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9-518-99110
首页
房产买卖
房产租赁
拆迁安置
离婚房产
建筑工程
工程欠款
法律咨询
联系我们
房屋产权
|
房产赠与
|
物业管理
|
业主维权
|
房屋拆迁
|
拆迁维权
|
婚姻家庭
|
房产继承
|
土地使用
|
建筑许可
|
施工承包
|
房产开发
|
工程索赔
|
合同法
|
法律顾问
律师团队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电 话:025-84110110
手 机:13951899110
服务范围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法律服务包括:
·办理房地产领域的各类诉讼和非诉讼法律事务;
·担任公司、企业、个人及其他社会组织常年法律顾问、房地产专项(常年)法律顾问;
·担任境外组织、个人投资房地产专项法律顾问;
·代理购房置产(新房、二手房);
代理房地产租赁(写字楼、厂房);
·代理业主集团诉讼、代理房屋买卖(新房、二手房)纠纷仲裁、诉讼。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联系电话:84110110
专项服务
首页
>>正文
终止合同的经济补偿金是否扣税
www.nj64.cn
终止合同的经济补偿金是否扣税
(一)个人因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而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包括用人单位发放的经济补偿金、生活补助费和其他补助费用),其收入在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3倍数额以内的部分,免征个人所得税;超过的部分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因解除劳动合同取得经济补偿金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9]178号)的有关规定,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
(二)个人领取一次性补偿收入时按照国家和地方政府规定的比例实际缴纳的住房公积金、医疗保险费、基本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可以在计征其一次性补偿收入的个人所得税时予以扣除。
(三)企业依照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宣告破产,企业职工从该破产企业取得的一次性安置费收入,免征个人所得税。
二、被公司劝退是否有经济补偿
劝退属于提前解除劳动关系,应承担《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的责任,而不是劳动者认为的仅仅是经济补偿。但前提是劳动者要能证明与单位存在劳动关系。
事实上,每月工资都打到银行卡上有工资凭证,足以证明你与公司之间存在劳动关系。证明劳动关系还可以参阅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
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下列凭证:
1、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2、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3、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
4、考勤记录;
5、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
其中,1、3、4项的有关凭证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的规定。
因此,既然公司明确表示劝退,劳动者可以主动出击,依据上述理由,向公司所在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请求裁决解除与公司的劳动关系,支付解除劳动关系经济补偿(2个月工资)。
劳动者从用人单位那里获得的经济补偿金,是否需要缴纳个税,这要看获得的经济补偿金具体有多少。根据有关规定,超过一定的金额之后,那么对于超过的部分就需要承担个税。若是经济补偿金并没有超过这个金额标准,则就是不需要缴纳个税的。
<<案发地
*
<<手机号
*
·
保险合同生效后,保险标的的危险程度确立
保险合同生效后,保险标的的危险程度确立保险标的一般就是指保险的对象。在保险合同成立之后,也就是保险合同生效后,保险标的的危险程度会一直受到外部环境的影响...
·
合同纠纷引起的管辖权异议申请书范文是怎么样?
合同纠纷引起的管辖权异议申请书范文是怎么样?申请人:申请人诉讼文书送达地:被申请人:请求事项:依法裁定将本案移送?人民法院管辖。事实与理由:申请人与被...
·
法律上签约合同想毁约怎么办
法律上签约合同想毁约怎么办依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签订合同后,如果想毁约的,可以协商处理,如果协商不成毁约的,要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民法典》第五百四十...
·
赠与合同成立标准是什么?
赠与合同成立标准是什么你知道什么是赠与合同吗?实践中,在赠送他人价值大的物品时,最好签订一份赠与合同,这样日后产生纠纷也能保护自己的利益。那么赠与合同...
·
解决合同纠纷需要注意哪些
从签合同到合同履行完毕,一般需要一定的过程,而在这过程中,没有人可以预测到会不会发生什么意外的事情,所以您即便签了合同,之后又发生纠纷也是很有可能的。...
·
并购基金投资合同范本是怎样的
并购基金投资合同范本是怎样的?并购基金投资合同怎么写?公司收购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
·
合同方不承认签约人已授权怎么办
合同方不承认签约人已授权怎么办?合同方不承认签约人已授权的话造成的损失由签约人承担,合同签订人没有授权委托书签字此合同属于效力待定合同,合同追认就属于有...
·
委托合同订立内容有哪些
委托合同订立内容有哪些当事人要是无法亲自办理相关事项的时候,此时可以向他人出具一份委托代理书,将办理事项的权利委托给他人。此时需要签订一份委托合同,...
·
怎么写律师委托代理合同?
怎么写律师委托代理合同?我们同他人因为经济纠纷而走司法诉讼途径的话,我们需要通过聘请代理律师来打官司。这时我们要和律师事务所签署一份律师委托代理合同...
·
合同法关于合同生效的规定是什么?
合同法关于合同生效的规定是什么一、民法典关于合同生效的规定是什么?(一)劳动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必须具备法定的资格(二)劳动合同的内容和形式必须合法,不得...
网站首页
|
律师介绍
|
法律咨询
|
联系方式
电话:025-84110110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网
版权所有 2009-2014