姻家庭
|
房产继承
|
土地使用
|
建筑许可
|
施工承包
|
房产开发
|
工程索赔
|
合同法
|
法律顾问
律师团队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电 话:025-84110110
手 机:13951899110
服务范围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法律服务包括:
·办理房地产领域的各类诉讼和非诉讼法律事务;
·担任公司、企业、个人及其他社会组织常年法律顾问、房地产专项(常年)法律顾问;
·担任境外组织、个人投资房地产专项法律顾问;
·代理购房置产(新房、二手房);
代理房地产租赁(写字楼、厂房);
·代理业主集团诉讼、代理房屋买卖(新房、二手房)纠纷仲裁、诉讼。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联系电话:84110110
专项服务
首页
>>正文
安徽交通事故死亡赔偿标准
www.nj64.cn
随着经济的发展,几乎每家每户都有私家车,交通事故几乎每天每分钟都有发生。大型的交通事故会导致很多家庭的破灭,也会造成生命的终结。当有人在交通事故中死亡,那么必然就会涉及到赔偿的问题。接下来跟随我们一起看看,这个新标准是什么,又是如何计算赔偿金额的?
一、安徽省统计数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 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依据安徽省统计局《2015年安徽省 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等有关统计数据,安徽省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有关费用计算标准如下:
1、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6936元/年
2、城镇常住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17234元/年
3、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0821元/年
4、农村常住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8975元/年
5、2015年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55139元/年
二、赔偿标准
(一)死亡赔偿金
1、城镇居民
(1)60周岁以下:538720元
(2)61-75周岁:26936元/年×年限
(3)75周岁以上:134680元
2、农村居民
(1)60周岁以下:216420元
(2)61-75周岁:10821元/年×年限
(3)75周岁以上:54105元
注:60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75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二)丧葬费
城镇和农村居民:27569.5元
(三)伤残赔偿金
1、城镇居民:26936元/年×年限×伤残等级
2、农村居民:10821元/年×年限×伤残等级
(四)被扶养人的生活费
1、未成年抚养费:
(1)城镇标准:17234元(城镇居民消费性支出)×(18周岁-实际岁数)÷2人;
(2)农村标准:8975元(农村居民消费性支出)×(18周岁-实际岁数)÷2人。
2、老人生活费标准同上:
无劳动能力和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老人,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五)住院伙食补助费:100元/天
(六)营养费:30元/天
(七)精神抚慰金:不高于8万元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人身损害赔偿范围】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以上的全部内容就是我们为您整理的安徽交通事故死亡赔偿标准,希望能对您能有所帮助。建议广大的开车朋友,要遵守交通规则,安全驾驶,尊重每一个生命。同时如果您在进行死亡赔偿过程中遇到任何问题,您可以咨询律师。
<<案发地
*
<<手机号
*
·
法律上规定什么是抵押车?
一、法律上规定什么是抵押车?所谓抵押车简单得讲就是已经办理过抵押登记的车辆,这类车辆是不能办理过户手续的。买卖抵押车并不违法,但是,若没有解除抵押,...
·
肇事车没牌照逃逸如何处罚
一、肇事车没牌照逃逸如何处罚交通肇事,应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如果没有车牌号,肇事后逃逸,交警部门除依法查处外,还应追究无证行驶驾驶人的行政责任,给...
·
关于雇用车辆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责任主体的认定有何规定?
关于雇用车辆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责任主体的认定有何规定?在受雇人员驾驶的情形下,驾驶人员是事故责任主体,但是赔偿责任主体并不一定是驾驶人员,对这种情况,...
·
借车出事故汽车租赁公司和租车人应否担责
借车出事故汽车租赁公司和租车人应否担责1、租赁公司对于公司所租赁的车辆,都会交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在发生交通事故之后,属于该机动车责任一方的,有保险公司...
·
80万元标的应交多少诉讼费用
80万元标的应交多少诉讼费用一、80万元标的应交多少诉讼费用?标的额为80万的财产案件受理费为11800元。根据诉讼费交纳办法,财产案件根据诉讼请求的金额或者...
·
一、交通事故撞死二人伤一人的量刑标准是什么?
一、交通事故撞死二人伤一人的量刑标准是什么?交通事故撞死二人伤一人的量刑标准是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
·
司法鉴定交通事故赔偿期限是多少钱
在日常生活中,交通事故总是令人触目惊心,因为它不仅带来严重的经济损失,也对人身安全造成严重威胁。为了更好维护受害者的权益和明确事故双方的责任,当事人可...
·
交通人伤事故不垫付有问题吗?
交通人伤事故不垫付有问题吗?目前法律上并没有规定肇事方必须为伤者垫付一部分或全部的医疗费用,所以从法律角度来说,肇事方可以拒绝由他先行垫付另一方医疗费用...
·
异地检车需要什么手续?
异地检车需要什么手续?(1)申请前,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将涉及机动车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处理完毕。(2)车主需要到车辆登记地车管所开具车辆年检委托通知...
·
交通事故的处理过程是怎样的
在发生交通事故的时候,作为当事人应该知道此时自己要如何处理,这样才能有可能减少事故造成的损害,也是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一种方式。那具体来说交通事故的处理...
网站首页
|
律师介绍
|
法律咨询
|
联系方式
电话:025-84110110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网
版权所有 2009-2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